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有着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平的履 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友梅 梁晨 吴锦凤 202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