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对欣贺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0,6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893.36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887.39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 号《验资报告》。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明细 金额(万元) 1、募集资金总额 95,893.36 2、募集资金净额 86,887.39 加:利息收入 1,412.82 理财收益 2,238.92 减:现金管理占用 49,17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 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支出 14,712.00 1 明细 金额(万元)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 3,317.70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支出 2,389.87 3、募集资金专户结余余额 8,449.55 注: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监管部门颁布的新规章制度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 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专户余额 议签订各方 协议签订时间 (万元) 中国民生银 公司、中国民生银行 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 品牌营销网 620656888 2020 年 10 月 21 日 2,470.69 1 公司厦门分 行、中信建投证券股 络建设项目 行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 592902825110303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 2020 年 11 月 3 日 4,957.22 2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专户余额 议签订各方 协议签订时间 (万元)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厦门分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厦门银行股份 厦门银行股 有限公司湖里支行、 份有限公司 80126300001299 2020 年 11 月 3 日 39.4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湖里支行 限公司 公司、中信银行股份 中信银行股 企业信息化 811490101360015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3 日 982.23 建设项目 24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厦门分行 限公司 公司、厦门银行股份 厦门银行股 仓储物流配 有限公司湖里支行、 3 份有限公司 80126300001299 2020 年 11 月 3 日 - 送中心项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湖里支行 限公司 合计 8,449.55 注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 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注 2、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0,419.57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 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大楼(厦门市湖里 区湖里大道 95 号鸿展大厦)、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厦门市湖里高新科技园区创新 3 路 604 号地块)、公司同安生产及物流中心(同安区新民镇集安路 258 号)及终 端门店,“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 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 金余额(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 续费)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企 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对“品牌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7,327,021.45 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 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01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 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即 2022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2,500.00 万元。 4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不超 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 12 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 产品共计 49,170.00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共计 2,238.92 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除经批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 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行实 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 用情况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5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 用 情 况 出 具 的 《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 容 诚 专 字 [2023]361Z0375 号),欣贺公司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欣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检查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欣贺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欣贺股 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嘉辉 罗贵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7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86,887.39 4,951.27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970.46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970.46 20,419.57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17%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 资 进 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 否 达 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本年度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1) 入金额(2) (%)(3)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2)(1) 化 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67,000.00 74,970.46 3,063.06 14,712.00 19.62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21.73 不适用 否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9,887.39 9,887.39 1,771.10 3,317.70 33.55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否 10,000.00 2,389.87 117.11 2,389.87 100.00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合计 - 86,887.39 87,247.72 4,951.27 20,419.57 - - - 不适用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不适用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8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大楼 地点变更情况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95 号鸿展大厦)、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厦门市湖里高新科技园区创新路 604 号地块)、公司同安生产及物流中心(同 安区新民镇集安路 258 号)及终端门店。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 方式调整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 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对“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7,327,021.4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 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出具 了容诚专字[2021]361Z001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即 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2,5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资于 12 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金管理情况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产品共计 49,170.00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共计 2,238.92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已按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购置了必需的设备,智能化自动化仓库及管理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并不断优化采购方案有效控制了采购成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除经批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 途及去向 募投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前述募集资金 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 9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投资 截至期末实际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 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可行性是否发 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3)=(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生重大变化 (1) (1) 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74,970.46 3,063.06 14,712.00 19.62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21.73 不适用 否 合计 - 74,970.46 3,063.06 14,712.00 - - -121.73 - -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已按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购置了必需的设备,智能化自动化仓库及管理系统已基本建设 完成并投入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并不断优化采购方案有效控制了采购成本。根 据轻重缓急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项目)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上述具体情况请参见公 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前述募集资金 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