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欣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长远发展,相关决
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2、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
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晨、陈友梅、吴锦凤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