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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贺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6.54 万股,
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3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2 年 5 月 24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
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共计可解除限售
166.5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意见。
    3、2021 年 1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1 年 2 月 10 日,公
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6、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向 4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50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
    7、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
由 4.86 元/股调整为 4.46 元/股,同意公司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完成。
    8、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完成。
    9、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登记工作,向 13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76.028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4 日。
    11、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 2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12、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第一个

 限售期已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2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计,公司 2021 年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的净利润为 28,711.95

3   28050 万元。                                                           万元,扣除股份支付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

    润,但扣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为 29,443.61 万元,达

                                                                           到解除限售条件。

    品牌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任职于品牌部门的激励对象需完成公司对品牌层面设定的业绩考               42 名激励对象中有 4
    核指标。根据激励对象所在品牌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应不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
    同的品牌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上一年               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
    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定,具体如下: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4                      100>分数      80>分     60>分数     分数<
       考评分数                                                            其余 38 名激励对象
                          ≥80        数≥60       ≥40         40
     个人层面解除                                                          综合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50%       0%
     限售比例(N)
    任职于品牌层面的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               介于 0%和 100%区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品牌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个人层面解                间。本次未能解除限

    除限售比例(N)。                                                      售的限制性股票将进

    其他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               行回购注销。

    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6.54 万股。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 27.54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进行回购注销。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72.00 万

   股,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33.80

   万股。

         因此,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0 人调整为 42 人,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606.00 万股调整为 500.20 万股。

         2、鉴于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由公司对上述 4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 38 名。

         3、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6.5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

         4、本次可解除限售对象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剩余未解除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已解除限售限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限售限制性
          类别               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高云龙      副总经理          50               0               20               30
中高层管理干部(37 人)          435.2             0               146.54            261.12


    合计(38 人)                485.2             0               166.54            291.12


        注:1、激励对象高云龙女士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为公

   司副总经理。

        2、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 27.54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进行回购注销。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6,714,288    66.32%     -1,665,400     285,048,888       65.9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594,700    33.68%        1,665,400   147,260,100       34.06%


三、股份总数              432,308,988    100.00%          0        432,308,988      100.00%


        注: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将对 2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2 名首次及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0,000 股,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住所暨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2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5,400 股,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均在办理中,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

本和总股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