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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贺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欣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长远发展,相关决策和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
平、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本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的资料,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
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情况,有利于
公司的经营,交易价格客观、合理,交易方式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
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无异
议,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
的情况。
    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
司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成、陈友梅、吴锦凤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