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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贺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欣
贺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33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0,6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8,933,633.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0,059,736.54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868,873,896.46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
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二)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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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增
加现金资产收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种类

    闲置募集资金将投资于 12 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闲置自有资金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
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
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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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计划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
产品或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
变化,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


    (二)应对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
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授权公司管理
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通过本次现金管
理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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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
(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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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嘉辉               罗贵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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