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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2020-11-03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5-2-1
                                                  目         录
第一部分 引言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正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9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1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2
      四、发行人的设立........................................................................................ 17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0
      六、发起人和股东........................................................................................ 22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29
      八、发行人的业务........................................................................................ 55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70
      十、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财产以及权益........................................................ 79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32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37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订和修改.............................................................. 138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39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40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142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其他.............................................................. 150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59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161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63
      二十一、发行人律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163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165
      二十三、总体结论性法律意见.................................................................. 166




                                                  5-2-2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致: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在中国取得律师执业资
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称“《发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下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立方制药”、“股份公司”
或“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316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以下称“A 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以下称“本次
发行上市”)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引    言
    本所的前身系分别于 1992 年 4 月 22 日和 1996 年 6 月 11 日经北京市司法局
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竞天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公诚律师事务所。2000 年 5 月 16 日,
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上述两家律师事务所合并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5-2-3
本所总部设在北京,设有上海、深圳、成都、天津、南京、香港分所,向国内和
国际的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本所业务涉及证券、期货法律事务、国际商事
法律事务、上市与非上市公司法律事务、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房地产法律事务、诉讼仲裁法律事务等非诉讼和诉讼业务。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由李
梦律师和马宏继律师签字。
    李梦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厦门大学,本所专职律师。李梦律师的办公室
电话为(010)58091000,传真为(010)58091100。
    马宏继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本所专职律师。马宏继律师的办
公室电话为(010)58091000,传真为(010)58091100。
    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自 2018 年 12 月开始参与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本所律师向发行人提交了发行人应向本
所提供的资料清单,并得到了发行人依据该等清单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对有关问
题的说明,该等资料、文件和说明构成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本律师工作报告的
基础。本所律师至发行人处进行了大量实地尽职调查,并与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等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就涉及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
与讨论,并交换了意见。本所律师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向
发行人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此外,对于对本次发行上市至关重要而又
缺少资料支持的事项,本所律师向发行人发出了书面询问,并取得了发行人对有
关事实和法律问题的书面承诺、确认或说明。本所律师还协助公司建立健全了法
人治理结构,修改制订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发行人所作出的任何承诺、说明或确认之事项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提供的信
息将被本所所信赖,发行人须对其承诺、说明或确认之事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
性承担责任。发行人所出具的任何承诺、说明或者确认亦构成出具法律意见书及
律师工作报告的支持性材料。对于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
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或者其他
有关机构出具文件、承诺、说明等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本所依据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5-2-4
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
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会计、审计、资产评估、
财务分析、投资决策、业务发展等法律之外的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律师
工作报告中对有关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业务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
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
于该等数据、报告的内容,本所以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
格。
    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
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并愿意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对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进行了合理、必要及可能的核查与验证,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本律师
工作报告,并保证法律意见书及本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
    若无特殊说明,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述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5-2-5
                                     释        义
   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全称和简称如下:
            简称                                          全称

发行人、立方制药、股份公司、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立方有限,曾用名称“九光制      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称“安徽九光制药有

            药”                                      限公司”

          立方药业                             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

          金寨立方                             金寨立方制药有限公司

          立方连锁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称“安徽成明生
诚志生物,曾用名称“成明生物”
                                                  物制药有限公司”

          大禹制药                             合肥大禹制药有限公司

                                 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称“合肥立方投
立方集团,曾用名称“立方投资”
                                                    资有限公司”

                                 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广发信德
                                                       合伙)

          广远众合                   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万联广生                             万联广生投资有限公司

          天泽中鼎                   广州天泽中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滨湖医院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滨湖医院店

          亳州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亳州路店

          大众巷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大众巷店

          东流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东流路店

           方桥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方桥店

        肥东碧桂园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肥东碧桂园店

         肥东城关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肥东城关店

          肥东九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肥东九店

       肥东龙泉西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肥东龙泉西路店

                                      5-2-6
     简称                          全称

 肥东人民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肥东人民路店

 肥东塘杨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肥东塘杨路店

 肥东沿河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肥东沿河路店

 肥东义之和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肥东义之和店

  淝河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淝河路店

  芙蓉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芙蓉路店

 高新安医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高新安医店

 海棠路兴园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海棠路兴园店

  和平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和平路店

  合裕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合裕路店

  洪岗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洪岗路店

  湖光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湖光路店

 华润幸福里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华润幸福里店

  怀宁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怀宁路店

 金色池塘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金色池塘店

  龙岗二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龙岗二店

  梅山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梅山路店

 美湖小区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美湖小区店

    美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美屯店

  清溪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清溪路店

圣联时代中心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圣联时代中心店

 曙宏新村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曙宏新村店

 蜀南庭苑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蜀南庭苑店

  万达茂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万达茂店

    望湖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望湖店

 新安江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新安江路店

 新文采花园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新文采花园店

 杏林花园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杏林花园店


                  5-2-7
        简称                                      全称

      玉兰苑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玉兰苑店

      御龙湾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御龙湾店

     园景天下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园景天下店

      岳西路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岳西路店

     云滨花园店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云滨花园店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庐江立方                         庐江立方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会计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最近三年/最近 36 个月     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向前起算 36 个月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 月 1 日
  报告期、三年一期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




                             5-2-8
                                   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1、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报告
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等议案,并决定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
    2、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
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27 名,
代表股份 6,948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
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
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等议案。
    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召集、召开和决议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依法定程序作出
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不超过 2,316 万股。


                                   5-2-9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
份)的总量不超过 2,316 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协
商确定,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或
非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定价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通过向询价对象询
价并结合当时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如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出台新规定,从其
规定。
    6、发行方式: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如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
    7、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8、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保荐费、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
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9、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10、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所认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发行人
本次股东大会所作出的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
    发行人本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如
下具体事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证券市场的情

况及股东大会决议等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
对象、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和金额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
定和政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签署与本次公开发行和股票上市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和重大合同;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政府审批手续,支付与股票发


                                   5-2-10
行、上市和保荐相关的各项费用,完成其他为本次股票发行和上市所必需的手续
和工作;
    5、在本次股票发行上市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核
准后,根据核准和发行的具体情况完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并办
理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6、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票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7、以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本所认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有关发行上市事宜,授权范围、程
序合法有效。
    (四)本次发行上市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
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1、根据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发
行人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立方厂区,法定代表人为季俊虬,注册
资本为 6,948 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为“片剂、
硬胶囊剂、颗粒剂、软膏剂(含激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原料药
(多西他赛、非洛地平、二巯丁二酸、门冬氨酸鸟氨酸、佐芬普利钙、甲磺酸多
沙唑嗪、二巯丙磺钠、丹皮酚、尿素、帕潘立酮、曲克芦丁、罗氟司特、盐酸哌
甲酯)、凝胶剂、乳膏剂、中药前处理、中药饮片、提取车间、制药机械、化工
原料(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药品研发、技术
转让;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
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功能性化妆品的原料研发、生产、销售、服
务;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02 年 7 月 16 日,营业期限为长期。
    2、发行人是由立方有限于 2010 年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续经
营时间已超过三年。
    3、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富浩华”)出具的《验
资报告》(浩华验字[2010]第 82 号),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用

                                  5-2-11
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如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拥
有的主要财产以及权益”部分所述,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
售,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具体请参见本律师工作
报告“八、(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部分;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具体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分;最近三年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
更,具体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和股东”部分。
    6、发行人目前的股东为季俊虬、邓晓娟、高美华等 22 名自然人和立方集团
等 5 名法人、合伙企业股东。根据发行人及相关股东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
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本所认为,发行人具有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的有效存续
    根据发行人现时适用且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章程》,发行人为
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认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发行人
依法有效存续;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终止或可能导致发
行人终止的法律情形。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具备以下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证券法》和《公司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具体如下: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
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职工

                                   5-2-12
代表监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在总经理下设若干职能部门。
   本所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三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9]4486 号)(以下称
“《审计报告》”),按合并口径计算,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67,462,531.16 元 、
76,819,463.00 元、91,664,141.34 元和 50,829,224.33 元。
    本所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
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
假记载,且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及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注册资本为
6,948 万元,不少于 3,000 万元。
    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5、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为 6,948 万股,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通
过的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份为 2,316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
到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
   6、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仅限于人
民币普通股一种,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发行价格和条件相同,任何单位
或个人认购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办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发


                                    5-2-13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办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具体如下:
    1、主体资格
    发行人具有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发行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三条的规
定,具体请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2、规范运行
   (1)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发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
定,具体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
则及规范运作”和“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发行人为本次发
行上市聘请的辅导机构组织的辅导,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
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符合《发行办
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3)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
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互联网进行检索,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发行办法》第十六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4487
号)(以下称“《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的内部控制
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
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发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发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5-2-14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②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③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
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
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④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发行人《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和审议程序。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
担保的情形,符合《发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7)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审计报告》,发行人
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资金被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
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发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3、财务与会计
   (1)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
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发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
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符合《发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发行办
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4)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
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5-2-15
时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未随意
变更,符合《发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5)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发行人已
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发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6)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
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发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①按合并口径计算,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7,462,531.16 元、76,819,463.00 元、
91,664,141.34 元和 50,829,224.3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合并数)分别为 62,413,669.47 元、70,840,641.21 元、80,337,793.84
元和 46,973,031.74 元,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 3,000 万元;
   ②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合
并数)分别为 1,028,167,916.29 元、1,166,572,175.02 元、1,424,581,031.30
元和 783,842,200.05 元,累计超过 30,000 万元;
   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6,948 万元,发行前股
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
   ④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净资产(合并数)为 535,685,817.85 元,
其中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为 2,339,909.64
元,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⑤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汇会
鉴[2019]4489 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发行
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具体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8)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
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发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9)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在


                                  5-2-16
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的情形,符合《发行办法》第二十
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及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申报文件
中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的情形,符合《发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
项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及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申报文件
中不存在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的情
形,符合《发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10)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符合《发行办法》第三
十条的规定:
    ①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
资收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出具的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并
依赖其他专业机构的专业意见,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发行办法》及《暂行规定》规定的申请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本次
发行上市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尚需获得深交
所的审核同意。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

                                  5-2-17
       1、发行人系由立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立方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68,078,913.97 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6,6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股份总数为 6,600 万股,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中的剩余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
 限公司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根据国富浩华于 2010 年 8 月 1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浩华审字[2010]
第 1185 号),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立方有限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68,078,913.97
元。
    3、立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重大事项如下:
       (1)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0 年 7 月 6 日核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通知书》([合工商]登记名预核变字[2010]第 8815 号),核准将公司名称变更为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国富浩华于 2010 年 8 月 1 日出具《审计报告》(浩华审字[2010]第
 1185 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立方有限的净资产为
 68,078,913.97 元。
       (3)立方有限于 2010 年 8 月 15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将公司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 2010 年 6
 月 30 日为公司改制审计基准日,经国富浩华审计立方有限的财务报表并出具的
 《审计报告》,立方有限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68,078,913.97
 元 , 按 1 : 0.9695 的 比 例 折 为 股 份 公 司 6,600 万 股 , 净 资 产 余 额 部 分
 2,078,913.97 元列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公司现有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
 比例保持不变。
       (4)立方制药发起人季俊虬等 22 人于 2010 年 8 月 15 日签署《合肥立方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对立方制药发起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作出约
 定。
       (5)立方制药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股东一致审
 议通过了《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等 8 项议案。
       (6)经国富浩华于 2010 年 8 月 20 日出具《验资报告》(浩华验字[2010]
 第 82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0 年 8 月 20 日,立方制药(筹)已经收到全体股


                                       5-2-18
 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66,000,000 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7)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核发股份公司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在程序、资格、条件、方
 式等方面均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整体变更
 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不存在国有股权,无需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签署的改制重组合同
    发行人系由立方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
体发起人于 2010 年 8 月 15 日签署《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就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包括股份公司名称、住所、经营宗旨、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组织结构、公司筹备和发起人责任等予以明确。
    本所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签署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存在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无效的潜在纠纷。除了上述发起人
协议外,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未签署其他改制重组合同。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资产评估、验资等程序
    1、就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事宜,国富浩华以 201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立方有限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0 年 8 月 1 日出具《审计报告》
(浩华审字[2010]第 1185 号)。
    2、国富浩华于 2010 年 8 月 20 日出具《验资报告》(浩华验字[2010]第 82
号),对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进行验证确认。
    3、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
对立方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出具《资产评
估报告书》(中铭评报字[2011]第 9002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6 月 30 日,
立方有限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807.89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9,895.18 万元。
    本所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过程中进行了审计并以审计净资产值折股履
行了验资程序,后进行了评估确认,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的合法性
    发行人创立大会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召开,出席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发起人代


                                   5-2-19
表 6,6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经审议,创立大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
报告》、《关于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及各发起人出资情
况的报告》、《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开支情况的报告》、《合
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选举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授权唐敏女士办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等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本所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召开、召集程序和所议事项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业务的独立性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
销售,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发行人具有完全独立、完整的业务运作体
系,具备独立完整的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所有业务均独立于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所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发行人资产的独立性
    经验资机构验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经核查,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注
册商标等资产;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
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所认为,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产权变更手续完备;发行人
持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独立、完整。
    (三)发行人人员的独立性
    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发行人《章程》
的相关规定产生。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5-2-20
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
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经核查,发行人与其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员工社会保障、工薪报
酬等方面,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账独立管理。
    本所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四)发行人财务的独立性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了财务部,配备了固定的财务人员,并由发行人财务总
监领导日常工作;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经核查,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
    本所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五)发行人机构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组织机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1、发行人拥有完整的组织管理及生产经营机构:发行人设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并设立审计部、技术部、营销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网络信息部、
行政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药物研究所、本部工厂(下设质量管理部、生产部、
物料部、设备部、原料药质量部、原料药销售中心等)、财务部、工程部、证券
部等部门。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各机构的设置及运行均独立于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发行人具有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本所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运作
体系,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5-2-21
六、发起人和股东

     (一)发起人和股东的合法资格
     1、发起人
     立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的发起人为季俊虬、邓晓娟、高美华、
李孝常、蔡瑛、王清、许学余、张安、赵晓红、昂开慧、叶素梅、方勇、唐敏、
孔德凤、汪琴、季永明、戴天鹤、郑勇、唐中贤、陈孔林、金明、谢亚。全体发
起人在股份公司设立时合计持有发行人 6,6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各发起人具体情况及其在发行人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持股数额   持股比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
号                                                           (万股)   例(%)

 1   季俊虬   中国   34030219611106****       合肥市庐阳区   4,449.06    67.41

 2   邓晓娟   中国   34010419640415****       合肥市庐阳区    660.00     10.00

 3   高美华   中国   34220119610807****       合肥市蜀山区    352.44     5.34

 4   李孝常   中国   34240119530805****       合肥市包河区    306.24     4.64

 5    蔡瑛    中国   34010219630116****       合肥市蜀山区    132.00     2.00

 6    王清    中国   34010419671106****       合肥市蜀山区    66.00      1.00

 7   许学余   中国   34030219640210****       合肥市包河区    66.00      1.00

 8    张安    中国   34262319700912****       合肥市蜀山区    66.00      1.00

 9   赵晓红   中国   34011119760902****       合肥市高新区    66.00      1.00

10   昂开慧   中国   34010319700430****       合肥市庐阳区    66.00      1.00

11   叶素梅   中国   34080319691029****       合肥市包河区    66.00      1.00

12    方勇    中国   34262319741216****       合肥市蜀山区    30.36      0.46

13    唐敏    中国   34010319630301****       合肥市包河区    30.36      0.46

14   孔德凤   中国   34010419651014****       合肥市瑶海区    30.36      0.46




                                     5-2-22
序                                                                  持股数额   持股比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
号                                                                  (万股)   例(%)

15      汪琴      中国     34040519720810****        合肥市包河区    30.36      0.46

16     季永明     中国     34012219750202****        合肥市蜀山区    30.36      0.46

17     戴天鹤     中国     34012219770823****        合肥市包河区    30.36      0.46

18      郑勇      中国     34012119711025****        合肥市蜀山区    30.36      0.46

19     唐中贤     中国     34082319730711****        合肥市瑶海区    30.36      0.46

20     陈孔林     中国     34011119540116****        合肥市包河区    20.46      0.31

21      金明      中国     34011119660922****        合肥市包河区    20.46      0.31

22      谢亚      中国     34112519760925****        合肥市蜀山区    20.46      0.31

         合计                    ——                    ——       6,600.00   100.00

      本所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均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公司发
起人的资格。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发起人中蔡瑛已将其所持发行
人 92.64 万股股份转让给天泽中鼎,将所持发行人 39.36 万股股份转让给万联广
生;叶素梅已将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转让给李孝常;方勇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去世,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 15.18 万股由其妻子麻俊婷享有,15.18 万股由
其儿子方睿文继承。除此之外,其他十九人仍为公司股东。
      2、发行人现有股东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及所持发行人股份如下表所
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2,554.86                    36.77

  2              立方集团                  1,848.00                    26.60

  3               邓晓娟                    660.00                      9.50



                                            5-2-23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4        高美华           352.44             5.07

 5       广发信德          330.60             4.76

 6        李孝常           296.34             4.26

 7       万联广生          105.36             1.52

 8       天泽中鼎           92.64             1.33

 9        吴秀银            66.00             0.95

 10        王清             66.00             0.95

 11       许学余            66.00             0.95

 12        张安             66.00             0.95

 13       昂开慧            66.00             0.95

 14       赵晓红            56.10             0.80

 15        唐敏             30.36             0.44

 16       孔德凤            30.36             0.44

 17        汪琴             30.36             0.44

 18       季永明            30.36             0.44

 19       戴天鹤            30.36             0.44

 20        郑勇             30.36             0.44

 21       唐中贤            30.36             0.44

 22       陈孔林            20.46             0.29

 23        金明             20.46             0.29

 24        谢亚             20.46             0.29

 25      广远众合           17.40             0.25

 26       方睿文            15.18             0.22


                           5-2-2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27           麻俊婷                 15.18                    0.22

             合计                    6,948.00                 100.00

       发行人现有股东包括 22 名自然人股东和 5 名法人、合伙企业股东,22 名自
然人股东包括 19 名发起人股东,其基本情况见上述发起人股东情况介绍,另外
3 名自然人股东和 5 名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3 名自然人股东
       ①吴秀银,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4011119640219****,住所为安徽省合
肥市蜀山区清溪路;
       ②方睿文,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4010420070621****,住所为安徽省合
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③麻俊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4010419800615****,住所为安徽省合
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2)5 名法人、合伙企业股东
       ①立方集团
       立方集团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88867093G),住所为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 801
号长宁家园 3 幢 501 室,法定代表人为季俊虬,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公司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技术转
让、投资咨询”,成立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30 日,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41 年 12 月 30 日。
       根据立方集团现行有效的章程,季俊虬持有立方集团 100%股权。
       ②广发信德
       广发信德持有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3MA2Y8CNY2K),住所为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临城
镇紫金路帝豪大厦第九层,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类型
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债权投资以及法律
允许的其他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合伙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15 日至无固定

                                     5-2-25
期限。
      根据广发信德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广发信德共 9 名合伙人,其中普通
合伙人 1 名,有限合伙人 8 名,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类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
               合伙人名称/姓名
 号                                              型       (万元)       例(%)

 1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7,500.00       20.0000

 2       尚浦产投发展(横琴)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4.2857

 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22.8571

 4        龙岩市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17.1429

 5                  朱蔓林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1429

 6                  安玉良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1429

 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1429

 8         东莞景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1429

 9          汕头市西利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1429

                        合计                             87,500.00      100.0000

      ③广远众合
      广远众合持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17QB7U),住所为珠海市横琴新
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9957(集中办公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信远兆康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与股权投
资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合伙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67 年 11 月 16 日。
      根据广远众合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广远众合共 2 名合伙人,其中普通
合伙人 1 名,有限合伙人 1 名,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号                                                         (万元)     例(%)


                                        5-2-26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号                                                    (万元)      例(%)

  1    珠海信远兆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920.00        44.23

  2    珠海致远科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160.00       55.77

                          合计                         2,080.00      100.00

      根据广远众合提供的资料及书面说明,广远众合系广发信德的员工跟投平
台。广发信德与广远众合合计持有发行人 5.01%的股份。
      ④万联广生
      万联广生持有广州市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4FK74E),住所为广州市黄埔
区九佛建设路 333 号 1087 房(仅限办公),法定代表人为陈罡,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风险投资;投资咨
询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成立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22 日,营业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
限。
      根据万联广生现行有效的章程,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万联广生 100%
股权。
      ⑤天泽中鼎
      天泽中鼎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NXMW1Y),住所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92
号 101 房之五,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
企业,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
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7 日,合伙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7 日至 2032 年 6 月 6 日。
      根据天泽中鼎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天泽中鼎共 4 名合伙人,其中普通
合伙人 2 名,有限合伙人 2 名,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5-2-27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号                                                      (万元)      例(%)

  1       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00       20.00

  2     广州成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0        5.00

  3         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500.00       55.00

  4    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方睿文不满 18 周岁,
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系继承方勇所持发行人股份取得,麻俊婷系方睿文的法定监护
人。本所认为,除方睿文外,发行人的其他现有股东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
内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发行人现有股东均具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股东的资格。
      3、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为季俊虬,直接持有发行人 2,554.86 万股股份,约占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6.77%,并通过立方集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6.60%,
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季俊虬,季俊虬为发行人的创始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63.37%,担任发行人董事长,为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对发
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策有重大影响。
      本所认为,季俊虬具有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合法资格。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的人数、住所、出资比例
      经核查,本所认为,发行人设立时,其发起人人数、住所以及出资比例符合
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现有的股东人数、住所以及
出资比例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起人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清晰性及合法性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按其各自持有的立方有限的股权比例,以
立方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对发行人出资。根据国富浩华出具的《验资报告》(浩
华验字[2010]第 82 号),各发起人的出资已经全部到位。


                                        5-2-28
       本所认为,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的发起人不存在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
产折价入股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况。
       (五)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转移
       经核查,立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发行人后,原属于立方有限的相关资产及
业务资质证书的所有权、使用权权属均已变更至股份公司名下。
       本所认为,发起人投入到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已转移至发行人,发行人拥有
该等资产或权利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一)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
       根据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章程》,发行人整体变更设
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4,449.06               4,449.06           67.41

  2          邓晓娟          660.00                 660.00            10.00

  3          高美华          352.44                 352.44             5.34

  4          李孝常          306.24                 306.24             4.64

  5           蔡瑛           132.00                 132.00             2.00

  6           王清           66.00                   66.00             1.00

  7          许学余          66.00                   66.00             1.00

  8           张安           66.00                   66.00             1.00

  9          赵晓红          66.00                   66.00             1.00

  10         昂开慧          66.00                   66.00             1.00

  11         叶素梅          66.00                   66.00             1.00

  12          方勇           30.36                   30.36             0.46




                                       5-2-29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3             唐敏           30.36                   30.36             0.46

  14            孔德凤          30.36                   30.36             0.46

  15             汪琴           30.36                   30.36             0.46

  16            季永明          30.36                   30.36             0.46

  17            戴天鹤          30.36                   30.36             0.46

  18             郑勇           30.36                   30.36             0.46

  19            唐中贤          30.36                   30.36             0.46

  20            陈孔林          20.46                   20.46             0.31

  21             金明           20.46                   20.46             0.31

  22             谢亚           20.46                   20.46             0.31

           合计                6,600.00               6,600.00           100.00

       经核查,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已经注册会计师验证,且已在合
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登记。
       本所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符合当时适用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
   1、立方有限的重大法律事项变更情况

       发行人的前身为立方有限,立方有限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1)2002 年 7 月设立
       ①章程
       季俊虬与邓晓娟于 2002 年 7 月 1 日签署《公司章程》,约定设立九光制药,
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其中,季俊虬以货币资金出资 140 万元,邓晓娟以货币资
金出资 60 万元。
       ②验资
       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2 年 7 月 12 日出具《验资报告》(凯吉通
验字[2002]474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2 年 7 月 12 日,九光制药(筹)共收到

                                          5-2-30
全体股东实缴注册资本 2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③工商登记
      九光制药依法办理了设立登记,并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九光制药设立时的章程,九光制药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140.00                    70.00

  2            邓晓娟             60.00                     30.00

           合计                   200.00                   100.00

      (2)2002 年 10 月增资、公司名称变更
      ①股东会决议
      九光制药于 2002 年 10 月 15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将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增至 920 万元;同意安徽地源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02]
皖地评字第 084 号报告确认土地使用权价值为 762 万元,其增值权益 636 万元由
股东季俊虬享有 445.2 万元、邓晓娟享有 190.8 万元;本次增资中,季俊虬以货
币资金增资 54.8 万元,邓晓娟以货币资金增资 29.2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
册资本为 920 万元,其中季俊虬出资 640 万元,邓晓娟出资 280 万元。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2 年 9 月 23 日核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皖合]名称预核[2002]第 006329),核准九光制药名称变更为“合肥立方制药
有限公司”。
      ②评估、验资
      安徽地源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2 年 10 月 15 日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2002]皖地[评]字第 084 号),估价项目名称为“安徽九光制药有限公司土地
价格评估”,估价日期为 2002 年 10 月 12 日,评估结果为:土地面积 19,999.99
平方米,单价 381 元/平方米,总地价 762 万元。
      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2 年 10 月 25 日出具《验资报告》(凯吉通
验字[2002]554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2 年 10 月 25 日,立方有限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720 万元,增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和无形资产。其中,股东
季俊虬本次以货币资金增资 54.8 万元,以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增资 445.2 万元;

                                    5-2-31
股东邓晓娟以货币增资 29.2 万元,以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增资 190.8 万元。立
方有限此次变更完成后累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920 万元。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及公司名称变更,立方有限制定了《企业章程修正案》,并已依
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立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640.00                    69.57

  2          邓晓娟               280.00                    30.43

           合计                   920.00                   100.00

      (3)2004 年 10 月增资
      ①股东会决议
      立方有限于 200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注册资本由 920 万元增至 3,200 万元,同意增加周清辉、蒋熙为公司股东,具体
增资方式为:截至 2004 年 9 月 30 日,立方有限资本公积金为 9,187,146.99 元,
同意将资本公积金 905 万元转增股本,其中季俊虬 525.5 万元,邓晓娟 219.5
万元,蒋熙 160 万元;同意季俊虬、邓晓娟以其收购立方药业对立方有限的债权
305 万元(其中季俊虬 213.5 万元,邓晓娟 91.5 万元)对立方有限进行增资,
同意季俊虬、邓晓娟以其收购安徽诚志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称“诚志医药”)
对立方有限的债权 270 万元(其中季俊虬 189 万元,邓晓娟 81 万元)对立方有
限进行增资,增资后,季俊虬拥有立方有限 49%股权,邓晓娟拥有立方有限 21%
股权;同意周清辉以其收购南通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立方有限的债权 720
万元对立方有限进行增资,其中 640 万元作为立方有限增加的注册资本,80 万
元计入立方有限的资本公积金,增资后,周清辉拥有立方有限 20%股权;同意蒋
熙以其收购南通市良春中医药临床研究所对立方有限的债权 160 万元对立方有
限进行增资,加上前述 160 万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资后,蒋熙拥有立方有
限 10%股权。
      ②债权转股权相关协议
      季俊虬、邓晓娟与立方有限、立方药业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签署《债权转让

                                    5-2-32
协议》,就相关债权转股权事宜作出约定;季俊虬、邓晓娟与立方有限、诚志医
药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就相关债权转股权事宜作出约定;
周清辉与立方有限、南通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签署《债
权转让协议》,就相关债权转股权事宜作出约定;蒋熙与立方有限、南通市良春
中医药临床研究所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就相关债权转股
权事宜作出约定。
      ③验资
      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4 年 10 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凯吉通
验字[2004]654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4 年 9 月 30 日,立方有限已经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280 万元,其中以债权转股权 1,375 万元,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资本 905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立方有限的累积注册资本为 3,200
万元。
      ④工商登记
      就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增资,立方有限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制定新的《合肥
立方制药有限公司章程》,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立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1,568.00                  49.00

  2            邓晓娟               672.00                   21.00

  3            周清辉               640.00                   20.00

  4             蒋熙                320.00                   10.00

           合计                    3,200.00                 100.00

      (4)2007 年 12 月股权转让
      ①股东会决议
      立方有限于 200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股东周清辉将其拥有的立方有限 20%股权(对应 64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蒋熙。
      ②股权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方周清辉与股权受让方蒋熙签署了《股权出让协


                                    5-2-33
议》和《股权出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上述股权
转让价格为 640 万元。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立方有限于 2007 年 12 月 28 日制定《合肥立方制药有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立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1,568.00               49.00

  2            蒋熙                  960.00                30.00

  3           邓晓娟                 672.00                21.00

           合计                     3,200.00               100.00

      (5)2009 年 5 月股权转让
      ①股东会决议
      立方有限于 2009 年 5 月 30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
东蒋熙将其拥有的立方有限 30%股权(对应 96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季俊虬。
      ②股权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方蒋熙与股权受让方季俊虬签署了《股权出让协
议》和《股权出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约定上述
股权转让价格为 960 万元。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立方有限于 2009 年 5 月 30 日制定《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
司章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立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2,528.00               79.00

  2           邓晓娟                 672.00                21.00

           合计                     3,200.00               100.00

      (6)2009 年 12 月出资方式变更

                                       5-2-34
      ①股东会决议
      立方有限于 200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公司股东按照目前持股比例将立方有限原以资本公积金及土地使用权增值部分
转增股本的出资部分共 1,541 万元变更为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其中股东季俊虬
将出资额 1,217.39 万元变更为货币资金出资,股东邓晓娟将出资额 323.61 万元
变更为货币资金出资。
      ②验资
      经国富浩华安徽分所于 2009 年 12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浩华皖验字
[2009]第 009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9 年 12 月 21 日,立方有限已经收到股东
季俊虬、邓晓娟的出资合计 1,541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出资方式变更,立方有限于 2009 年 11 月 18 日制定《合肥立方制药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出资方式变更完成后,立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2,528.00                 79.00

  2             邓晓娟            672.00                   21.00

           合计                   3,200.00                100.00

      (7)2010 年 5 月股权转让
      ①股东会决议
      立方有限于 2010 年 5 月 26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
东邓晓娟将其拥有的立方有限 6.25%股权(对应 200 万元出资额)以 48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高美华,同意股东邓晓娟将其拥有的立方有限 3.03%股权(对应 97
万元出资额)以 232.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孝常。股东季俊虬同意前述股权转让,
并放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②股权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方邓晓娟与股权受让方高美华于 2010 年 5 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方邓晓娟与股权受让方李孝常于 2010 年 5
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

                                    5-2-35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立方有限于 2010 年 5 月 26 日制定《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
司章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立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2,528.00                  79.00

  2            邓晓娟             375.00                   11.72

  3            高美华             200.00                    6.25

  4            李孝常             97.00                     3.03

           合计                  3,200.00                  100.00

      (8)2010 年 6 月增资
      ①股东会决议
      立方有限于 2010 年 6 月 23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吸
收王清等 18 人作为新股东与原股东李孝常共同对立方有限进行增资,增资后立
方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3,200 万元增加到 3,750 万元,增资方式均为现金,原股东
季俊虬、邓晓娟、高美华对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的具体方式为:
王清、李孝常等 19 人此次对立方有限的投资金额为 1,760 万元,其中 550 万元
用于增加立方有限的注册资本,其余 1,210 万元计入立方有限资本公积金。
      ②验资
      经国富浩华安徽分所于 2010 年 6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浩华皖验字[2010]
第 012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0 年 6 月 29 日,立方有限已经收到股东王清等
19 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5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截至 2010 年 6 月
29 日,立方有限变更后的累积注册资本为 3,750 万元,实收资本为 3,750 万元。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立方有限于 2010 年 6 月 23 日制定《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章
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立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5-2-36
1           季俊虬             2,528.00      67.41

2           邓晓娟              375.00       10.00

3           高美华              200.00       5.34

4           李孝常              174.13       4.64

5            蔡瑛                75.00       2.00

6            王清                37.50       1.00

7           许学余               37.50       1.00

8            张安                37.50       1.00

9           赵晓红               37.50       1.00

10          昂开慧               37.50       1.00

11          叶素梅               37.50       1.00

12           方勇                17.25       0.46

13           唐敏                17.25       0.46

14          孔德凤               17.25       0.46

15           汪琴                17.25       0.46

16          季永明               17.25       0.46

17          戴天鹤               17.25       0.46

18           郑勇                17.25       0.46

19          唐中贤               17.25       0.46

20          陈孔林               11.63       0.31

21           金明                11.63       0.31

22           谢亚                11.63       0.31

          合计                 3,750.00      100.00

     (9)2010 年 8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5-2-37
       立方有限于 2010 年 8 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设立请见本
律师工作报告“四、发行人的设立”部分。
       2、发行人的重大法律事项变更情况
       (1)2011 年 11 月股份转让
       ①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鉴于公司新增吴秀银为股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②股份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方季俊虬、李孝常、赵晓红与股份受让方吴秀银
于 2011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季俊虬、李孝常、赵晓红分
别将所持公司 46.2 万股股份、75.9 万股股份、9.9 万股股份转让给吴秀银,转
让价格分别为 84 万元、138 万元、18 万元。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份转让,发行人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制定《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备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4,402.86                66.71

  2            邓晓娟                660.00                 10.00

  3            高美华                352.44                 5.34

  4            李孝常                230.34                 3.49

  5            吴秀银                132.00                 2.00

  6             蔡瑛                 132.00                 2.00

  7             王清                 66.00                  1.00

  8            许学余                66.00                  1.00

  9             张安                 66.00                  1.00

  10           昂开慧                66.00                  1.00


                                       5-2-38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1           叶素梅                66.00                  1.00

  12           赵晓红                56.10                  0.85

  13            方勇                 30.36                  0.46

  14            唐敏                 30.36                  0.46

  15           孔德凤                30.36                  0.46

  16            汪琴                 30.36                  0.46

  17           季永明                30.36                  0.46

  18           戴天鹤                30.36                  0.46

  19            郑勇                 30.36                  0.46

  20           唐中贤                30.36                  0.46

  21           陈孔林                20.46                  0.31

  22            金明                 20.46                  0.31

  23            谢亚                 20.46                  0.31

            合计                    6,600.00               100.00

       (2)2011 年 12 月股份转让
       ①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鉴于公司股东季俊虬将其持有的公司 1,056 万股股份转让给立方投资,对公司章
程进行相应修改。
       ②股份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方季俊虬与股份受让方立方投资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作出约定,本次股份转让
总价款为 1,056 万元。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份转让,发行人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制定《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


                                       5-2-39
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备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3,346.86                 50.71

  2          立方投资            1,056.00                 16.00

  3           邓晓娟              660.00                  10.00

  4           高美华              352.44                  5.34

  5           李孝常              230.34                  3.49

  6           吴秀银              132.00                  2.00

  7            蔡瑛               132.00                  2.00

  8            王清                66.00                  1.00

  9           许学余               66.00                  1.00

  10           张安                66.00                  1.00

  11          昂开慧               66.00                  1.00

  12          叶素梅               66.00                  1.00

  13          赵晓红               56.10                  0.85

  14           方勇                30.36                  0.46

  15           唐敏                30.36                  0.46

  16          孔德凤               30.36                  0.46

  17           汪琴                30.36                  0.46

  18          季永明               30.36                  0.46

  19          戴天鹤               30.36                  0.46

  20           郑勇                30.36                  0.46

  21          唐中贤               30.36                  0.46



                                   5-2-40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22           陈孔林                20.46                   0.31

  23           金明                  20.46                   0.31

  24           谢亚                  20.46                   0.31

            合计                    6,600.00                100.00

       (3)2012 年 11 月股份转让
       ①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12 年 12 月 8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鉴于公司股东叶素梅将其持有的公司 66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孝常,对公司章程进
行相应修改。
       ②股份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方叶素梅与股份受让方李孝常于 2012 年 11 月
21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作出约定,本次股份转让总价
款为 130 万元。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份转让,发行人于 2012 年 12 月 8 日制定《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备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3,346.86                 50.71

  2           立方投资              1,056.00                 16.00

  3            邓晓娟                660.00                  10.00

  4            高美华                352.44                  5.34

  5            李孝常                296.34                  4.49

  6            吴秀银                132.00                  2.00

  7            蔡瑛                  132.00                  2.00



                                     5-2-41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8            王清                  66.00                   1.00

  9            许学余                66.00                   1.00

  10           张安                  66.00                   1.00

  11           昂开慧                66.00                   1.00

  12           赵晓红                56.10                   0.85

  13           方勇                  30.36                   0.46

  14           唐敏                  30.36                   0.46

  15           孔德凤                30.36                   0.46

  16           汪琴                  30.36                   0.46

  17           季永明                30.36                   0.46

  18           戴天鹤                30.36                   0.46

  19           郑勇                  30.36                   0.46

  20           唐中贤                30.36                   0.46

  21           陈孔林                20.46                   0.31

  22           金明                  20.46                   0.31

  23           谢亚                  20.46                   0.31

            合计                    6,600.00                100.00

       (4)2012 年 12 月出资补充
       ①股东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鉴于立方制药前身九光制药设立时的出资款系代付,代付具体情况为:诚志医药
接受邓晓娟的委托,向九光制药出资 50 万元,立方药业接受邓晓娟的委托,向
九光制药出资 10 万元,立方药业接受季俊虬的委托,向九光制药出资 140 万元;
立方制药前身立方有限 2004 年注册资本由 920 万元增至 3,200 万元,其中季俊


                                     5-2-42
虬、邓晓娟以收购的立方药业对立方有限的债权 305 万元(其中季俊虬 213.5
万元,邓晓娟 91.5 万元)对立方有限进行增资。前述事项发生后,立方药业分
别对季俊虬及邓晓娟享有 353.5 万元及 101.5 万元的债权,由于该等债权系历史
原因形成,债权发生及清偿时间久远,立方药业现已为立方制药全资子公司,为
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金,由季俊虬、邓晓娟以货币资金方式分别对公司再投入
353.5 万元、101.5 万元,前述 455 万元投资款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②验资
    经 国 富 浩 华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出 具 《 验 资 报 告 》( 国 浩 验 字
[2012]314C80001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经收到股东
季俊虬、邓晓娟缴纳的投资款合计 455 万元,其中季俊虬投入 353.5 万元,邓晓
娟投入 101.5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前述 455 万元投资款均计入公司的
资本公积。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出资补充,发行人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制定《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5)2013 年 1 月股份继承
    ①股份继承公证情况
    根据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公证书》 [2013]
皖合中公证字第 722 号),公司原股东方勇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去世,其持有公
司的 30.36 万股股份是其与其妻子麻俊婷的夫妻共有财产,该夫妻共有财产的一
半(15.18 万股股份)为遗产,因方勇其他合法继承人均自愿放弃对前述遗产的
继承,前述 15.18 万股股份全部由方勇的儿子方睿文继承。
    ②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13 年 2 月 6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根据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公证书》([2013]皖
合中公证字第 722 号),公司原股东方勇所持公司 30.36 万股股份由麻俊婷、方
睿文各持有 15.18 万股股份。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份继承,发行人于 2013 年 2 月 6 日制定新的《合肥立方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备案。

                                    5-2-43
      本次股份继承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3,346.86                 50.71

 2          立方集团            1,056.00                 16.00

 3           邓晓娟              660.00                  10.00

 4           高美华              352.44                  5.34

 5           李孝常              296.34                  4.49

 6           吴秀银              132.00                  2.00

 7            蔡瑛               132.00                  2.00

 8            王清                66.00                  1.00

 9           许学余               66.00                  1.00

 10           张安                66.00                  1.00

 11          昂开慧               66.00                  1.00

 12          赵晓红               56.10                  0.85

 13           唐敏                30.36                  0.46

 14          孔德凤               30.36                  0.46

 15           汪琴                30.36                  0.46

 16          季永明               30.36                  0.46

 17          戴天鹤               30.36                  0.46

 18           郑勇                30.36                  0.46

 19          唐中贤               30.36                  0.46

 20          陈孔林               20.46                  0.31

 21           金明                20.46                  0.31

 22           谢亚                20.46                  0.31


                                  5-2-4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23           方睿文               15.18                    0.23

  24           麻俊婷               15.18                    0.23

            合计                   6,600.00                 100.00

       (6)2013 年 3 月股份转让
       ①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鉴于公司股东季俊虬将其持有的公司 792 万股股份转让给立方集团,对公司章程
进行相应修改。
       ②股份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方季俊虬与股份受让方立方集团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作出约定,本次股份转让总
价款为 792 万元。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份转让,发行人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制定《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备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2,554.86                  38.71

  2           立方集团             1,848.00                  28.00

  3            邓晓娟               660.00                   10.00

  4            高美华               352.44                   5.34

  5            李孝常               296.34                   4.49

  6            吴秀银               132.00                   2.00

  7            蔡瑛                 132.00                   2.00

  8            王清                 66.00                    1.00



                                    5-2-45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9            许学余                66.00                   1.00

  10            张安                 66.00                   1.00

  11           昂开慧                66.00                   1.00

  12           赵晓红                56.10                   0.85

  13            唐敏                 30.36                   0.46

  14           孔德凤                30.36                   0.46

  15            汪琴                 30.36                   0.46

  16           季永明                30.36                   0.46

  17           戴天鹤                30.36                   0.46

  18            郑勇                 30.36                   0.46

  19           唐中贤                30.36                   0.46

  20           陈孔林                20.46                   0.31

  21            金明                 20.46                   0.31

  22            谢亚                 20.46                   0.31

  23           方睿文                15.18                   0.23

  24           麻俊婷                15.18                   0.23

            合计                   6,600.00                 100.00

       (7)2018 年 10 月增资
       ①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合肥立方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与广发信德、广远众合签署《投资协议》,
广发信德向发行人投资 6,851.685 万元,其中 330.6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
余计入资本公积;广远众合向发行人投资 360.615 万元,其中 17.4 万元计入公


                                     5-2-46
司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②验资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出具《验资报告》(亚会[皖]验字[2018]002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已经收到广发信德、广远众合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48 万
元,其中广发信德以货币投入 68,516,850 元(计入股本 3,306,000 元,资本公
积 65,210,850 元),广远众合以货币投入 3,606,150 元(计入股本 174,000 元,
资本公积 3,432,150 元)。中汇会计师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出具《关于合肥立方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专[2019]4491 号)进行了
复核。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发行人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修改公司章程,并已依法办理完毕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2,554.86                 36.77

   2            立方集团            1,848.00                 26.60

   3             邓晓娟              660.00                   9.50

   4             高美华              352.44                   5.07

   5            广发信德             330.60                   4.76

   6             李孝常              296.34                   4.26

   7             吴秀银              132.00                   1.90

   8              蔡瑛               132.00                   1.90

   9              王清                66.00                   0.95

  10             许学余               66.00                   0.95

  11              张安                66.00                   0.95




                                    5-2-47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2         昂开慧                  66.00                   0.95

  13         赵晓红                  56.10                   0.80

  14          唐敏                   30.36                   0.44

  15         孔德凤                  30.36                   0.44

  16          汪琴                   30.36                   0.44

  17         季永明                  30.36                   0.44

  18         戴天鹤                  30.36                   0.44

  19          郑勇                   30.36                   0.44

  20         唐中贤                  30.36                   0.44

  21         陈孔林                  20.46                   0.29

  22          金明                   20.46                   0.29

  23          谢亚                   20.46                   0.29

  24        广远众合                 17.40                   0.25

  25         方睿文                  15.18                   0.22

  26         麻俊婷                  15.18                   0.22

           合计                    6,948.00                 100.00

    (8)2019 年 2 月股份转让
    ①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鉴于公司股东蔡瑛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92.64 万股股份转让给天泽中鼎、39.36
万股股份转让给万联广生,公司股东吴秀银将其持有的公司 66 万股股份转让给
万联广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②股份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份转让,蔡瑛分别与天泽中鼎及万联广生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吴秀银与万联广生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5-2-48
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作出约定,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4,274.61 万元。
       ③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份转让,发行人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修改《公司章程》,并已依法
办理完毕工商备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2,554.86                 36.77

   2           立方集团             1,848.00                 26.60

   3            邓晓娟               660.00                   9.50

   4            高美华               352.44                   5.07

   5           广发信德              330.60                   4.76

   6            李孝常               296.34                   4.26

   7           万联广生              105.36                   1.52

   8           天泽中鼎               92.64                   1.33

   9            吴秀银                66.00                   0.95

  10             王清                 66.00                   0.95

  11            许学余                66.00                   0.95

  12             张安                 66.00                   0.95

  13            昂开慧                66.00                   0.95

  14            赵晓红                56.10                   0.80

  15             唐敏                 30.36                   0.44

  16            孔德凤                30.36                   0.44

  17             汪琴                 30.36                   0.44

  18            季永明                30.36                   0.44

  19            戴天鹤                30.36                   0.44


                                    5-2-49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20            郑勇                30.36                   0.44

  21           唐中贤               30.36                   0.44

  22           陈孔林               20.46                   0.29

  23            金明                20.46                   0.29

  24            谢亚                20.46                   0.29

  25          广远众合              17.40                   0.25

  26           方睿文               15.18                   0.22

  27           麻俊婷               15.18                   0.22

             合计                 6,948.00                 100.00

    3、历次股权变动相关事项的核查
    (1)九光制药 2002 年设立时代为出资事项
    ①代为出资的具体情形
    季俊虬与邓晓娟于 2002 年 7 月 1 日签署《公司章程》,约定设立九光制药,
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其中,季俊虬以货币出资 140 万元,邓晓娟以货币出资
60 万元。
    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2 年 7 月 12 日出具《验资报告》(凯吉通
验字[2002]474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2 年 7 月 12 日,九光制药(筹)共收到
股东季俊虬、邓晓娟实缴注册资本 2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根据安徽诚志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称“诚志医药”,其前身为“安徽华
东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合肥新安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代理转款证明》,诚志医药接受邓晓娟的委托,于 2002 年 7 月
11 日转入拟设立的九光制药银行临时账户 50 万元,作为邓晓娟向九光制药投入
的出资额;根据立方药业于 2002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代理转款证明》,立方药
业接受邓晓娟的委托,于 2002 年 7 月 11 日转入拟设立的九光制药银行临时账户
10 万元,作为邓晓娟向九光制药投入的出资额;立方药业接受季俊虬的委托,
于 2002 年 7 月 11 日转入拟设立的九光制药银行临时账户 140 万元,作为季俊虬


                                  5-2-50
向九光制药投入的出资额。
    ②代为出资的核查
    A、代为出资的真实性
    经核查诚志医药和立方药业代为出资部分的缴款凭证及安徽凯吉通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凯吉通验字[2002]474 号),九光制药设立时的注册
资本 200 万元已经出资到位,出资真实。
    经核查立方药业的财务资料并经立方药业、诚志医药确认,立方药业、诚志
医药就该等代为出资的款项在财务做了借款处理。根据立方药业、诚志医药、季
俊虬及邓晓娟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抽查相关支付凭证,季俊虬、邓晓娟已经
足额偿还了上述款项。
    B、公司注册资本后续夯实情况
    发行人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鉴于九光制药设立时,立方药业接受邓晓娟的委托,向九光制药出资 10 万元,
立方药业接受季俊虬的委托,向九光制药出资 140 万元,该等情形系历史原因形
成,债权发生及清偿时间久远,立方药业已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夯实
公司资本金,由季俊虬、邓晓娟以现金方式对公司投入合计 150 万元,用于夯实
立方药业代季俊虬、邓晓娟向九光制药出资的 150 万元。经国富浩华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出具《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14C80001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经收到股东季俊虬、邓晓娟缴纳的上述投资款合计
15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该等投资款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C、相关方的确认情况
    就上述代为出资事项,诚志医药、立方药业、季俊虬及邓晓娟均已经书面确
认:(1)上述相关代为出资事项系真实的;(2)代为出资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已经清理完毕;(3)由季俊虬及邓晓娟对九光制药享有投资权益,诚志医药、立
方药业不对九光制药享有任何投资权益,就九光制药的投资权益,代为出资的双
方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4)代为出资所涉双方未因代为出资存在
争议或纠纷。
    D、工商主管部门的证明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出具《关于对合肥立方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证明》,确认上述代为出资情形未违反法律、

                                  5-2-51
法规的相关规定,出资情况已经验资机构确认出资到位,不属于出资不实、抽逃
出资、虚假出资,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会因此对公司和/或公司股东进行处
罚。
     (2)立方有限 2002 年 10 月自有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部分增资事项
     ①自有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部分增资具体情况
     2002 年 10 月,季俊虬、邓晓娟以立方有限自有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部分对
立方有限增资 636 万元(其中季俊虬出资 445.2 万元、邓晓娟出资 190.8 万元);
季俊虬以货币资金对立方有限增资 54.8 万元,邓晓娟以货币资金对立方有限增
资 29.2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立方有限注册资本为 920 万元。
     ②规范措施
     鉴于季俊虬、邓晓娟以公司自有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部分对公司增资存在不
规范情形,相关股东以变更出资方式加以规范。
     立方有限于 200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股东季俊虬、邓晓娟将公司原以土地使用权增值部分转增股本的出资变更为以货
币资金方式出资;经国富浩华安徽分所于 2009 年 12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
(浩华皖验字[2009]第 009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9 年 12 月 21 日,立方有限
已经收到股东季俊虬、邓晓娟的出资合计 636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瑞华会计师”)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 出 具 《 关 于 合 肥 立 方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 瑞 华 核 字
[2015]34010009)进行了复核。
     (3)立方有限 2004 年 10 月债权出资事项
     ①债权出资的具体情况
     立方有限于 200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季俊虬、邓晓娟以其收购立方药业对立方有限的债权 305 万元(其中季俊虬 213.5
万元,邓晓娟 91.5 万元)对立方有限进行增资;季俊虬、邓晓娟以其收购诚志
医药对立方有限的债权 270 万元(其中季俊虬 189 万元,邓晓娟 81 万元)对立
方有限进行增资;周清辉以其收购南通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立方有限的债
权 720 万元对立方有限进行增资;蒋熙以其收购南通市良春中医药临床研究所对
立方有限的债权 160 万元对立方有限进行增资。
     ②出资债权的真实性核查

                                         5-2-52
    A、债权形成原因
    经核查,上述出资的债权系立方有限成立后,由于厂房建造、资产收购等原
因,资金需求较大,立方有限多次向立方药业、诚志医药、南通市良春中医药临
床研究所、南通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等原因形成。
    B、债权收购事项
    (A)债权收购协议
    季俊虬、邓晓娟与立方有限、立方药业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签署《债权转让
协议》,就相关债权转股权事宜作出约定;季俊虬、邓晓娟与立方有限、诚志医
药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就相关债权转股权事宜作出约定;
周清辉与立方有限、南通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签署《债
权转让协议》,就相关债权转股权事宜作出约定;蒋熙与立方有限、南通市良春
中医药临床研究所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就相关债权转股
权事宜作出约定。
    (B)债权收购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债权收购相关方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债权收购的对价已支付
完毕。
    C、以债权转增的部分公司注册资本后续夯实情况
    发行人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鉴于立方有限 2004 年注册资本由 920 万元增至 3,200 万元,其中季俊虬、邓晓
娟以收购的立方药业对立方有限的债权 305 万元(其中季俊虬 213.5 万元,邓晓
娟 91.5 万元)对立方有限进行增资。前述事项发生后,立方药业分别对季俊虬
及邓晓娟享有相关债权,由于该等债权系历史原因形成,债权发生及清偿时间久
远,立方药业现已为立方制药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金,由季俊虬、
邓晓娟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公司再投入合计 305 万元投资款,计入公司的资本公
积。
    经 国 富 浩 华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出 具 《 验 资 报 告 》( 国 浩 验 字
[2012]314C80001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经收到股东
季俊虬、邓晓娟缴纳的上述投资款合计 305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该等投资款
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瑞华会计师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出具《关于合肥立方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瑞华核字[2015]34010009)进行了复核。

                                    5-2-53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出具《合肥立方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债权转股权所涉及的负债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 3216 号),对立方有限 2004 年度债权转股权所涉及的
负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经追溯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4 年 9 月 30 日,立方有限 2004 年度债权转股权所涉及的负债账面价值为
1,375.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1,375.00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D、相关方的确认情况
    就上述债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季俊虬、邓晓娟、周清辉、蒋熙及立方
药业、诚志医药、南通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南通市良春中医药临床研究所
均已经书面确认:(1)用于转增公司注册资本的债权系真实的,该等债权转增公
司注册资本后,相关债权人的账务进行了处理,公司未向相关债权人偿还该等债
务;(2)相关债权收购系真实的,所涉收购对价已经支付完毕;(3)债权收购所
涉相关方对公司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4)本次债权转增公司
注册资本所涉相关方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E、工商主管部门的证明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出具《关于对合肥立方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证明》,确认上述债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情形
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资情况已经验资机构确认出资到位,不属于出
资不实、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会因此对公司和/或公
司股东进行处罚。
    (4)2004 年 10 月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事项
    ①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立方有限于 200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资本公积金
905 万元转增股本,其中季俊虬 525.5 万元,邓晓娟 219.5 万元,蒋熙 160 万元。
    ②规范措施
    本次增资所涉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存在转增股本部分的资本公积金形
成过程不规范,相关股东以变更出资方式加以规范。
    立方有限于 200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股东按照目前持股比例将立方有限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出资部分 905 万
元变更为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经国富浩华安徽分所于 2009 年 12 月 21 日出具

                                  5-2-54
《验资报告》(浩华皖验字[2009]第 009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9 年 12 月 21
日,立方有限已经收到股东季俊虬、邓晓娟的出资合计 905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
货币资金。瑞华会计师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出具《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复核报告》(瑞华核字[2015]34010009)进行了复核。
    (5)外商投资审批事项
    发行人历史上的股东周清辉为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周清辉 2004 年 10 月增资
入股立方有限及 2007 年 12 月转让所持立方有限股权未履行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程
序,存在程序瑕疵。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出具《关于对合肥
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说明》,确认如下:“你公司与原股东周清辉的
2004 年增资及 2007 年的股权转让行为,因经办人员疏忽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
手续,但鉴于上述行为发生后已经立行整改,周清辉已退出你公司,且你公司按
照内资企业经营管理,未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我局确认对你公司上述行为
不予溯及处罚。”
    本所认为,就上述出资瑕疵,发行人或其相关股东已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
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或相关股东未因出资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
上述瑕疵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不存在纠纷
或潜在纠纷。
    综上,本所认为,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及其前身历次股权变动符合当时适
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三)股东所持股份的质押、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的说明,截至本律师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所
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经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为“片
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软膏剂(含激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原
料药(多西他赛、非洛地平、二巯丁二酸、门冬氨酸鸟氨酸、佐芬普利钙、甲磺
酸多沙唑嗪、二巯丙磺钠、丹皮酚、尿素、帕潘立酮、曲克芦丁、罗氟司特、盐

                                  5-2-55
酸哌甲酯)、凝胶剂、乳膏剂、中药前处理、中药饮片、提取车间、制药机械、
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药品研发、
技术转让;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
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功能性化妆品的原料研发、生产、销售、
服务;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
售,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
公司拥有下述资质或许可:
    (1)发行人
    ①发行人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核发的《药品
生产许可证》(编号:皖 20160238),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生产地址和
生产范围为“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立方厂区:软膏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
瘤类),凝胶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446 号:凝胶
剂,软膏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乳膏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与
青鸾路口:药用辅料,原料药;金寨县梅山镇新河路:中药前处理,提取车间”。
    ②发行人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核发的《药品
GMP 证书》(证书编号:AH20160351),有效期至 2021 年 11 月 7 日,认证地址为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与青鸾路口”,认证范围为“原料药(非洛地平)”。
    ③发行人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核发的《药
品 GMP 证书》(证书编号:AH20170423),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认证地
址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与青鸾路口;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446 号”,
认证范围为“原料药(二巯丁二酸);乳膏剂”。
    ④发行人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核发的《药品
GMP 证书》(证书编号:AH20160334),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 17 日,认证地址为
“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446 号;金寨县梅山镇新河路”,认证范围为“片剂、硬
胶囊剂、颗粒剂、软膏剂、凝胶剂;中药前处理、提取”。
    ⑤发行人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核发的《药品
GMP 证书》(证书编号:AH20190607),有效期至 2024 年 5 月 26 日,认证地址为


                                  5-2-56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与青鸾路口”,认证范围为“原料药(尿素)”。
    ⑥发行人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核发的《药品
GMP 证书》(证书编号:AH20180466),有效期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认证地址为
“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立方厂区”,认证范围为“片剂”。
    ⑦发行人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核发的《互联
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编号:[皖]-非经营性-2015-0028),网站域名
为“www.lfyyjt.com;www.lifeon.cn;www.lifeon.com.cn,220.178.26.67”,
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
    ⑧发行人持有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33401910003660),经营场所
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 669 号立方厂房”,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
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有效期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
    ⑨发行人持有 99 项药品(药用辅料)注册申请批件,具体情形见“附件一、
发行人持有的药品(药用辅料)注册申请批件”。
    ⑩发行人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核发的《药品
销售证明书》(编号[No.]:201811126),批准非洛地平(国药准字 H20103173),
二巯丁二酸(国药准字 H20093135)及尿素(国药准字 H20143061)在市场自由


    发行人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2361952)。
销售,有效期至 2020 年 11 月 8 日。


    发行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核发的《中华


    发行人持有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发的《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
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3401360015)。




    发行人持有《增值电信业务备案》(备案号:皖 ICP 备 07500670 号)。
书》(备案登记号:3400600146)。


    (2)立方药业
    ①立方药业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核发的《药
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皖 AA5510213),经营方式为批发,经营范围为“中成药、
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精神药品(限第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有效期至 2024 年 1 月 7 日。


                                      5-2-57
    ②立方药业持有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核发的《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161 号),有效期
至 2023 年 4 月 9 日。
    ③立方药业持有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核发的《第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90068 号)。
    ④立方药业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8 日核发的《药
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AH19-007),认证范围为“药品批
发(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第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有效期至
2024 年 1 月 7 日。
    ⑤立方药业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核发的《互
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编号:皖-经营性-2017-0004),网站域名为
“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446 号,http://www.lf1188.cn,36.7.79.8(立方在线)”,
有效期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
    ⑥立方药业持有安徽省通信管理局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核发的《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B2-20070038),许可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效期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
    ⑦立方药业持有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核发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3401910004354),经营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高新区文曲路 446 号”,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
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
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有效期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
    ⑧立方药业持有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核发的《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皖交运管许可合字 340101201328 号),许可经营范围为“普通
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有效期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
    ⑨ 立 方药 业 持 有《 对 外贸 易 经 营者 备 案登 记 表 》( 备案 登 记 表编 号 :
02361238)。
    ⑩立方药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核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3401360277),有效


                                       5-2-58
期为长期。
    (3)诚志生物
    ①诚志生物持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 月 1 日核发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编号:皖 20160231),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
区汤口路与青鸾路口: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②诚志生物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核发的《药
品 GMP 证书》(证书编号:AH20180468,认证地址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
路与青鸾路口,认证范围为“口服溶液剂”,有效期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③诚志生物持有 10 项药品注册申请批件,具体见“附件二、诚志生物持有
的药品注册申请批件”。
       (4)立方连锁
    ①立方连锁持有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核发的《药
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皖 BAO1J0001),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
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有效期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
    ②立方连锁持有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7 月 3 日核发的《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80307 号),经营范
围为“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有效期至
2023 年 7 月 2 日。
    ③立方连锁持有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5 月 4 日核发的《第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80627 号)。
    ④立方连锁持有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核发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3401910010537),有效期至 2022 年 2 月 19
日。
    ⑤立方连锁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3 月 8 日核发的《互
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编号:[皖]-经营性-2017-0001),网站域名
为“www.lf888.cn,60.174.234.7(立方大药房)”,有效期至 2022 年 3 月 7 日。
    ⑥立方连锁持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核发的《互
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证书编号:皖 C20160005),网站名称为“立方大


                                  5-2-59
药房”,IP 地址为“60.174.234.7”,网络域名为“www.lf888.cn”,有效期
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
      ⑦立方连锁持有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2017 年 5 月 3 日核发的《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皖 B2-20120026),许可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效期至 2022 年 5 月 3
日。
      3、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立方连锁拥有 42 家门店,该等门店的主要经营
方式为零售,该等门店拥有下述证书所记载的资质或许可:
 序
         门店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I0185         2022.12.20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12.18
                                          20170506 号
 1      滨湖医院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71291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110062256     2022.12.28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G0036         2020.08.12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5.31
                                          20160229 号
 2       亳州路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21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30003015     2021.03.22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G0259         2023.01.24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3.01.23
                                          20180061 号
 3       大众巷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71796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30044451     2023.03.05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I0085         2020.09.09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4       东流路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5.21
                                          20160226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011 号



                                      5-2-60
序
        门店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110007768        2021.04.17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L0050            2020.08.16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5.07
                                           20160225 号
5        方桥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19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80008323        2022.01.04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A0006            2020.08.05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9.25
                                           20160174 号
6     肥东碧桂园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16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220009015        2021.06.13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A0115     2023.11.18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3.12.03
                                           20180608 号
7      肥东城关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81734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220061468   2023.12.10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A0050     2023.08.02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3.08.21
                                           20180414 号
8       肥东九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80989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220052741   2023.08.19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A0021            2020.08.13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9.18
                                           20160175 号
9    肥东龙泉西路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17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220008869        2021.06.11

10    肥东人民路店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A0022            2020.08.13


                                       5-2-61
序
       门店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号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9.25
                                         20160180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12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220008801     2021.06.11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A0023         2020.08.13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9.18
                                         20160178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11   肥东塘杨路店                                                 --
                    备案凭证             20190575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220069860     2024.06.0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40122209542         2023.12.31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A0005         2020.08.05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9.04
                                         20170340 号
12   肥东沿河路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70485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220032187     2022.10.19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A0007         2020.08.05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9.18
                                         20160176 号
13   肥东义之和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15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220000155     2021.01.14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I0084         2020.09.09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10.29
                                         20160227 号
14     淝河路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04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110004665     2021.03.16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J0018         2020.07.20
15     芙蓉路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2.03.20


                                     5-2-62
序
       门店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号
                                         20160224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20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940005894     2021.06.27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J0032         2021.07.10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1.11.21
                                         20160777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16    高新安医店                                                  --
                    备案凭证             20160968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910007515     2021.10.07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40104217417         2023.12.31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J0016         2020.07.01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2.27
                                         20160166 号
17   海棠路兴园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268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910009519     2021.12.04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F0047         2020.07.27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10.16
                                         20160231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18     和平路店                                                   --
                    备案凭证             20160309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20027343     2021.10.29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40102216744         2023.10.31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F0051         2020.07.27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10.16
                                         20160232 号
19     合裕路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10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20007443     2021.04.12

20     洪岗路店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H0059         2020.08.19


                                     5-2-63
序
       门店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号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1.10.31
                                         20160732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40152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40013814     2021.06.01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H0060         2020.08.19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3.20
                                         20160185 号
21     湖光路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259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40010475     2021.05.04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H0028         2022.04.04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1.10.31
                                         20160723 号
22   华润幸福里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70215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40041195     2022.04.23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H0041         2020.08.19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10.23
                                         20160183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23     怀宁路店                                                   --
                    备案凭证             20160260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40001933     2021.02.2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40104217406         2024.01.06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H0039         2020.07.28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10.29
                                         20160184 号
24    金色池塘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266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40004983     2021.03.16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F0049         2020.07.27
25     龙岗二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2.05.07


                                     5-2-64
序
        门店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号
                                           20160234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08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20009481     2021.05.02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H0040         2020.07.28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3.04.16
                                           20180169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26      梅山路店                                                    --
                      备案凭证             20160262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40014972     2021.06.13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40104217049         2023.12.31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I0153         2021.05.23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1.11.07
                                           20160742 号
27     美湖小区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636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110010949     2021.05.24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I0189         2022.11.12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11.27
                                           20170475 号
28       美屯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71290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110056897     2022.11.08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H0019         2020.07.19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3.15
                                           20170077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29      清溪路店                                                    --
                      备案凭证             20160265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40011450     2021.05.1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40104217413         2023.12.31

30   圣联时代中心店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J0071    2023.05.17


                                       5-2-65
序
      门店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号
         注1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3.05.21
                                                20180232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80470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910024850     2023.06.14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I0145              2020.12.30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1.11.07
                                       20160743 号
31   曙宏新村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51017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110001420          2021.01.25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J0030              2020.12.09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1.11.13
                                       20160769 号
32   蜀南庭苑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50775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910000314          2021.01.17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F0052              2022.10.29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5.21
                                       20160233 号
33    万达茂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71292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110061536          2022.12.24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I0052              2020.08.16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10.23
                                       20160228 号
34    望湖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024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110007776          2021.04.17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F0050              2020.07.27
35   新安江路店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5.07
                                       20160236 号




                                   5-2-66
序
       门店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06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20007865     2021.04.17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H0061         2020.08.19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3.15
                                         20170076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36   新文采花园店                                                 --
                    备案凭证             20160261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40010514     2021.04.28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40104217392         2023.12.31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G0035         2020.08.12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9.07
                                         20160230 号
37    杏林花园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22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30003605     2021.03.28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F0048         2020.07.27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5.31
                                         20160235 号
38     玉兰苑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305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20008510     2021.04.20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H0173         2021.07.21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1.10.31
                                         20160731 号
39     御龙湾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1470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40020142     2021.08.07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J0015         2020.07.01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40    园景天下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2.02.27
                                         20170052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5-2-67
序
         门店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号
                       备案凭证             20190335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910034053          2024.04.09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40104217498              2024.02.20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H0020              2020.07.19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3.04.18
                                            20180175 号
41       岳西路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60264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40008937          2021.04.20

                       药品经营许可证               皖 CB01G0344      2023.08.08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3.08.27
                                                     20180415 号
42      云滨花园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
                                                                          --
                       备案凭证                      20181252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401030056362     2023.09.06

     注 1:根据公司说明,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圣联时代中心店已暂停营业。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的经营区域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未在中国大陆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经营范围的变更
     根据发行人历次修改的章程、历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并经
本所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1、2016 年 1 月经营范围
     根据发行人其时有效的营业执照,2016 年 1 月起,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片
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软膏剂(含激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原
料药(多西他赛、非洛地平、二巯丁二酸、门冬氨酸鸟氨酸、佐芬普利钙、甲磺
酸多沙唑嗪、二巯丙磺钠、丹皮酚、尿素、帕潘立酮、曲克芦丁、罗氟司特、盐
酸哌甲酯)、凝胶剂、乳膏剂、中药前处理、提取车间、制药机械、化工原料(不


                                        5-2-68
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药品研发、技术转让;经
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
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功能性化妆品的原料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医药
中间体的生产、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2016 年 10 月经营范围变更
    发行人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乳膏剂”的生产、销售。
    3、2019 年 8 月经营范围变更
    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范围未发生其他变更。
    本所认为,发行人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并未导致其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发行
人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并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真实、合法、有效。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
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35%、99.31%、
99.59%和 99.45%。
    本所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发行人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章程》
规定其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
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章程》
需要终止的情形。
    本所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5-2-69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
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构成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或关
联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季俊虬                           持有发行人 36.77%的股份

             立方集团                          持有发行人 26.60%的股份

              邓晓娟                               持有发行人 9.50%的股份

              高美华                               持有发行人 5.07%的股份

        广发信德、广远众合                    合计持有发行人 5.01%的股份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
合伙企业股东除外)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季俊虬,除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外,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庐江立方,庐江立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庐江立方持有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4591426395N),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汤池
镇金孔雀国际老龄社区 C52,法定代表人为季俊虬,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公
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产业、教育培训、文化
旅游)投资及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2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2 日至 2042 年 3 月 1 日。
    根据庐江立方的章程,庐江立方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集团                    950.00                       95.00




                                     5-2-70
   2            唐敏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发行人董事为 7 名,分别为季俊虬、邓晓娟、高美华、陈军、周世虹、潘立
生、刘守金。其中,周世虹、潘立生、刘守金为独立董事。
    发行人监事为 3 名,分别为汪琴、唐中贤、金明。其中,汪琴为监事会主席,
金明为职工代表监事。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分别为总经理邓晓娟、副总经理高美华、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夏军、副总经理许学余、财务总监勾绍兵。
    4、上述第 1 项、第 3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构成发行
人的关联自然人。
    5、上述第 1 项、第 3 项及第 4 项所述之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或者由该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法人(上述 1、2 项已列明的关联法人除外)。该等主要
关联法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监事汪琴之配偶李红波持有 70%股权,李红波
   合肥蓝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监事唐中贤之配偶罗世梅持有 95%股权,罗世
   安徽艾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梅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监事金明及其配偶任瑞芳合计持有 100%股
   合肥弘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权,任瑞芳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潘立生担任该等公司独立董事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安徽



                                     5-2-71
 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

 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

                司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元
                                       发行人独立董事周世虹担任该等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驾驶

       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发行人独立董事周世虹担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方担保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
   关联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邓晓娟、钱春生、
                     30,000,000.00        2015.08.03      2016.10.24       是
季俊虬、龚春馥

 季俊虬、龚春馥      10,000,000.00        2015.01.26      2016.03.31       是

 季俊虬、龚春馥      14,000,000.00        2016.05.13      2018.06.02       是

 季俊虬、龚春馥      15,000,000.00        2016.06.07      2019.06.06       是

 季俊虬、龚春馥      60,000,000.00        2016.10.25      2017.11.27       是

 季俊虬、龚春馥      31,400,000.00        2017.11.28      2018.11.21       是

 季俊虬、龚春馥      20,000,000.00        2018.01.04      2019.01.04       是

 季俊虬、龚春馥      31,400,000.00        2018.11.22      2019.11.21       否

    2、关联方资金往来款
    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与立方集团签订借款合同,立方集团向发行人提供
300 万元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 2 个月,合同约定为无息借款;2016
年 5 月 26 日公司提前归还该笔借款,未发生利息支出。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偶发性关联交
                                        5-2-72
易的议案》,对公司与立方集团之间 300 万元的借款进行了审议。
    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
确认;发行人独立董事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发生
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上述关联交易遵照“自愿、公平、
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及关联交易内容公允、合理,未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通过相关关
联交易转移或输送利益的情况。
    本所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确认,合法、真实,且遵
循了平等、自愿原则,定价公允,独立董事意见发表肯定性结论的独立意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
    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章程》就如何保证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有明确
规定:
    (1)根据发行人《章程》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
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
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根据发行人《章程》第七十六条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
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
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中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①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公司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参考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确定关联股东的范围。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
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
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②股东大会决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投票表
决;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表决,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2-73
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其他股东根据其所持表决权进行表决,并依据本章程之规定
通过相应的决议;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股东大会主持人通知,并载入会
议记录。
    ③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规定的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根据发行人《章程》第一百零八条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且绝对值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
以下(不含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5%
以下(不含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
之间发生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发行人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接受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单纯赠送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可免于上
述审议程序。
    (4)根据发行人《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相关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
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
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董
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就如何保证关联交
易公允决策的程序有明确相关规定。
    本所认为,发行人已在《章程》和其他制度文件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
序作出规定。发行人的《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均已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2-74
    (四)关联方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诺函》,承诺如下:
    “(1)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
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
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
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
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
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方面,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
联交易:
    (1)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
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2、发行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邓晓娟、高美华、立方集团、广发信德及广
远众合的承诺
    发行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邓晓娟、高美华、立方集团、广发信德及广远
众合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主要股东之地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
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主要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


                                   5-2-75
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
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保证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方面,公
司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
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3、发行人的说明
    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发行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措施的说明》,承诺进一步
采取如下措施,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2)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批准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发行人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所认为,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其他持股 5%以
上股东已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并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
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
    除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之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为立方集团及庐江立方。
    本所认为,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
业竞争。
    (六)发行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5-2-76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
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发行人及其控制的
公司除外,下同)、本人及本人配偶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下同)
控制的公司、本人的其他近亲属(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
孙子女,下同)控制的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本人及本人配偶的
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本人的其他近亲属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本人及
本人配偶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本人的其他近亲属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
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本人及本人配偶的
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本人的其他近亲属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发行人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
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本人及本人配偶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本
人的其他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发行人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
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俊虬控制的股东立方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
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


                                   5-2-77
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发行
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将来成立之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不
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
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
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
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
    (5)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发行人之业务构成竞
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
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
    本所认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股东立方集团已采取
有效措施,放弃与发行人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不经营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
    (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披露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招股说明书》以及
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均已对有关关联方、关联关系和
关联交易的内容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作了充分的披露。
    本所认为,发行人已对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进行了充分披露,无
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财产以及权益

    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财产以及权益,包括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的股权、
分支机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及主要机器设备等。
    (一)发行人拥有的股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立方药业、金寨立方、诚志生物、立方
连锁及大禹制药五家公司 100%股权。
    1、立方药业
    (1)立方药业的基本法律状况

                                   5-2-78
    立方药业持有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3166090X4),住所为合肥市高新
区文曲路 446 号,法定代表人为邓晓娟,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材、
中药饮片、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
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第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消毒产品、
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日用消毒用品、卫生用品、护肤护发用品、保健用品、
医用器具类、医用材料类、医用检验类、医用装备类、医用光电仪器类、避孕器
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
食品、化妆品销售;营销策划;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装卸搬运服务;玻璃仪
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制冷设备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
止进出口的特殊商品除外);市场推广服务、物流配送服务(除快递);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01
年 9 月 13 日,营业期限自 200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9 月 12 日。
    根据立方药业现行有效的章程,发行人拥有立方药业 100%股权。
    (2)立方药业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①2001 年 9 月设立
    A、章程
    李家凤、张继龙、合肥群力保健品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8 月 15 日签署《安徽
立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约定设立立方药业,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
其中,李家凤以货币资金出资 150 万元,张继龙以货币资金出资 135 万元,合肥
群力保健品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15 万元。
    B、验资
    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1 年 9 月 7 日出具《验资报告》(凯吉通验
字[2001]440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1 年 9 月 7 日,立方药业(筹)共收到全
体股东实缴注册资本 3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C、工商登记
    立方药业依法办理了设立登记,并于 2001 年 9 月 13 日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

                                    5-2-79
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立方药业设立时的章程,立方药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家凤                      150.00           50.00

  2                   张继龙                      135.00           45.00

  3          合肥群力保健品有限公司                15.00            5.00

                    合计                          300.00           100.00

      ②2002 年 10 月股权转让
      A、股东会决议
      立方药业于 200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李家凤将其拥有的立方药业 50%股权(对应 1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立方有限;
同意张继龙将其拥有立方药业的 45%股权(对应 13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立方有
限。
      B、股权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方李家凤、张继龙与股权受让方立方有限于 2002
年 10 月 25 日签署《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
宜作出约定。
      C、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立方药业于 2002 年 10 月 25 日制定《安徽立方药业有限
公司企业章程修正案》,并于 2002 年 11 月 8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立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有限                     285.00           95.00

  2          合肥群力保健品有限公司                15.00            5.00

                    合计                          300.00           100.00

      ③2005 年 7 月股权转让
      A、股东会决议
      立方药业于 2005 年 7 月 12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合

                                      5-2-80
肥群力保健品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立方药业 1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昂开慧。
      B、股权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方合肥群力保健品有限公司与股权受让方昂开慧
于 2005 年 7 月 12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合肥群力保健品有限公司将其拥有
的立方药业 1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昂开慧。
      C、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立方药业于 2005 年 7 月 12 日制定《章程修正案》,并于
2005 年 7 月 18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立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有限                    285.00           95.00

  2                   昂开慧                      15.00            5.00

                    合计                         300.00           100.00

      ④2009 年 6 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A、股东会决议
      立方药业于 2009 年 6 月 22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昂开慧将其拥有的立方药业 15 万元出资转让给立方有限;同意立方药业注册资
本由 300 万增至 1,000 万元,由立方有限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 700 万元。
      B、股权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方昂开慧与股权受让方立方有限于 2009 年 6 月
22 日签署《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
定。
      C、验资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所于 2009 年 6 月 25 日出具《验资
报告》(中磊皖验字[2009]第 014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9 年 6 月 25 日,立方
药业已收到股东立方有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7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D、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立方药业于 2009 年 6 月 25 日制定新的《安徽立方
药业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并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5-2-81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立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有限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⑤2009 年 10 月增资
      A、股东决定
      立方药业股东于 2009 年 10 月 16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立方药业的注册资
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2,000 万元,新增的 1,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立方有限以货币
资金方式缴纳。
      B、验资
      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验资报告》(凯吉通
验字[2009]第 2095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9 年 10 月 22 日,立方药业已收到股
东立方有限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C、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立方药业于 2009 年 10 月 22 日制定《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并于 2009 年 10 月 28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立方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有限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100.00

      ⑥2009 年 12 月增资
      A、股东决定
      立方药业股东于 2009 年 12 月 21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立方药业的注册资
本由 2,000 万元增至 3,000 万元,新增的 1,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立方有限以货币
资金方式缴纳。
      B、验资
      经国富浩华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出具《验资报告》(浩华皖验字[2009]第
004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9 年 12 月 22 日,立方药业已经收到股东立方有限


                                    5-2-82
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C、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立方药业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制定《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并于 2009 年 12 月 23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立方有限拥有立方药业 100%股权。
    ⑦2011 年 5 月股东名称变更
    A、股东决定
    立方药业股东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立方药业股东立方有
限名称变更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B、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东名称变更,立方药业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制定《安徽立方药业有
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并于 2011 年 6 月 1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⑧2014 年 7 月增资
    A、股东决定
    立方药业股东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立方药业的注册资本
由 3,000 万元增至 6,000 万元,新增的 3,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以货币方式
缴纳。
    B、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立方药业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制定《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章
程修正案》,并于 2014 年 8 月 5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拥有立方药业 100%股权。
    ⑨2017 年 12 月增资
    A、股东决定
    立方药业股东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立方药业的注册资本
由 6,000 万元增至 10,000 万元,新增的 4,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以现金方
式缴纳。
    B、验资
    经 瑞 华 会 计 师 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 出 具 《 验 资 报 告 》( 瑞 华 验 字
[2017]34010008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立方药业已收到发行
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5-2-83
    C、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立方药业于 2017 年 12 月 10 日制定《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并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拥有立方药业 100%股权。

    2、金寨立方
    (1)金寨立方的基本法律状况
    金寨立方持有金寨县行政审批局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752959820U),住所为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
河村,法定代表人为王清,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中药前处理、提取车间、原料药
(多西他赛);中药材(国家政策许可的)购销;天然提取物研制、加工、销售
及相关技术的转让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成立日期为 2003 年 7 月 28 日,营业期限自 2003 年 7 月 28 日至 2033 年
7 月 27 日。

     根据金寨立方现行有效的章程,发行人拥有金寨立方 100%股权。
     (2)金寨立方的历次股权变动
    ①2003 年 7 月设立
     A、章程
    立方有限、合肥华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3 年 7 月 21 日签署《金寨立方
制药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设立金寨立方,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立方
有限出资 500 万元,合肥华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500 万元。
    B、评估、验资
    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7 月 18 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凯吉
通评字[2003]089-1),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3 年 7 月 18 日,立方有限、合肥华威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用于对外投资的金寨中药提取加工厂设备、办公用电子设
备、车辆及相关房屋建筑物及构建物的评估价值为 5,888,371 元。
    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7 月 18 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凯吉
通评字[2003]089-2),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3 年 7 月 18 日,立方有限、合肥华威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用于对外投资的金寨中药提取加工厂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

                                    5-2-84
值为 470 万元。
      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7 月 18 日出具《验资报告》(凯吉通
验字[2003]582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3 年 7 月 18 日,金寨立方(筹)共收到
全体股东实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实物资产。股东立方有限、合
肥华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投入金寨立方(筹)相关资产全部系收购原金寨中药提
取加工厂所属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价值 10,588,371 元,该等资产作价已经
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凯吉通评字[2003]089-1 号评估报告及凯吉通评字
[2003]089-2 号评估报告确认。
      C、工商登记
      金寨立方依法办理了设立登记,并于 2003 年 7 月 28 日取得金寨县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金寨立方设立时的章程,金寨立方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有限                      500.00           50.00

  2         合肥华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50.00

                    合计                          1,000.00          100.00

      ②2003 年 8 月股权转让
      A、股东会决议
      金寨立方于 2003 年 8 月 12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立方有限将其拥有的金寨立方 15%股权(对应 1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庆安
宏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华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拥有的金寨立方
15%股权(对应 1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庆安宏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B、股权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方立方有限、合肥华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权
受让方北京庆安宏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12 日签署《金寨立方
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
      C、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金寨立方于 2003 年 8 月 9 日制定《金寨立方制药有限公
司章程》,并于 2003 年 10 月 28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5-2-8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寨立方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有限                      350.00            35.00

  2          合肥华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50.00            35.00

  3      北京庆安宏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00.00            30.00

                    合计                           1,000.00           100.00

      ③2003 年 12 月股权转让
      A、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方合肥华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权受让方立方有限于 2003 年 12
月 21 日签署《金寨立方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立方有限受让合肥华
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金寨立方 35%股权(对应 350 万元出资额)。北京庆
安宏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12 日书面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B、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金寨立方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制定《金寨立方制药有限公
司章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寨立方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有限                        700.00           70.00

  2      北京庆安宏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00.00           30.00

                    合计                             1,000.00          100.00

      ④2007 年 6 月股权转让
      A、股东会决议
      金寨立方于 2007 年 6 月 10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北京庆安宏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金寨立方 30%股权(对应 300 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立方有限。
      B、股权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方北京庆安宏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股权受
让方立方有限于 2007 年 6 月 10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5-2-86
作出约定。
      C、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金寨立方制定了新的《金寨立方制药有限公司章程》,并
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立方有限拥有金寨立方 100%股权。
      ⑤2010 年 5 月出资补足
      A、股东决定
      金寨立方股东立方有限于 2010 年 5 月 11 日做出如下决定:立方有限以货币
资金出资方式变更原实物资产出资 500 万元部分,变更出资方式后,金寨立方的
注册资本仍为 1,000 万元,其中实物资产出资 500 万元,货币资金出资 500 万元。
      B、验资
      经国富浩华安徽分所于 2010 年 5 月 25 日出具《验资报告》浩华皖验字[2010]
第 009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0 年 5 月 25 日,金寨立方已经收到股东立方有限
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 万元。
      C、工商登记
      就本次出资补足,金寨立方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制定新的《金寨立方制药有
限公司章程》,并于 2010 年 6 月 1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出资补足完成后,金寨立方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有限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诚志生物
      (1)诚志生物的基本法律状况
      诚志生物持有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50967528N),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与青鸾路口,法定代表人为夏军,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口服
溶液剂、糖浆剂、蜂产品(蜂蜜)(分装)生产(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亮菌制品及其它生物制品开发;中药材种植及采购;农副产品购销(除专项许可

                                    5-2-87
证项目);生产设备、机械设备、公用系统设备、自有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03 年 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自 2003 年 6 月 11 日至 2033 年 6 月 10 日。

      根据诚志生物现行有效的章程,发行人拥有诚志生物 100%股权。
      (2)诚志生物的历次股权变动
      ①2003 年 6 月设立
      A、章程
      屈成明、陈丽萍于 2003 年 5 月 28 日签署《安徽成明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约定设立安徽成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称“成明生物”),注册
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屈成明以货币资金出资 350 万元,陈丽萍以货币资金出
资 150 万元。
      B、验资
      经安徽华远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5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皖华远验
字[2003]第 043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3 年 5 月 29 日,成明生物(筹)共收到
全体股东实缴注册资本 5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根据安徽信德置业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27 日出具的《代理转款证明》,
安徽信德置业有限公司接受屈成明的委托,于 2003 年 5 月 27 日转入拟设立的成
明生物银行临时账户 350 万元,作为屈成明向成明生物投入的出资款;安徽信德
置业有限公司接受陈丽萍的委托,于 2003 年 5 月 27 日转入拟设立的成明生物银
行临时账户 150 万元,作为陈丽萍向成明生物投入的出资款;上述共计 500 万元
代转款系原借款。
      C、工商登记
      成明生物依法办理了设立登记,并于 2003 年 6 月 11 日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成明生物设立时的章程,成明生物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屈成明                      350.00           70.00

  2                 陈丽萍                      150.00           30.00




                                    5-2-88
                    合计                       500.00           100.00

      ②2008 年 1 月股权转让
      A、股东会决议
      成明生物于 2008 年 1 月 28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屈成明将其拥有的成明生物 60%股权(对应 3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季俊虬;陈
丽萍将其拥有的成明生物 30%股权(对应 1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季俊虬。
      B、股权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方屈成明、陈丽萍与股权受让方季俊虬于 2008
年 1 月 28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
      C、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成明生物于 2008 年 1 月 28 日制定新的《安徽成明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章程》,并于 2008 年 2 月 1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成明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450.00           90.00

  2                   屈成明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③2008 年 4 月公司名称变更
      A、股东会决议
      成明生物于 2008 年 4 月 12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将公司名称
变更为“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B、工商登记
      就本次公司名称变更,成明生物于 2008 年 4 月 15 日制定《安徽成明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并于 2008 年 5 月 20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④2010 年 7 月股权转让
      A、股东会决议
      诚志生物于 2010 年 7 月 7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屈
成明将其拥有的诚志生物 10%股权转让给季俊虬。
      B、股权转让协议
                                   5-2-89
      就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方屈成明与股权受让方季俊虬于 2010 年 7 月 7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
      C、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诚志生物于 2010 年 7 月 8 日制定新的《合肥诚志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章程》,并于 2010 年 7 月 13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诚志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季俊虬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100.00

      ⑤2010 年 11 月股权转让
      A、股东决定
      诚志生物于 2010 年 11 月 16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季俊虬将其拥有的诚志
生物 100%股权(对应 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发行人。
      B、股权转让协议
      就本次股权转让,季俊虬与发行人于 2010 年 11 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
      C、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诚志生物于 2010 年 11 月 16 日制定《合肥诚志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并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拥有诚志生物 100%股权。
      ⑥2010 年 12 月增资
      A、股东决定
      诚志生物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诚志生物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至 2,000 万元,新增的 1,5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缴纳。
      B、验资
      经国富浩华安徽分所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浩华皖验字
[2010]第 031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0 年 12 月 29 日,诚志生物已经收到发行
人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C、工商登记

                                   5-2-90
    就本次增资,诚志生物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制定《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并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拥有诚志生物 100%股权。
    4、立方连锁
    (1)立方连锁的基本法律状况
    立方连锁持有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97362270N),住所为合肥市高新
区科学大道 126 号四层,法定代表人为邓晓娟,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公司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
药饮片(含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
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
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一、二、三)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
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
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管理、咨询、促销、展示、租赁、
提供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
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09 年 11 月 12 日,
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2 日。

       根据立方连锁现行有效的章程,发行人拥有立方连锁 100%股权。
       (2)立方连锁的历次股权变动
    ①2009 年 11 月设立
    A、章程
    立方药业于 2009 年 11 月 2 日签署《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章程》,同
意设立立方连锁,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全部由股东立方药业以货币资金方式缴
纳。
    B、验资
    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9 年 11 月 9 日出具《验资报告》(凯吉通
验字[2009]2099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09 年 11 月 9 日,立方连锁(筹)已收
到股东立方药业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的注册资本 200 万元。
    C、工商登记

                                     5-2-91
       立方连锁依法办理了设立登记,并于 2009 年 11 月 12 日取得合肥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立方连锁设立时的章程,立方连锁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药业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100.00

       ②2011 年 11 月增资
       A、股东决定
       立方连锁股东于 2011 年 11 月 22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立方连锁的注册
资本由 200 万元增至 408.1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8.16 万元全部由周双才缴纳。
       B、验资
       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出具《验资报告》(凯吉通
验字[2011]2079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1 年 11 月 22 日,立方连锁已收到股东
周双才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的注册资本 208.16 万元。
       C、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及经营范围变更,立方连锁于 2011 年 11 月 22 日制定新的《安
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章程》,并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
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立方连锁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周双才                     208.16          51.00

  2                   立方药业                    200.00          49.00

                     合计                         408.16          100.00

       ③2012 年 7 月增资
       A、股东会决议
       立方连锁于 2012 年 7 月 30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立
方连锁的注册资本由 408.16 万元增至 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部分(391.84 万
元)由立方连锁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出资。


                                     5-2-92
       B、验资
       经安徽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 日出具《验资报告》(皖
国信验字[2012]2025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2 年 7 月 30 日,立方连锁已收到
全体股东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91.84 万元。
       C、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立方连锁于 2012 年 7 月 30 日制定《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
司章程修正案》,并于 2012 年 8 月 2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立方连锁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周双才                       408.00              51.00

   2                   立方药业                      392.00              49.00

                     合计                            800.00             100.00

       ④2012 年 12 月增资
       A、股东会决议
       立方连锁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立 方 连 锁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800 万 元 增 至 906.6667 万 元 ,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部 分
(106.6667 万元)由立方药业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
       B、验资
       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分所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出具
《验资报告》(中联闽都验字[2012]VI-00010 号)验证确认,截至 2012 年 12 月
25 日,立方连锁已收到股东立方药业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6.6667 万元。
       C、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立方连锁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制定新的《安徽立方连锁药房
有限公司章程》,并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立方连锁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药业                    498.6667              55.00


                                        5-2-93
   2                    周双才                 408.0000           45.00

                     合计                      906.6667          100.00

       ⑤2015 年股权转让及增资
       A、股东会决议
       立方连锁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周双才将其拥有的公司
45%股权(对应 408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立方药业;同日,立方连锁股东决定将
注册资本从 906.6667 万元增资至 2,000 万元。
       B、股权转让协议及验资
       就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方周双才与股权受让方立方药业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
       根据徽商银行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的转账凭证,立方药业已向立方连锁缴纳
增资款 1,093.3333 万元。
       C、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立方连锁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制定《安徽立方连锁
药房有限公司章程》,并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立方连锁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立方药业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100.00

       ⑥2018 年 5 月股权转让
       A、股东会决议
       立方连锁股东于 2018 年 5 月 9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立方药业将立方连锁
2,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发行人。
       B、股权转让协议及验资
       就本次股权转让,立方药业与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 9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作出约定。
       C、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立方连锁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制定《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
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已依法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5-2-9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立方连锁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发行人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100.00

       5、大禹制药
       (1)大禹制药的基本法律状况
       大禹制药持有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MA2T729X8A),住所为安徽省肥东县合肥循环经
济示范园长松路南侧,法定代表人为许学余,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公司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原料药、精
细化学品(危化品除外)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营业期限自 2018 年 11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
       根据大禹制药现行有效的章程,发行人拥有大禹制药 100%股权。
       (2)大禹制药的历次股权变动
       ①2018 年 11 月设立
       A、章程
       发行人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签署《合肥大禹制药有限公司章程》,同意设立
大禹制药,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全部由发行人以货币方式缴纳。
       B、工商登记
       大禹制药依法办理了设立登记,并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取得肥东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大禹制药设立时的章程,大禹制药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发行人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本所认为,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全资子公司股权,上述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依
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5-2-95
    (二)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的分支机构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立方连锁拥有 42 家门店,该等门店的基本法律状
况如下:
    1、滨湖医院店现持有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P159C8A),营业场所为合肥
市包河区广西路 2601 号金泉小区 9 幢 101/商 101 上,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
药饮片(含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
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
配方食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一、
二、三类)(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
(除危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营业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2、亳州路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4277225C),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庐阳区亳州路 307 号盛世花园 2 号楼 101 门面,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
(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
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一、二、三
类)(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
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4 月 9 日,营业
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3、大众巷店现持有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3MA2RB5607R),营业场所为合肥市
庐阳区大众巷 7 号楼 112 号,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含定型包装中药
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
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
品、医疗器械(一、二、三类)(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


                                   5-2-96
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
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7 日,营业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2 日。
    4、东流路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5742934R),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包河区东流路 19 号 1 幢 105、106 门面,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
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预包装
食品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医疗器械零售(一、二、三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
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14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5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5、方桥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核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70597255),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新
站区瑶海工业园纬 D 路方桥新镇社区 25 幢 1 楼,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
片(含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
苗)零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保健食品、
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
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14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5 月 14 日至
无固定期限。
    6、肥东碧桂园店现持有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5926886373),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
肥市肥东县龙泉路碧桂园店合家福超市,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
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
方乳粉)零售;预包装保健食品销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日
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21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7、肥东城关店现持有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核发的《营


                                    5-2-97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MA2T57PB29),营业场所为合肥市肥东县
店埠镇恒阳万邻中心一层商铺 119、120、121 号,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
饮片(含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
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
幼儿配方食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销售(在许可证
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
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17 日,营
业期限自 2018 年 10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8、肥东九店现持有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MA2RU5RJXQ),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肥东县店埠镇桂王路东侧御景花园一期门面 128、129 室,经营范围为“中成药、
中药饮片(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除
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
配方食品零售;保健食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销售;医疗器械(一、二、
三类)(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销售;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
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营业期限自 2018 年 6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9、肥东龙泉西路店现持有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057018658G),营业场所为肥东县
龙泉西路仪表厂大门西侧,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
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
预包装保健食品销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
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11 月 8 日,营业
期限自 2012 年 11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10、肥东人民路店现持有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59268904XD),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


                                   5-2-98
肥市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青春苑小区 A 区 1 幢 108、109 号,经营范围为“中成
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预包装保健食品销售;一、二、三类医疗器
械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
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20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11、肥东塘杨路店现持有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59268883XJ),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
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星光国际广场 3-S3-101、3-S3-119 部分门面,经营范围为“中
成药、中药饮片(含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
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预包装保健食品销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
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21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21 日至
长期。
    12、肥东沿河路店现持有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592688733C),营业场所为合肥市肥
东县店埠镇沿河东路 28 号 1 幢,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含定型包装
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除疫苗)零售;预包
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保
健食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销售;医疗器械(一、二、三类)(在许可证
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销售;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
危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21 日,
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13、肥东义之和店现持有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598690930H),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
肥市肥东县撮镇义之和商业街商住 7#楼 153 号,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


                                   5-2-99
片(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
方食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
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
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6 月 4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6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14、淝河路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60832108J),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包河区淝河路文昌雅居 2#楼 109、110 号门面房 1 层,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
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
械(一、二、三类)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准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
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成立日
期为 2013 年 1 月 15 日,营业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15、芙蓉路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7059709F),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苑二期 15#楼,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
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医疗器械二类、三类、预包装食
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在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
保健食品(在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
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纺品、家电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10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2 日。
    16、高新安医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70633965),营业场所为合肥市高新区
华纺新华城 C2-103、C2-104 部分一层门面房,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
(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
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


                                   5-2-100
定范围内经营);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
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9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5 月 9 日至长期。
    17、海棠路兴园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5734731U),营业场所为安徽省
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兴园小区 62-103 号,经营范围为“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
营”,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4 月 13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13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2 日。
    18、和平路店现持有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570186900),营业场所为合肥
市瑶海区和平路与铜陵路交叉口万和新城广场一楼门面,经营范围为“中成药、
中药饮片(含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
幼儿配方食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一、
二、三类)(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
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11 月 1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2 日。
    19、合裕路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57046106M),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瑶海区合裕路唐桥钢材市场 37、38、39 门面,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
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
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一、
二、三类)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准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
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11 月 19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11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20、洪岗路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425711XG),营业场所为合肥市蜀山区


                                    5-2-101
洪岗路与石台路交口华府骏苑 22 幢 107、106 部分门面,经营范围为“中成药、
中药饮片(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
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
配方食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销售(在许可证有效
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
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22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21、湖光路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7063361J),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蜀山区湖光路东侧商铺(福乐超市内),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
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保健食品零售;
(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准范围内经营);化妆品、
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成
立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9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5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22、华润幸福里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3 月 1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803238889),营业场所为合肥市蜀
山区望江西路 123 号 18 幢商 103 室,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含定型
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
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一、二、三类)(在许
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
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3 年 10 月 14 日,营业期限
自 2013 年 10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23、怀宁路店现持有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608321916),营业场所为安徽
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大溪地现代城商住楼 106 号,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
饮片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5-2-102
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
方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一、二、三)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
范围内经营);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
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27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12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24、金色池塘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57030876H),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蜀山区樊洼路金色池塘 3D-28#103 商铺,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
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
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一、二、三类)(在许可证有效
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
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11 月 9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11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25、龙岗二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4278762T),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瑶海区龙岗开发区史城村史城组,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预包装食品,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在
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
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
纺织品、家电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4 月 11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26、梅山路店现持有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723726043),营业场所为合肥
市蜀山区梅山路 147 号,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含定型包装中药饮片)、
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不
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
(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一、二、三类)(在许可证有效期及


                                  5-2-103
核定范围内经营);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
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3 年 6 月 25 日,营业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27、美湖小区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54575885M),营业场所为合肥市包河区
太湖路美湖小区 19 号楼一楼门面房,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定型包
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
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
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一、二、三类)(在许
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
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0 年 2 月 23 日,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2 月 23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2 日。
    28、美屯店现持有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PHD8R38),营业场所为合肥市
包河区芜湖路 329 号 63 幢 1 层,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含定型包装
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
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保
健食品、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
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
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营业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29、清溪路店现持有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42719585),营业场所为安徽
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与长丰路交口军转门面,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
(含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
方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一、二、三)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


                                    5-2-104
范围内经营);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
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4 月 6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30、曙宏新村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51495955R),营业场所为合肥市包
河区望江东路 199 号商业用房一层,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
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8 月 9 日,营
业期限自 2012 年 8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31、蜀南庭苑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5727275X),营业场所为合肥市高
新区蜀南庭苑西商业街 14#楼 109 门面房,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化
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
营);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零售(在
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
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4 日,营业期
限自 2012 年 5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32、万达茂店现持有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42571521),营业场所为合肥市
包河区嘉陵江路与庐州大道交口万达揽湖苑 18 幢商 108/商 108 上室,经营范围
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含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
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
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销
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
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5-2-105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22 日,营业
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33、望湖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核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141399XW),营业场所为合肥市包河区望
湖北路望湖北苑 21#103 室,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
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预包装食品,乳制
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在许
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
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纺
织品、家电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0 年 2 月 1 日,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2 月 1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2 日。
    34、新安江路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42893144),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瑶海区新安江支路静安新城门面,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预包装食品,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在
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
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
纺织品、家电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4 月 12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35、新文采花园店现持有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57429777),营业场所为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大道新文采花园 1 东区 106 室,经营范围为“中成药、
中药饮片(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
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
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一、二、三)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
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
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14 日,营业期限自


                                  5-2-106
2012 年 5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36、杏林花园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54472919F),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庐阳区阜阳北路杏林花园北村 33 幢 108 号铺面,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
片(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
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一、二、三
类)(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
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9 月 18 日,营业
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37、玉兰苑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4267705Y),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
瑶海区龙岗玉兰苑路口,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
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
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零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
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
家电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4 月 9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9 日至无固
定期限。
    38、御龙湾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7 月 7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57347231),营业场所为合肥市政务区
天鹅湖路与茂荫路交口御龙湾小区 15#16#108 室下层,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
药饮片(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
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
配方食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一、
二、三类)(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
(除危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4 月 17


                                   5-2-107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39、园景天下店现持有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4272061L),营业场所为合肥市高新区
园景天下枫丹山庄 2 栋 S31、S32 室门面,经营范围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含
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
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一、二、三类)销
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卷烟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
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4
月 10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40、岳西路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6911265XB),营业场所为合肥市蜀山区
岳西路大溪地五期临街 106 商铺,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
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零售;保健食品销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以上均在许可证有效期
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文具、
针纺织品、家电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0 年 1 月 28 日,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41、云滨花园店现持有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3MA2RX85P3G),营业场所为合肥
市庐阳区肥西路 1199 号云滨花园 3 号楼商 107、108 一层,经营范围为“中成药、
中药饮片(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
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
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一、二、三)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
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工
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3 日,营业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23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2 日。


                                   5-2-108
      42、圣联时代中心店现持有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RC14687),营业场所为合肥
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皖水路东南角圣联时代中心 1 层商 125、126 号,经营范围
为“中成药、中药饮片(定型包装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
销售(一、二、三类)(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
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消毒产品、工艺品、文具、针纺织品、家电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营业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2 日。
      根据公司说明,圣联时代中心店已暂停营业。
      本所认为,立方连锁合法拥有该等门店。
      (三)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核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1、发行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发行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下表所示:

 序                                  使用权面积                              他项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号                                    (㎡)                                权利

        合高新国用     高新区长江

  1    (2011)第 33   西路南 F-6     3,667.00    工业   出让    2055.06     抵押

            号            地块

        合高新国用
                       高新区望江
  2    (2012)第 72                 19,999.99    工业   出让   2052.07.08   抵押
                       西路 522 号
            号

                       高新区望江
        合高新国用
                       西路与文曲
  3     (2013)第                   16,090.298   工业   出让   2063.01.30   抵押
                       路交口东南
          002 号
                           角


                                        5-2-109
序                                     使用权面积                                    他项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号                                       (㎡)                                      权利

                      高新区望江
      皖(2016)合
                      西路与文曲
 4     不动产权第                       10,242.5       工业   出让    2066.08.20      无
                      路交口东南
       0134165 号
                          角

      皖(2019)合
                      高新区永和
       肥市不动产
 5                    路与华佗巷       27,403.00       工业   出让    2069.05.27      无
      权第 1100048
                      交口西北角
           号

     (2)发行人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如下表所示:
序                                                 建筑面积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他项权利
号                                                  (㎡)

      房地权证合产
                       长江西路 669 号高
1    字第 110108413                                4,067.15          工业          抵押
                         新区综合车间
           号

      房地权证合产
                       长江西路 669 号高
2    字第 110108416                                2,378.51          办公          抵押
                          新区办公楼
           号

      房地权证合产     高新区 F-6 地块立

3    字第 110108417    方制药公司研发及           10,687.25          科研          抵押

           号              营销中心

      房地权证合产     高新区文曲路 446

4         字第          号综合制剂车间            10,121.43          工业          抵押

      8110240719 号      301,101,201

     2、立方药业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立方药业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下表所示:




                                          5-2-110
序                                      使用权面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他项权利
号                                      积(㎡)

                          高新区望
         合高新国用
                          江西路与
 1       (2013)第                    16,460.66            工业      出让    2063.01.30           抵押
                          文曲路交
            003 号
                          口东南角

        (2)立方药业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如下表所示:
序                                                                建筑面积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他项权利
号                                                                 (㎡)

                              高新区文曲路 446 号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1                            药品配送仓库 301,                  18,838.21         工业           抵押
          8110090929 号
                                    -101,101,201

        3、金寨立方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金寨立方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下表所示:

                                         使用权面                                              他项权
序号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积(㎡)                                                   利

            金国用
                          梅山镇新河     28,064.00
    1     (2003)字                                         工业      出让    2053.09.02           无
                                              注1
                              村
           第 0221 号

        (2)金寨立方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如下表所示:
序                                              建筑面积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他项权利
号                                                  (㎡)

        房地权梅山                              1,037.40                    仓库

1       字第 002242     梅山镇新河路            1,698.92                    车间              无
                                                            注1
            号                                      36.43               配电房
                                                            注1
        房地权梅山                              787.72                  办公室
                                                            注1
2       字第 002243     梅山镇新河路                37.24               值班室                无

            号                                      247.57              锅炉房



                                              5-2-111
       房地权梅山

 3     字第 003861      梅山镇新河路           1,095.6              仓库           无

            号

      注 1:上述建筑面积为证载面积。金寨立方与金寨县安居工程办公室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因公共利益需要,金寨县安居工程办公室需征收金寨立方位

于金寨县城规划区新江路拓宽改造项目(二期)项目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即“金国用[2003]

字第 022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 4,600.20 平方米土地)及相关房屋及附属物(即“房地

权梅山字第 002243 号”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办公室及值班室用房)。

      金寨立方与金寨县安居工程办公室于 2017 年 8 月 7 日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因公

共利益需要,金寨县安居工程办公室需征收金寨立方位于金寨县城规划区新江路拓宽改造项

目(二期)项目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即“金国用[2003]字第 022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中 36.43 平方米土地)及相关房屋及附属物(即“房地权梅山字第 002242 号”房屋所有权

证证载配电房用房)。

      根据公司说明,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相关征收工作已完成。

      4、诚志生物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诚志生物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下表所示:

 序                                    使用权面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他项权利
 号                                    积(㎡)

         合经开国用
                        紫云路南、青
  1      (2008)第                    33,752.3        工业   出让    2053.08.03        抵押
                          鸾路西
           037 号

       (2)诚志生物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如下表所示:
 序                                                      建筑面积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他项权利
 号                                                       (㎡)

        房地权合产字     合经区汤口路与青鸾路交
 1                                                       7,024.8           工业      抵押
        第 416035 号        口西北角综合厂房

        房地权证合产     经济区青鸾路 8 号民营科

 2          字第         技二园内非洛地平原料药          4,531.61          工业      抵押

        8110046734 号             生产车间


                                             5-2-112
                           301,102,101,201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合法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及房屋的所有
权,并取得相关权证,上述土地、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
      (四)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租赁的房屋
      经核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租赁的房屋情况如
下:
      1、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租赁的房屋情况如下:
                                                                 是否提
                                                                           是否办
 序                                                              供产权
        承租人                地址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证书/证
                                                                             备案
                                                                 明文件
                  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 3799 弄       2019.05.16-
 1      发行人                                                     是        否
                  134 号 502 室                     2020.05.15
                                                    2018.06.01
 2      发行人    武汉市江汉区复兴村 2-302 号                      否        否
                                                   -2020.06.01
                  北京市昌平区农学院北路 9 号
                                                    2019.03.01
 3      发行人    院一区 11 号楼 6 层 4 单元 601                   是        否
                                                   -2020.02.29
                  室
                  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 74 号 1        2019.03.05
 4      发行人                                                     是        否
                  幢 1 单元 15 层 1506 号          -2020.03.05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28 号       2019.03.20
 5      发行人                                                     是        否
                  万和源居 1 幢 1 单元 1004 室     -2020.03.19
                  重庆市南岸区珊瑚路 4 号 1 栋      2019.03.04
 6      发行人                                                     是        否
                  26-3 号                          -2020.03.03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省柴          2019.01.15
 7      发行人                                                     否        否
                  小区 105 栋 1-2 层 9 号          -2021.01.14
                  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 580 号       2019.03.05
 8      发行人                                                     否        否
                  东城港家园 3 栋 307 号房         -2019.12.31
                  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都市绿          2019.03.10
 9      发行人                                                     是        否
                  洲花园 2 号楼 1805               -2020.03.09
                  杭州市江干区红街公寓 15 幢        2019.03.08
 10     发行人                                                     是        否
                  3 单元 903 室                    -2021.03.22
                  昆明市盘龙区金色家园一期 2        2019.03.01
 11     发行人                                                     是        否
                  栋 1 单元 202 室                 -2020.02.29
                  上海市金桥路 989 弄 40 号 201     2019.01.01
 12     发行人                                                     否        否
                  室                               -2019.12.31
                  管城回族区商城东路 9 号院 8       2019.03.17
 13    诚志生物                                                    是        否
                  号楼 1 单元 4 层 3 号            -2020.03.16
                  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汇园公          2019.03.01
 14    诚志生物                                                    否        否
                  寓第 F 号楼 12 层 02 室          -2020.02.29


                                         5-2-113
                                                                            是否提
                                                                                        是否办
序                                                                          供产权
       承租人                      地址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证书/证
                                                                                          备案
                                                                            明文件
                       合肥市天门湖公租房 6 号楼            2017.10.23
15    诚志生物                                                                否          否
                       601-605 室                          -2019.10.22
                       合肥市天门湖公租房 4 号楼
                                                            2017.11.16
16    诚志生物         606 室,6 号楼 1206 室、1207                           否          否
                                                           -2019.11.15
                       室
                       合肥市天门湖公租房 3 号楼            2018.06.06
17    诚志生物                                                                否          否
                       908 室,1 号楼 1606 室              -2020.06.05
                       合肥市天门湖公租房 4 号楼            2017.08.01
18    诚志生物                                                                否          否
                       319 室-321 室,2 号楼 1608 室       -2019.07.31
                       合肥市天门湖公租房 3 号楼           2017.08.07-        否          否
19    诚志生物
                       502 室                               2019.08.06
     2、立方连锁门店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立方连锁营业门店涉及的租赁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提
                                                                                        是否办
序                                              租赁面积                      供产权
         门店                    地址                          租赁期限                 理租赁
                                                     2
号                                                (m )                      证书/证
                                                                                         备案
                                                                              明文件

                           合肥市包河区广

                           西路 2601 号金泉                   2017.09.14
1     滨湖医院店                                 212.45                            是     是
                           小区 9 幢 101/商                   -2023.09.13

                           101 上下门面房

                           合肥市庐阳区亳
                                                              2018.10.05
                 注1
2     亳州路店            州路 307 号盛世花        72                              是     否
                                                              -2019.10.04
                          园 2 号楼 101 门面

                           合肥市庐阳区大                     2017.12.05
3      大众巷店                                  115.56                            是     是
                          众巷 7 号楼 112 号                  -2027.12.04

                           合肥市包河区东
                                                              2017.04.01
4      东流路店             流路 19 号 1 幢       81.16                            是     是
                                                              -2020.03.31
                            105、106 门面

5       方桥店             合肥市新站区瑶          110        2019.01.01           是     否


                                               5-2-114
                                                                  是否提
                                                                            是否办
序                                       租赁面积                 供产权
         门店             地址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m2)                 证书/证
                                                                            备案
                                                                  明文件

                    海工业园纬 D 路方               -2021.12.31

                    桥新镇社区 25 幢

                          1楼

                    合肥市肥东县龙
                                                    2017.12.06
6    肥东碧桂园店   泉路碧桂园店合          100                     是       是
                                                    -2019.12.31
                        家福超市

                    肥东县恒阳万邻
                                                    2019.01.01
7    肥东城关店     中心一层商 119、      103.65                    是       是
                                                    -2024.12.31
                     120、121 门面

                    肥东县店埠镇桂

                    王路东侧御景花                  2018.06.08
8     肥东九店                            227.26                    是       是
                     园一期门面房                   -2023.07.17

                      128、129 室

                    肥东县龙泉西路
     肥东龙泉西路                                   2017.09.10
9                   仪表厂大门西侧          105                     否       是
         店                                         -2022.09.09
                        三间门面

                    合肥市肥东县店

                    埠镇人民路青春                  2018.09.01
10   肥东人民路店                          81.84                    是       是
                    苑小区 A 区 1 幢                -2024.08.31

                      108、109 号

                    合肥市肥东县店                  2019.04.23
11   肥东塘杨路店                         100.82                    是       是
                       埠镇塘杨路                   -2025.05.22

                    合肥市肥东县店
                                                    2017.05.01
12   肥东沿河路店   埠镇沿河东路 28       158.02                    是       是
                                                    -2022.05.31
                    号大门北侧门面



                                        5-2-115
                                                                   是否提
                                                                             是否办
序                                        租赁面积                 供产权
         门店             地址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m2)                 证书/证
                                                                             备案
                                                                   明文件

                    合肥市肥东县撮
                                                     2017.05.01
13   肥东义之和店   镇义之和商业街         217.62                    是       是
                                                     -2022.04.30
                    商住 7#楼 153 号

                    合肥市包河区淝
                                                     2017.12.06
14    淝河路店      河路文昌雅居 2#         81.52                    否       是
                                                     -2022.12.05
                    楼 109 门面房 1 层

                    合肥市经济技术
                                                     2019.01.01
15    芙蓉路店      开发区翠微苑二           213                     是       是
                                                     -2024.12.31
                        期 15#楼

                    合肥市高新区华                                   是

                    纺新华城 C2-103、                2018.12.01    (C2-10
16   高新安医店                            374.23                             是
                    C2-104 部分一层                  -2024.12.31   3 未提

                         门面房                                     供)

                    合肥市高新区海
                                                     2018.01.01
17   海棠路兴园店     棠路兴园小区         120.49                    是       是
                                                     -2019.12.31
                        62-103 号

                    合肥市瑶海区和

                    平路与铜陵路交                   2016.05.19
                                            30.50                    是       是
                    叉口万和新城广                   -2021.05.18

                       场商 1-104

18    和平路店      合肥市瑶海区和

                    平路与铜陵路交                   2016.08.01
                                            66.63                    否       是
                    叉口万和新城广                   -2021.05.18

                    场商 1-105、1-114

                    合肥市瑶海区和         151.03    2018.05.19      是       是


                                         5-2-116
                                                              是否提
                                                                          是否办
序                                   租赁面积                 供产权
       门店           地址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m2)                 证书/证
                                                                          备案
                                                              明文件

                平路与铜陵路交                  -2022.05.18

                叉口万和新城广

                场商 1-115、116、

                    124、125

                合肥市瑶海区和

                平路与铜陵路交                  2018.01.01
                                       29.82                    是         是
                叉口万和新城广                  -2021.05.18

                   场商 1-106

                合肥市瑶海区和

                平路与铜陵路交
                                                                是
                叉口万和新城广
                                                              (1-122
                  场商 1-101、                  2018.08.19
                                      267.82                  、1-129、    是
                1-102、1-103、                  -2022.05.18
                                                              1-130 未
                1-113、1-122、
                                                              提供)
                1-123、1-129、

                     1-130

                合肥市瑶海区合

                裕路唐桥钢材市                  2017.12.01
19   合裕路店                           115                     否         是
                场 37、38、39 门                -2023.11.30

                       面

                合肥市蜀山区洪

                岗路与石台路交
                                                2018.09.20
20   洪岗路店   口华府骏苑 22 幢        110                     是         否
                                                -2021.09.19
                107、106 1 楼部分

                      门面



                                    5-2-117
                                                                     是否提
                                                                               是否办
序                                          租赁面积                 供产权
         门店                地址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m2)                 证书/证
                                                                               备案
                                                                     明文件

                       合肥市蜀山区湖
                                                       2017.01.16
                 注2
21    湖光路店         光路东侧商铺(福        102                     是       是
                                                       -2020.01.15
                       乐家生活超市内)

                       合肥市蜀山区望
                                                       2017.03.06
22   华润幸福里店      江西路 123 号 18       95.81                    是       是
                                                       -2022.03.05
                         幢商 103 室

                       合肥市蜀山区怀
                                                       2017.12.21
23     怀宁路店        宁路大溪地现代        122.82                    是       是
                                                       -2022.12.20
                       城商住楼 106 号

                       合肥市蜀山区樊
                                                       2018.01.01
24   金色池塘店         洼路金色池塘          56.75                    是       是
                                                       -2021.12.31
                        3D-28#103 商铺

                       合肥市瑶海区龙
                                                       2017.01.08
25     龙岗二店        岗开发区史城村          200                     是       是
                                                       -2023.01.07
                            史城组

                       合肥市蜀山区梅                  2014.10.26
26     梅山路店                                372                     是       是
                         山路 147 号                   -2025.04.25

                       合肥市包河区太
                                                       2019.04.08
27   美湖小区店        湖路美湖小区 19        94.16                    否       是
                                                       -2024.04.07
                       号楼一楼门面房

                       合肥市包河区芜
                                                       2019.02.28
28      美屯店         湖路 329 号 63 幢       135                     是       是
                                                       -2021.03.01
                         商住户底层

                       合肥市蜀山区清                  2014.07.01
29    清溪路店注 3                             266                     是       是
                       溪路与长丰路交                  -2019.06.30



                                           5-2-118
                                                                  是否提
                                                                            是否办
序                                       租赁面积                 供产权
         门店             地址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m2)                 证书/证
                                                                            备案
                                                                  明文件

                    叉口西南角军转

                          门面

                    合肥市包河区望
                                                    2019.06.25
30   曙宏新村店     江东路 199 号商业     104.57                    是       是
                                                    -2020.06.24
                        用房一层

                    合肥市高新区蜀
                                                    2019.04.03
31   蜀南庭苑店     南庭苑西商业街          85                      是       是
                                                    -2022.04.02
                    14#楼 109 门面房

                    合肥市包河区嘉

                    陵江路与庐州大
                                                    2017.10.10
32    万达茂店      道交口万达揽湖        171.02                    是       是
                                                    -2022.10.09
                    苑 18 幢商 108/商

                        108 上室

                    合肥市包河区望
                                                    2018.08.01
33     望湖店注 4   湖北路望湖北苑          82                      否       是
                                                    -2019.07.31
                       21#103 室

                    合肥市瑶海区新
                                                    2018.06.04
34   新安江路店     安江支路静安新          114                     是       是
                                                    -2023.06.03
                         城门面

                    合肥市蜀山区蜀
                                                    2017.05.05
35   新文采花园店   鑫大道新文采花        127.07                    是       是
                                                    -2022.05.04
                    园 1 东区 106 室

                    合肥市庐阳区阜
                                                    2018.11.18
36   杏林花园店     阳北路杏林花园         70.09                    是       是
                                                    -2023.11.17
                    北村 33 幢 108 号



                                        5-2-119
                                                                     是否提
                                                                               是否办
序                                          租赁面积                 供产权
          门店                地址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m2)                 证书/证
                                                                               备案
                                                                     明文件

                              铺面

                        合肥市瑶海区龙                 2016.08.05
                  注5
37     玉兰苑店                                150                     是       否
                         岗玉兰苑路口                  -2019.08.04

                        合肥市政务区天

                        鹅湖路与茂荫路                 2016.07.15
38      御龙湾店                             132.15                    是       是
                        交口御龙湾小区                 -2021.07.14

                        15#16#108 室下层

                        合肥市高新区园

                        景天下、枫丹山庄               2014.03.01
                                              42.23                    是       是
                        3183-2-S31 室门                -2024.04.19

                               面

                        合肥市高新区园
39     园景天下店                                      2014.04.18
                        景天下、枫丹山庄      47.50                    是       是
                                                       -2024.04.19
                         2 栋 S32 室门面

                        合肥市高新区园
                                                       2019.04.20
                        景天下、枫丹山庄      49.24                    是       是
                                                       -2024.04.19
                         2 栋 S30 室门面

                        合肥市蜀山区岳
                                                       2016.04.25
40      岳西路店        西路大溪地五期        87.02                    是       是
                                                       -2021.04.24
                         临街 106 商铺

                        合肥市庐阳区肥

                        西路 1199 号云滨               2018.08.01
41     云滨花园店                            115.12                    是       是
                         花园 3 号楼商                 -2023.07.31

                         107、108 一层

     注 1: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项租赁已续期,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5 日


                                           5-2-120
至 2021 年 10 月 4 日。

    注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项租赁已提前续期,租赁期限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注 3: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项租赁已续期,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1 日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注 4: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项租赁已续期,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8 月 1 日

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注 5: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项租赁已续期,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8 月 5 日

至 2022 年 8 月 4 日。

     经核查,如上述表格所示,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租赁的部分房屋未能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证明文件,其中,立方连锁门店租赁
的第 14 项、第 27 项及第 33 项房屋系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等单位房产,并已取
得相关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出租方有权出租该等房屋;部分房
屋的出租方与房产所有权人不同且无法提供出租授权文件,存在出租方权利瑕疵
而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的法律风险;部分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未及时备案。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因承租的房屋因房屋所有权权属瑕疵、出租人权利瑕疵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
记等原因而遭受损失或罚款,本人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
出或所受损失。”
     本所认为,上述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租赁的房屋整体租金金额小,未能提
供房屋权属证书及其他相关权属证明的门店的营业收入占立方连锁营业收入比
例较少;该等租赁房屋较易找到替代场所,且如果发生产权争议影响到立方连锁
门店的租赁,出租方将依据《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自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租用该等房屋以来未因租赁事宜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或争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与出租方之间的房屋租赁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正常履行,未办理租赁登记
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上述出租方权利瑕疵及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的其他无形资产
     1、注册商标


                                     5-2-121
      (1)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境内注册商标共 68 项,具体情形如下
表所示:
 序                      核定
           商标样式                 注册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截至
 号                    使用类别


  1                       5         5970155      原始取得      2020.01.13



  2                       5         5970154      原始取得      2020.01.13



  3                       30        7033207      原始取得      2020.06.06



  4                       44        7033205      原始取得      2020.08.06



  5                       15        7926590      原始取得      2021.01.20



  6                       22        7926607      原始取得      2021.01.20



  7                       23        7926630      原始取得      2021.01.20



  8                       4         7922480      原始取得      2021.01.27



  9                       26        7931399      原始取得      2021.01.27



 10                       27        7931416      原始取得      2021.01.27



 11                       10        7926567      原始取得      2021.02.13



 12                       21        7926602      原始取得      2021.02.20



 13                       44        7922399      原始取得      2021.02.27




                                   5-2-122
序                核定
     商标样式               注册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截至
号              使用类别


14                45        7938291   原始取得   2021.02.27



15                42        8003740   原始取得   2021.03.06



16                 1        7922465   原始取得   2021.03.06



17                40        7938268   原始取得   2021.03.13



18                31        7931444   原始取得   2021.03.20



19                34        7931450   原始取得   2021.03.20



20                38        7932683   原始取得   2021.03.20



21                 9        7922526   原始取得   2021.03.27



22                 5        7922360   原始取得   2021.04.06



23                13        7926579   原始取得   2021.04.06



24                 7        7922503   原始取得   2021.04.20



25                19        7926594   原始取得   2021.05.20



26                35        7922380   原始取得   2021.05.27



27                24        7926651   原始取得   2021.07.13



28                42        7938285   原始取得   2021.09.13



                           5-2-123
序                核定
     商标样式               注册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截至
号              使用类别


29                35        7922377   原始取得   2021.10.06



30                44        7922404   原始取得   2021.10.06



31                28        7931432   原始取得   2021.11.20



32                41        7938276   原始取得   2021.11.20



33                 5        8920627   受让取得   2021.12.13



34                 5        8984582   受让取得   2022.02.13



35                39        7938262   原始取得   2022.06.06



36                 5        3197535   原始取得   2023.08.27



37                35       11994565   原始取得   2024.06.20



38                35       11994564   原始取得   2024.07.13



39                 5       12289192   原始取得   2024.08.27



40                 5       12290586   原始取得   2024.08.27



41                 5       12290608   原始取得   2024.08.27



42                 5       12290635   原始取得   2024.08.27



43                 5       12290663   原始取得   2024.08.27



                           5-2-124
序                核定
     商标样式               注册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截至
号              使用类别


44                 5       12290683   原始取得   2024.08.27



45                 5       12290716   原始取得   2024.08.27



46                 5       12290752   原始取得   2024.08.27



47                 5       12290781   原始取得   2024.08.27



48                 5       12290811   原始取得   2024.08.27



49                 5       12290843   原始取得   2024.08.27



50                 5       12290871   原始取得   2024.08.27



51                 5       12290899   原始取得   2024.08.27



52                 5       12294085   原始取得   2024.08.27



53                35        4001702   原始取得   2027.01.20



54                44        4001701   原始取得   2027.01.20



55                35        4001703   原始取得   2027.02.06



56                44        4001704   原始取得   2027.02.06



57                 5        4312951   受让取得   2027.12.20



58                 5        4385196   受让取得   2028.01.13



                           5-2-125
 序                      核定
           商标样式                   注册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截至
 号                    使用类别


 59                          3       4457748     受让取得      2028.04.20



 60                          5       4457749     受让取得      2028.04.20



 61                          5       5181214     原始取得      2029.06.20



 62                          5       5181217     原始取得      2029.08.06



 63                          5       5181216     原始取得      2029.08.06



 64                          5       5181218     原始取得      2029.08.06



 65                          5       5109140     原始取得      2029.10.27



 66                          5       5088439     原始取得      2029.11.20



 67                          5       5970156     原始取得      2030.01.13



 68                          5       5181215     原始取得      2030.04.27


      (2)诚志生物拥有的注册商标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诚志生物拥有境内注册商标共 1 项,具体情形如下
表所示:

序
        商标样式       类别         注册号      取得方式        有效期截至
号


1                        5          1745443     受让取得        2022.04.13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已就上述注册商标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商标局核发的《商标注册证》。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上


                                    5-2-126
述注册商标。
      2、专利权
      (1)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境内专利权共 28 项,具体情形如下表
所示: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日        方式

                一种解酒护肝
                                                                            受让
  1      发明   的组合物及其    ZL00136531.2      2000.12.28   2005.12.14
                                                                            取得
                    制剂

                一种治疗痤疮

                的凝胶型药物                                                受让
  2      发明                   ZL03132232.8      2003.07.30   2005.10.05
                组合物及其制                                                取得

                  备工艺

                一种治疗慢性
                                                                            原始
  3      发明   胃炎的药物及    ZL03158368.7      2003.09.26   2007.08.08
                                                                            取得
                 其制备方法

                一种难溶性药

                物单片芯单室
                                                                            原始
  4      发明   渗透泵控释制   ZL200610057780.9   2006.02.27   2007.11.28
                                                                            取得
                剂的制备方法

                  及其产品

                一种用作药物

                载体的药用油
                                                                            受让
  5      发明   包油型非水微   ZL200710020157.0   2007.02.16   2010.05.19
                                                                            取得
                乳及其药物制

                     剂

                甲磺酸多沙唑                                                原始
  6      发明                  ZL200710165689.3   2007.10.31   2011.04.20
                嗪控释片及其                                                取得



                                       5-2-127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日        方式

                制备方法



              抗高血压药物
                                                                           原始
 7     发明   非洛地平的制    ZL200910116762.7   2009.05.13   2011.11.09
                                                                           取得
                 备方法

              非洛地平合成

              中间体 2.3-二
                                                                           原始
 8     发明   氯亚苄基乙酰    ZL200910116763.1   2009.05.13   2012.10.17
                                                                           取得
              乙酸甲酯的制

                 备方法

              一种α-肟基
                                                                           原始
 9     发明   脂族酮的制备    ZL200910184856.8   2009.10.16   2013.01.09
                                                                           取得
                  方法

              脑靶向川芎嗪
                                                                           受让
10     发明   口服油包油纳    ZL201010211726.1   2010.06.28   2012.06.20
                                                                           取得
               米乳的配制

              一种盐酸文拉
                                                                           原始
11     发明   法辛控释片及    ZL201010246252.4   2010.07.30   2012.05.30
                                                                           取得
               其制备方法

              一种α-肟基
                                                                           原始
12     发明   脂族酮制备新    ZL201010255596.1   2010.08.11   2013.12.04
                                                                           取得
                  方法

              一种非洛地平

              环合反应液直                                                 原始
13     发明                   ZL201110299096.2   2011.09.29   2013.09.25
              接水析纯化方                                                 取得

                   法

14     发明   一种吲哒帕胺    ZL201110444090.X   2011.12.27   2013.06.19   原始


                                      5-2-128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日        方式

              渗透泵制剂及                                                  取得

               其制备方法

              一种辛伐他汀
                                                                            原始
15     发明   渗透泵制剂及     ZL201210008256.8   2012.01.12   2013.05.01
                                                                            取得
               其制备方法

              一种改进的合

              成 2,3-二巯基                                                 原始
16     发明                    ZL201210015277.2   2012.01.18   2016.05.25
              丙磺酸钠的巯                                                  取得

              基化反应方法

              一种盐酸曲美

              他嗪渗透泵控                                                  原始
17     发明                    ZL201310397342.7   2013.09.05   2015.08.19
              释片及其制备                                                  取得

                  方法

              一种卡培他滨
                                                                            原始
18     发明   中间体的简便     ZL201310674404.4   2013.12.13   2015.11.18
                                                                            取得
                精制方法

              一种双药物层

              单硝酸异山梨                                                  原始
19     发明                    ZL201310720399.6   2013.12.24   2016.09.14
              酯渗透泵控释                                                  取得

              片及制备方法

              人源抗纤连蛋

              白 ED-B 结构域                                                原始
20     发明                    ZL201480001324.5   2014.05.28   2017.07.04
              的抗体及其用                                                  取得

                   途

              一种药用丹皮
                                                                            原始
21     发明   酚合成和精制     ZL201410323322.X   2014.08.18   2017.09.12
                                                                            取得
                 新方法



                                       5-2-129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日        方式

                一种二巯基丙
                                                                             原始
 22      发明   磺酸钠的制备    ZL201510518360.5   2015.08.24   2018.06.08
                                                                             取得
                    方法

                一种帕利哌酮                                                 原始
 23      发明                   ZL201510968946.1   2015.12.17   2017.07.28
                 的制备方法                                                  取得

                由盐酸哌甲酯

                制备过程产生
                                                                             原始
 24      发明   的杂质 G 及其   ZL201610723544.X   2016.08.25   2018.07.10
                                                                             取得
                提纯方法和用

                     途

                一种盐酸二甲

                双胍渗透泵控                                                 原始
 25      发明                   ZL201410770779.5   2014.12.16   2019.04.09
                释片及其制备                                                 取得

                    方法

                一种苯甲酸阿
                                                                             原始
 26      发明   格列汀的制备    ZL201610723541.6   2016.08.25   2019.04.09
                                                                             取得
                    方法

                一种二巯基丁
                                                                             原始
 27      发明   二酸及其盐和    ZL201710940287.X   2017.10.11   2019.06.25
                                                                             取得
                  制备方法

         实用   隔汽型加料装                                                 原始
 28                             ZL201820209774.9   2018.02.06   2018.11.09
         新型   置以及反应罐                                                 取得

      (2)诚志生物拥有的专利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诚志生物拥有境内专利权共 4 项,具体情形如下表
所示: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日       方式


                                        5-2-130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日         方式

                 小蜜环菌属真                                                         受让
  1       发明                     ZL200610096076.4       2006.09.13   2009.12.09
                 菌的培养方法                                                         取得

          实用   一种用于球阀                                                         原始
  2                                ZL201720048136.9       2017.01.16   2017.08.22
          新型      的开关系统                                                        取得

          实用   一种真菌培养                                                         原始
  3                                ZL201720047958.5       2017.01.16   2017.08.22
          新型        瓶瓶盖                                                          取得

                 一种用于阀门
          实用                                                                        原始
  4              联动的手柄系      ZL201720047976.3       2017.01.16   2017.09.08
          新型                                                                        取得
                        统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已就上述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
利权证书。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专利权。
       3、域名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 4 项域名,具体情形如
下表所示:
  序
             域名              注册所有人              网站名称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号
           lifeon.cn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      皖 ICP 备 07500670 号
  1      lifeon.com.cn           发行人
                                                     限公司                      -2
          lfyyjt.com
                                                                       皖 ICP 备 07500670 号
  2        hfczsw.cn             发行人        合肥诚志生物制药网
                                                                                 -3

  3        lf1188.cn            立方药业               药品快线         皖 B2-20070038-1

                                               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
  4        lf888.cn             立方连锁                                皖 B2-20120026-1
                                                     限公司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域名。
       (六)发行人拥有的重大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拥有的重大生产经营设备清单,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本所认为,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设备,且重
大生产经营设备权属清晰;发行人有权占有使用该等重大生产经营设备。


                                             5-2-131
       (七)重大财产的产权风险
       经核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上述重大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
潜在风险。
       (八)重大财产的权利限制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资产抵押、质押等受限制情况具体见本律
师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部分。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重大采购、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分为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两大类,发
行人医药商业业务主要由其子公司立方药业负责、医药工业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诚志生物负责,合作模式多以签订年度购销协议/购销协议书及具体业
务订单的方式进行业务约定。重大采购、销售合同具体如下:
       (1)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
下:
序
          合同签署方        客户名称             主要内容        合同期限
号
                                           协议就产品单价、销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                        2019.01.01-
 1         立方制药                        售区域、结算方式等
                              公司                              2019.12.31
                                                 进行约定
                                           协议就产品单价、销
                        华润普仁鸿(北京)                      2019.01.01-
 2         诚志生物                        售区域、结算方式等
                              有限公司                          2019.12.31
                                                 进行约定
                        安徽国胜大药房连 协议就交易规模、结     2019.01.08-
 3         立方药业
                            锁有限公司       算方式等进行约定   2019.12.31
                        安徽华源医药集团 协议就结算方式等进     2019.04.01-
 4         立方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行约定         2019.12.31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 协议就交易规模、结     2019.01.01-
 5         立方药业
                            锁有限公司       算方式等进行约定   2019.12.31
       (2)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
下:

序号       合同签署方          供应商名称         主要内容        合同期限


                                       5-2-132
序号       合同签署方          供应商名称         主要内容         合同期限

                                             协议就交易规模、授
                           安徽天星医药集团                       2019.01.01-
 1          立方药业                         信、结算方式等进行
                               有限公司                           2019.12.30
                                                     约定
                          上药控股安徽有限 协议就付款方式、信     2019.01.01-
 2          立方药业
                                公司           用期等进行约定     2019.12.31
                                             协议就交易规模、付
                          安徽省医药(集团)                      2019.01.01-
 3          立方药业                         款方式、折扣等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31
                                                     约定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 协议就交易规模、授     2019.01.01-
 4          立方药业
                                公司         信、折扣等进行约定   2019.12.31
                                             协议就交易规模、销
                          天津天士力医药商                        2019.01.01-
 5          立方药业                         售区域、授信、折扣
                              业有限公司                          2019.12.31
                                                 等进行约定
       2、重大借款、担保合同
       (1)授信、担保及借款合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合同、担保
合同及对应的借款合同如下:
       ① 立方药业与徽商银行合肥南七支行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签署《综合授信协

议》(协议编号:授信字第 20180507 号),徽商银行合肥南七支行向立方药业
提供授信额度最高限额 4,214.57 万元,有效期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
       立方药业与徽商银行合肥南七支行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
同》(合同编号:最抵字第 2018003 号),立方药业以权属证号为“合产字第
8110090929 号”的房屋所有权(对应面积为 16,460 平方米的编号为合高新国用
(2013)第 003 号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为上述《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全
部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②立方药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签署《额
度授信合同》(编号:195100 授 23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向立方
药业提供融资额度最高限额 8,000 万元,有效期自 2019 年 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
       诚志生物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于 2019 年 4 月签署《最高额抵
押合同》,诚志生物以权属证号为“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8110046734 号、房地权
合产字第 416035 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合经开国用(2008)第 037 号”的土地


                                      5-2-133
使用权为抵押物,为上述《额度授信合同》提供最高本金限额 3,429.3 万元的抵
押担保,有效期自 2019 年 4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 日。
    立方制药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于 2019 年 6 月签署《最高额保
证合同》(编号:195100 授 231A1),约定立方制药为上述《额度授信合同》提
供最高本金限额 1,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19 年 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上述《额度授信合同》项下共有 1 项合计为 2,4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12 日至 2020 年 4 月 11 日。
    (2)其他担保合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作为担保方的重大担保合同情况
如下:
    ①立方药业与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签署《综合授信协议》
(HFDXLZZSXY20180026),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向立方药业提供授信额度最高限额
3,140 万元,有效期自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
    发行人与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HFDXLZZG13720180008),约定发行人为上述《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全
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3,140 万元。
    发行人与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
(编号:HFDXLZZGDT20180001),约定发行人以其所有的房地权证合产字 第
110108417 号房屋所有权,为上述《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
同或全部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季俊虬、龚春馥与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署《最高额保
证合同》(编号:HFDXLZZGDT20180001),约定季俊虬、龚春馥为上述《综合授信
协议》项下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
最高本金余额为 3,140 万元。
    ②发行人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ZB5808201900000013),约定发行人为立方药业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发生的债务提供最


                                   5-2-134
高不超过 3,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人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 编
号:ZD5808201900000004),约定发行人以其所有的权属证号为“房地权证合产
字第 110108413 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110108416 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合高新
国用(2012)第 72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立方药业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不
超过 1,500 万元的抵押担保。
    ③发行人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签署《抵押合同》(编
号:190039),约定发行人以其所有的权属证号为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8110240719
号房屋所有权及合高新国用(2013)第 002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立方药业与交通
银行安徽省分行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
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2,040 万元。
    3、技术合作合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技术合作合同情况如下:
    发行人、诚志生物与南京金斯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签署《技
术 服 务 合同》,发 行 人及诚志 生物委托南 京金斯 瑞生物科技 有限公 司进行
KT-1901 重组蛋白药临床前药学研究,技术服务费及物料费合计 1,660 万元。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上述正在履行的上述重大合同,本所认为,上述合同
按正常商业条款签订,合同内容及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上述合同的主体以及履行
    经核查,上述合同的签署主体均为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及其全资
子公司不存在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足以影响其存续或者重大经营业
绩的重大合同。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
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四)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5-2-135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披露内容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
间不存在其他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的合法和有效性
    1、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
应收款账面余额(合并口径)为 14,039,245.68 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
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占其他应
                     款项
     单位名称                 金   额        年     限   收款的比   坏账准备
                     性质
                                                           例(%)

                     押金
昆山东方绿地医院有
                     保证   10,000,000.00    1 年以内       71.23   500,000.00
限公司
                       金

                     押金
长丰县人民医院       保证    1,000,000.00    1 年以内        7.12   50,000.00
                       金

                     押金
肥西县会计核算中心
                     保证      300,000.00     1-2 年         2.14   30,000.00
卫生分中心
                       金

                     押金
支付宝(中国)有限
                     保证      300,000.00    1 年以内        2.14   15,000.00
公司
                       金

                     押金
安徽鼎丰医疗设备有
                     保证      200,000.00    1 年以内        1.42   10,000.00
限公司
                       金

       合计           --    11,800,000.00      --           84.05   605,000.00

    经核查,发行人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均系正常的经营活动而发生。
    2、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
应付款(合并口径,不含应付利息、应股利)为 16,581,762.94 元。
    经核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均系正常的经营活动而发生。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认为,发行人金额较大其他应收、
应付款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5-2-136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
售资产
    1、合并、分立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以来无合并、分立事项。
    2、增资扩股和减少注册资本
    (1)除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披露的增资扩股
外,发行人无其他的增资扩股事项。
    (2)发行人无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3、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
    2015 年 8 月,发行人与 Roaring Success Limited 出资设立合肥诺瑞特制
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发行人出资 900 万元。合肥诺瑞特制药有
限公司设立时,发行人持有其 15%股权。
    2016 年 10 月,合肥诺瑞特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 6,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发行人认缴 900 万元,Roaring Success Limited
认缴 300 万元,合肥新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缴 4,8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
后,发行人持有合肥诺瑞特制药有限公司 15%股权。
    2018 年 4 月,发行人与 Roaring Success Limited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发 行 人 将 所 持 合 肥 诺 瑞 特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15% 股 权 转 让 给 Roaring Success
Limited。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不再持有合肥诺瑞特制药有限公司股权。
    除上述事项外,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未进行
其他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等行为。
    (二)发行人拟进行的重大资产变化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未准备进行重大的资产置换、剥
离、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订和修改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订及最近三年的修改
    1、因变更经营范围,发行人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5-2-137
并相应修改《章程》。
    2、因增加注册资本,发行人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并相应修改《章程》。
    3、因股份转让,发行人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并
相应修改《章程》。
    4、因变更经营范围及股东名称,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股东大会
并作出决议,并相应修改《章程》。
    经核查,就上述《章程》修改事宜,发行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工商
登记备案程序。
    本所认为,发行人《章程》最近三年的修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
    (二)发行人现行《章程》形式及内容的合法性
    经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章程》规定了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
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财务会计制度、
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
程,附则等内容。
    本所认为,发行人现行有效《章程》的形式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的制定
    发行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草案)》根据有关制订上市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所认为,该《章程(草案)》的生效实施条件成立后,即成为
发行人有效适用的《章程》。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1、根据发行人现行《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由发行人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
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

                                   5-2-138
委员会。
    (3)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
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4)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
    (5)发行人在总经理下设若干职能部门。
    本所认为,发行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上述组织机构的设置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核查,发行人《章程》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程序有详
细的规定。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根据发行人《章程》规定执
行。发行人依法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
    本所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的规
定。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
    经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召开前均履行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规定
的会议通知程序,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期限和通知所载一致,参加会议人员
均达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所规定的人数;会议提案、表
决和监票程序符合发行人《章程》规定;每次会议均依法制作会议记录并由相关
人士依法签署。
    本所认为,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和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


                                 5-2-139
    经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成立以来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或重大决策均
得到有效执行。
    本所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其时《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1、发行人现任董事 7 名,分别为季俊虬、邓晓娟、高美华、陈军、周世虹、
潘立生、刘守金。其中,周世虹、潘立生、刘守金为独立董事。
    2、发行人现任监事 3 名,分别为汪琴、唐中贤、金明。其中,汪琴为监事
会主席,金明为职工代表监事。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分别为总经理邓晓娟、副总经理高美华、副
总经理许学余、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夏军、财务总监勾绍兵。
    根据发行人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列为市场禁入人员尚未解除的情况,均具有任职资
格;其任免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本所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来的变化
    1、董事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董事为季俊虬、邓晓娟、高美华、陈军、陈飞虎、孙素
明、潘立生,其中陈飞虎、孙素明、潘立生为独立董事。
    (1)因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股
东大会,选举季俊虬、邓晓娟、高美华、陈军、孙素明、潘立生、刘守金为发行
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孙素明、潘立生、刘守金为独立董事。
    (2)发行人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孙素明辞
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选举周世虹成为发行人独立董事。
    (3)因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股
东大会,选举季俊虬、邓晓娟、高美华、陈军、周世虹、潘立生、刘守金为发行

                                 5-2-140
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周世虹、潘立生、刘守金为独立董事。
    2、监事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监事为李孝常、汪琴、唐中贤。
    (1)因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股
东大会,选举汪琴、唐中贤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金明组成发行人第
三届监事会。
    (2)因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股
东大会,选举汪琴、唐中贤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金明组成发行人第
四届监事会。
    3、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季俊虬任总经理、邓晓娟任副总经理、
高美华任副总经理、许学余任副总经理、吴秀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有
海任财务总监。
    (1)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聘任季俊虬
为发行人总经理;邓晓娟、高美华、许学余为发行人副总经理;吴秀银为发行人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有海为发行人财务总监。
    (2)因马有海辞去发行人财务总监职务,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
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聘任勾绍兵为发行人财务总监。
    (3)因季俊虬辞去发行人总经理职务,吴秀银辞去发行人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职务,发行人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聘任邓
晓娟为发行人总经理;同意聘任夏军为发行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4)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聘任邓晓娟
为发行人总经理;高美华、许学余、夏军为发行人副总经理;夏军为发行人董事
会秘书;勾绍兵为发行人财务总监。
    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动。
    本所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最近三年来发
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5-2-141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9]4486 号),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
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税种项目              计税依据                       税率
 号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0%、3%、5%、6%、9%、10%、11%、
 1           增值税
                                                                            注1
                             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3%、16%、17%

                                                                   注2
 2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                     7%、5%

 4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                       3%

 5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                       2%

                                                                            注3
 6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25%

      注 1:避孕药品和用具销售免征增值税,生物制品简易征收及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仓

储服务适用 6%,部分中成药适用 13%(2017 年 7 月 1 日起下调为 11%),中成药、西药适用

17%。2018 年 4 月 4 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规定,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 11%

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2019 年 3 月 20 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

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39 号)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9%。

      注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 36 号)中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出

租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

算应纳税额。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公司租赁不动产服务适用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为 5%。2016 年 5 月 1 日前该等业务适用税率为 5%的营业税。

      注 3:立方制药适用 15%企业所得税税率,金寨立方适用 20%企业所得税税率,立方制


                                       5-2-142
药其他子公司适用 25%企业所得税税率。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二)的规定,避孕药品
和用具销售免征增值税。
    (2)所得税
    发行人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取得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
徽省国家税务局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434000701),证书有效期为 3 年。发行人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重新取得由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4000362),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系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 15%的优惠税率,故发行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6 月所得税税率适用 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 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将小型微利企
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 50 万元提高至 100 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 号),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 30 万元提高至 50 万元,对年
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金寨立方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 1-6 月享受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3、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财政补贴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核查,报告期确认的政府补助
的种类、金额和列报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补助项目                            计入报告期损益



                                       5-2-143
                                                  损益项目     金   额


                                         2019 年 1-6 月


         省科技重大专项补助                       其他收益   1,108,099.55

合肥市“三重一创”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其他收益   1,000,000.00
            成长资金补助

   高新区经贸局 2018 年三重一创奖补               其他收益    554,022.67

合肥市“三重一创”政策支持创新平台建
                                                  其他收益    500,000.00
             设资金补助
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基金补助(新型药物
                                                  其他收益    430,077.92
  递送技术及其产品一致性评价研究)
安徽省科技厅系统财务安徽省 2018 年度科
                                                  其他收益    200,000.00
             学技术奖励

            技能培训补贴                          其他收益    127,000.00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其他收益    114,000.00


          项目奖励补贴资金                        其他收益    112,000.00


      高新区环保分局清洁生产奖                    其他收益    100,000.00

2016 年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政策(购置研
                                                  其他收益    52,594.51
            发设备补助)
2016 年上半年工业化资金项目补助-综合
                                                  其他收益    30,905.88
          制剂车间技改项目

    高温焚烧炉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奖                  其他收益    28,500.00

2015 省“1+8”政策配套项目高新区非小微
                                                  其他收益    27,576.92
          企业配套资金补助

        双千工程固定资产补贴                      其他收益    24,197.34

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购置研发仪器
                                                  其他收益    19,875.23
              设备补助
2013 年上半年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补
助/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双千工程固定资产             其他收益    19,630.38
               补助)
2017 年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
资金计划(第一批)-省审核兑现资金项目-            其他收益    14,820.00
        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

   2017 年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基金                其他收益    14,529.41


        高温焚烧炉环保技改奖                      其他收益    2,105.26


                                            5-2-144
                                                           计入报告期损益
              补助项目
                                               损益项目                      金   额


                               合计                                     4,479,935.07


                                         2018 年度

高新经贸局 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第二
                                                其他收益                2,344,000.00
       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资金

         省科技重大专项补助                    其他收益                 1,620,018.44

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基金补助(新型药物
                                                其他收益                1,359,476.24
  递送技术及其产品一致性评价研究)

2018 年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其他收益                1,000,000.00

2017 年合肥高新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其他收益                    778,000.00
措施-符合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奖补

          项目奖励补贴资金                      其他收益                    224,000.00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其他收益                    98,000.00


    县财政拨付淘汰燃烧锅炉补贴款               其他收益                     90,000.00


            技能培训补贴                       其他收益                     80,000.00

2017 年合肥高新区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新兴
                                                其他收益                    80,000.00
        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稳岗补贴                          其他收益                    67,327.00

2016 年上半年工业化资金项目补助-综合
                                                其他收益                    61,811.76
          制剂车间技改项目
2015 省“1+8”政策配套项目高新区非小微
                                                其他收益                    55,153.85
          企业配套资金补助
2016 年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政策(自主创
新能力建设补助-购置研发设备补助)-市补          其他收益                    105,189.01
                 助

        双千工程固定资产补贴                   其他收益                     48,394.68

2013 年上半年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补
                                                其他收益                    39,260.84
         助/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企业岗位补贴                       其他收益                     35,569.00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其他收益                    30,000.00




                                         5-2-145
                                                           计入报告期损益
              补助项目
                                               损益项目                      金   额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补助款              其他收益                    30,000.00


       经济表彰奖金-食药安全奖                  其他收益                    30,000.00


              岗位补贴                         其他收益                     29,847.00

2017 年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
资金计划(第一批)-省审核兑现资金项目-          其他收益                    29,640.00
        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

   2017 年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基金              其他收益                    29,058.82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库支付中
                                               其他收益                     28,000.00
              心补助款
2017 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补助-发
                                                其他收益                    15,000.00
           明专利定额资助

        市财政局企业稳岗补贴                    其他收益                    13,103.00


    2017 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费               其他收益                    12,222.22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稳岗补贴             其他收益                     5,879.00


              药店奖励                          其他收益                    1,000.00


    高温焚烧炉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奖                     -                        0.00


                             合   计                                    8,339,950.86


                                         2017 年度

“三重一创”建设工作-第二批省重大新兴
                                               其他收益                 2,407,600.00
              产业专项

    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基金补助               其他收益                 1,324,076.83


   2017 年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基金             其他收益                     7,264.71

2016 年合肥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若干
                                               其他收益                     500,000.00
        政策措施-认证批件补贴

          项目奖励补贴资金                     其他收益                     224,000.00

房屋拆迁之搬迁费、临时过渡费、停产停业
                                               其他收益                     120,261.00
               损失费

2017 年度高新区经济工作会议拟表彰奖励          其他收益                     100,000.00


                                         5-2-146
                                                         计入报告期损益
              补助项目
                                              损益项目                     金   额

           企业-技术品牌奖


    “228”产业创新团队第 3 年资助            其他收益                    100,000.00


      经开区市财政清洁生产奖励                其他收益                    100,000.00


     农村物流中心信息化项目补助               其他收益                    100,000.00


         2017 年企业稳岗补贴                  其他收益                    82,080.00

2016 年上半年工业化资金项目补助-综合
                                              其他收益                    61,811.76
          制剂车间技改项目
2015 省“1+8”政策配套项目高新区非小微
                                              其他收益                    55,153.85
          企业配套资金补助
2016 年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政策(购置研
                                              其他收益                    105,189.01
            发设备补助)

   安徽省 2017 年度平台引才资助奖补           其他收益                    50,000.00


        双千工程固定资产补贴                  其他收益                    48,394.68


      合肥市财政局失业保险补贴                其他收益                    47,343.00

2013 年上半年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补
                                              其他收益                    39,260.83
         助/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稳岗补贴                        其他收益                    35,198.00


    2017 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费             其他收益                    27,777.78

2016 年合肥高新区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新兴
                                              其他收益                    22,000.00
  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知识产权奖励

        市财政局企业稳岗补贴                  其他收益                    17,962.00

2017 年度高新区经济工作会议拟表彰奖励
                                              其他收益                    10,000.00
           企业-统计先进奖

         2015 年省级专利资助                  其他收益                    10,000.00


         2016 年省级专利资助                  其他收益                    10,000.00


     经开区市财政安全标准化奖励               其他收益                    10,000.00


      县就业中心 2017 年稳岗补贴              其他收益                    6,970.00




                                         5-2-147
                                                           计入报告期损益
              补助项目
                                               损益项目                      金   额


       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奖补费                  其他收益                     4,000.00

2017 年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
资金计划(第一批)-省审核兑现资金项目-         其他收益                     2,470.00
        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

               合   计                                                  5,628,813.45


                                         2016 年度

2015 年合肥高新区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促进
                                              营业外收入                2,000,000.00
        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格列美脲盐酸二甲双胍
                                              营业外收入                1,358,900.00
        控释片的研制专项资金
2016 年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政策(国家科
                                              营业外收入                    526,000.00
          技计划项目补助)
2016 年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政策(购置研
                                              营业外收入                    48,190.66
            发设备补助)

          项目奖励补贴资金                    营业外收入                    224,000.00


   2015 年度高新区优秀企业表彰奖励            营业外收入                    100,000.00


    “228”产业创新团队第 2 年资助            营业外收入                    100,000.00


     农村物流中心信息化项目补助               营业外收入                    100,000.00


             岗位补贴款                       营业外收入                    81,880.00


           2015 年扶持基金                    营业外收入                    70,440.00


      高新区人事局技能培训补贴                营业外收入                    60,000.00

2015 省“1+8”政策配套项目高新区非小微
                                              营业外收入                    55,153.85
          企业配套资金补助

        合肥市财政局稳岗补贴                  营业外收入                    53,360.00


        双千工程固定资产补贴                  营业外收入                    48,394.68

2013 年上半年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补
                                              营业外收入                    39,260.78
         助/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稳岗补贴                        营业外收入                    36,800.00




                                         5-2-148
                                                         计入报告期损益
              补助项目
                                             损益项目                     金   额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奖补资金             营业外收入                    15,000.00


    自主创新政策发明专利定额资助            营业外收入                    12,000.00


              稳岗补贴                      营业外收入                    6,367.00

 2016 年上半年工业化资金项目补助-综合
                                            营业外收入                    5,150.98
          制剂车间技改项目

                             合计                                     4,940,897.95


    本所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享有的相关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真实、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最近三年的纳税
    1、发行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
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发行人依法申报纳税,无
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记录。
    2、立方药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
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立方药业按时申报,无税
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
    3、金寨立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梅山税务分局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
《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金寨立方能严格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税收政策按期申报、依法纳税,不存在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的行为,金寨立方未受到税务机关的任何行政处罚。
    4、诚志生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
《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诚志生
物无欠税,无违规违法行为。
    5、立方连锁

                                        5-2-14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
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立方连锁除 2016 年三季
度企业所得税逾期申报,其他时间均按时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公司说明,立方连锁其时为亏损企业,应进行所得税零申报,其逾期申
报未受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罚,无需缴纳滞纳金。
    6、大禹制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肥东县税务局撮镇税务分局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
《证明》,自 2018 年 11 月 5 日成立至《证明》出具之日,大禹制药各项税种均
按时申报,无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上述证明及发行人说明,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能严格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地方税收政策按期申报、依法纳税,不存在违反国家
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受到税务机关的重大行政处罚。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其他

    (一)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最近三年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
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
罚的情况。
    本所律师走访了发行人及其主要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现场,就相关排
污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排污费用的缴纳情况进行了查阅、访谈;同时,本所律师
亦通过互联网查询了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相关环保违规信息,最近三年来发
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未有关于环保投诉、环保处罚、环保争议的记录。
    综上,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
总体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要求,最近三年来未发生环保事故或违反环保法
律法规的行政处罚事项。
    (二)安全生产及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1、安全生产
    (1)发行人
    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
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发行人在合肥高新区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亡

                                  5-2-150
人事故且未受到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2)立方药业
    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
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立方药业在合肥高新区未发生过亡人事故
且未受到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3)金寨立方
    根据金寨县应急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金寨立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4)诚志生物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证
明》,2017 年 9 月 23 日,诚志生物原料药玻璃试验区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该事故系因操作工违规操作所致,诚志生物不存在重大过错,不构成重
大行政处罚。除上述事故外,诚志生物自 2003 年成立以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
产安全事故,且未受到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出具的
《证明》,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诚志生物在合肥经济技术开
发区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未有职业病发生,
未受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5)立方连锁
    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
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立方连锁在合肥高新区未发生过安全生产
亡人事故且未受到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2、市场监督管理
    (1)发行人
    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
《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开具之日,发行人在该局市场监管综合
业务管理系统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立方药业


                                  5-2-151
    根据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证明》,合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对立方药业销售劣药盐酸金霉素眼膏
事项出具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合]食药监药罚[2018]23 号),没收
违法所得 2,729.24 元及库存盐酸金霉素眼膏 10 支,免予其他行政处罚。经合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立方药业购进该批次药品时索取了供货方的营业执
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 证书、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质保协议、药品再注册
批件以及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履行了进货检查验收法定义
务,购进渠道合法。该批次药品出入库及在库储存养护均符合 GSP 管理要求,且
有充分证据证明立方药业对该批次药品不合格情况不知情,无主观过错,不构成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
具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开具之日,立方药业在该局市场监
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3)金寨立方
    根据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金寨立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
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况。
    (4)诚志生物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证明》,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诚志生物不存在因违反工商法律法规
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及 2018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该局未对
诚志生物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出具的《证
明》,自 2016 年 7 月 22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该局未对诚志生物作出行政处
罚。


                                   5-2-152
    (5)立方连锁
    根据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说明》,合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对立方连锁销售假药沉香事项出具了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合]食药监药罚[2016]5 号),没收违法所得
6,186.36 元及库存沉香 696 克,并对配送的下述五家门店进行了分别处理,具
体如下:对肥东城关店出具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合]食药监药罚
[2016]17 号),没收违法所得 618.80 元;对芙蓉路店出具了《食品药品行政处
罚决定书》([合]食药监药罚[2016]18 号),没收违法所得 488.80 元;对和平路
店出具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合]食药监药罚[2016]19 号),没收违
法所得 721.00 元;对梅山路店出具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合]食药监
药罚[2016]20 号),没收违法 4,406.5 元;对清溪路店出具了《食品药品行政处
罚决定书》([合]食药监药罚[2016]21 号),没收违法所得 301.60 元。经该局核
查,该批次沉香是由立方连锁从合肥乐家老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进货渠道
合法,索要了合肥乐家老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相关证照(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
可证、GMP 证书、法人委托书、质保协议、配送出库单等)以及同批号药品检验
报告;履行了购进索证索票义务,购进渠道合法。药品采购验收养护符合药品
GSP 规定,且当事人对该批次药品的不合格情况不知情,无主观过错,不构成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
具的《证明》,立方连锁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开具之日,在该局市场
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6)大禹制药
    根据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证明》,大禹制药
自 2018 年 11 月 5 日成立以来无不良记录和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信
息。
    (7)立方连锁下属门店
    ①根据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
具的《证明》,方桥店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未因违反工商、
质监、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5-2-153
    ②根据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肥东塘
杨路店、肥东碧桂园店、肥东义之和店、肥东人民路店、肥东龙泉西路店、肥东
沿河路店、肥东九店、肥东城关店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在
该局市场监管系统中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③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出具的《证
明》,芙蓉路店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市
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该局对其行政处罚记录为零。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及 2018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芙蓉路店自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8 年 1 月 17 日,该
局未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
芙蓉路店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该局对其行政处罚记录为零。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证
明》,芙蓉路店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该局对其行政处罚记录
为零。
    ④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
《证明》,高新安医店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在该局市场监管
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⑤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
《证明》,海棠路兴园店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在该局市场
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⑥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
《证明》,圣联时代中心店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在该局市
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⑦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
《证明》,蜀南庭苑店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在该局市场监
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⑧根据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
曙宏新村店、美湖小区店、万达茂店、望湖店、东流路店、淝河路店自 2016 年


                                   5-2-154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未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美屯店自 2017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未受到该局行政处罚;滨湖医院店自 2017 年 9 月 14
日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未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⑨根据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证明》,
2015 年 7 月 13 日和平路店因厂家在春节期间赠送的 13 瓶“老山口服蜂乳”保
健品在 2015 年 6 月 25 日过期后仍放在货架被该局处以 5,000 元罚款。和平路店
及时进行了整改,该局认为和平路店的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
述事项外,新安江路店、合裕路店、和平路店、玉兰苑店及龙岗二店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依法经营,从未受到该局其他处罚。
    此外,根据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
新安江路店、合裕路店、和平路店、玉兰苑店及龙岗二店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证明》出具之日,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新
安江路店、合裕路店、和平路店、玉兰苑店及龙岗二店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
明》出具之日,未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⑩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
《证明》,园景天下店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在该局市场监
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根据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
岳西路店、怀宁路店、金色池塘店、清溪路店、新文采花园店、梅山路店、湖光
路店、洪岗路店、华润幸福里店、御龙湾店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
之日,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从未因违
反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三)其他合法经营证明
    1、劳动和社会保障
    (1)发行人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发


                                   5-2-155
行人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不
存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不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记
录。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发
行人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自 2016 年 7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不
存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不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记
录。
    (2)立方药业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立
方药业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不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
记录。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立
方药业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自 2016 年 7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不存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不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
记录。
    (3)金寨立方
    根据金寨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金寨立方能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
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未因违反国
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
    (4)诚志生物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诚
志生物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不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
记录。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诚
志生物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自 2016 年 7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不存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不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


                                  5-2-156
记录。
    (5)立方连锁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立
方连锁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不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
记录。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立
方连锁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自 2016 年 7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不存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不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
记录。
    2、住房公积金
    (1)发行人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发行
人自 2012 年 1 月在该中心开户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不
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发行人未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受到行
政处罚。
    (2)立方药业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立方
药业自 2012 年 1 月在该中心开户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方药业未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受
到行政处罚。
    (3)金寨立方
    根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金寨县管理部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证
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金寨立方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住房公积
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4)诚志生物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诚志
生物自 2012 年 1 月在该中心开户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诚志生物未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受


                                  5-2-157
到行政处罚。
    (5)立方连锁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立方
连锁自 2012 年 3 月在该中心开户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方连锁未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受
到行政处罚。
    3、国土资源管理
    (1)发行人
    根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发行人严格遵守国
家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存在因违反土
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立方药业
    根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立方药业严格遵守
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存在因违反
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金寨立方
    根据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金寨立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
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形。
    (4)诚志生物
    根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
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诚志生物在合肥经济技术
开发区内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因此被有
关部门查处的情形。
    本所认为,诚志生物、立方药业、立方连锁、肥东城关店、芙蓉路店、和平
路店、梅山路店及清溪路店报告期内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处罚金额较小,且


                                  5-2-158
相关主管部门已经出具《证明》确认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等行
政处罚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此之外,根据上述相关主管部门出
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最近三年未因违反环境保
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及批准
    1、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如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1         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24,256.32

       2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80.32

       3           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                18,531.07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合计                             65,467.7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
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以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为准。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
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利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实
施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公司因先行实施上述项目所使用的自筹资
金。
    2、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批准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取得的批准情
况如下:
    (1)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5-2-159
    合肥高新区经发局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核发《合肥高新区经发局项目备案
表》,对发行人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予以备案。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审批意
见(环高审[2019]027 号),原则同意发行人建设该项目。
    (2)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肥高新区经发局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核发《合肥高新区经发局项目备案
表》,对发行人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备案。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审批意
见(环高审[2019]026 号),原则同意发行人建设该项目。
    (3)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核发《合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
表》,对发行人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予以备案。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出具审批意见(环建审[2019]20 号),
同意发行人建设该项目。
    3、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用地
    根据公司说明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取
得用于实施“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
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说明,该项目用地的取得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如下:
    原料药生产项目已通过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编码
2019-340122-27-03-001106),取得合肥市 环境保 护局的批复 意见(环建审
[2019]20 号),并已取得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预审意见(合自然资规函
[2019]188 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及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的相关批复、备案文件均明确了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实施主体。
    目前项目用地正在履行征地手续,在征地手续完成后,将根据土地主管部门
的安排履行招拍挂程序,预计挂牌程序最晚将于 2020 年 5 月启动。公司持续关
注相关土地的进展,并将在挂牌程序启动后第一时间积极准备投标文件并履行相
应的投标程序。根据公司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截至目前,除公司外,并
无其他公司就上述项目用地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过任何问询或沟通,再加上该项


                                  5-2-160
目用地的审批条件及规划条件的限制,虽然公司通过摘牌取得该项目用地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但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取得该项目用地的可能性较大。如公司能成功
竞买该项目用地,公司也将尽快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如公司最终未能成功获得该
项目用地,则公司将尽快寻找其他合适的替代用地(项目用地周边尚有较多土地
条件类似的土地资源)或采取其他备选方案,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已根据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
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募集资金投资所涉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已依法予以备案,并取得了环境保护部门关于环境
影响的审批意见,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的情
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发行人自行
实施,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
    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与发行人
股东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和主营业务的一致性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为:
    1、发行人整体发展战略
    发行人秉承“为人以诚、为事以专”经营理念,积极倡导“以效率为核心”
的企业管理文化,坚持以高端制剂研发及其高品质产品生产为龙头,以原料药、
医药商业为两翼的医药产业链发展战略,实现一体化产业链升级,称为国内一流
高品牌知名度的综合性企业。
    在医药工业方面,发行人坚持以渗透泵控释技术平台为依托,打造渗透泵控
释制剂产品群。整合上游原料药布局和下游销售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
市场竞争力。通过产能扩建项目,突破公司产品规模化、国际化面临的硬件设施
瓶颈。完善公司治理,加快人才引进与培育,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管理能力,逐步
实现高端渗透泵制剂的国际化。同时,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外用软膏剂、
口服溶液以及管控类精麻药品等产品研发和上市节奏,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

                                5-2-161
企业竞争力。坚持创新能力培育,围绕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源化单抗融合蛋白
项目临床前研究开展的同时,努力寻求与外部的全方位合作,为公司的创新研发
升级做好储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医药商业方面,发行人秉持“营销即服务”的经营准则,立足安徽省市场,
坚持医疗终端配送、连锁药房零售并行,依靠现代化物流基地,发挥现有营销渠
道上下游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药品供应、销售等环节的自动化、信息化。发行
人拟通过深耕区域市场、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等经营措施,将自身打造
成为区域龙头医药商业企业。
    2、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目标
    利用公司渗透泵控释技术平台优势,通过加大软硬件的投入,完善研发与生
产系统的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研发与生产技术水平,实现渗透泵技术成果转化
能力的提升。在渗透泵制剂产品领域,积极推进已上市产品再评价或一致性评价,
并在未来三年内,力争获得 2 个以上新产品上市,完成多个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和
/或生物等效性研究,全面实现公司渗透泵控释制剂产品群布局。
    基于公司的研发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口服溶液、外用软膏以及其他特色产品
的研发,实现相关制剂产品在未来 3 年内新的补充及其持续的新产品储备;完成
精麻药品制剂生产车间建设,完成新开发产品在该生产线上的批生产验证及其注
册申请;加大化学原料药研发投入,完成新生产基地建设,实现主要制剂产品的
原料自产,逐步释放公司在化学原料药领域的盈利能力;完成公司肿瘤治疗领域
的生物抗体创新药的临床前研究,在做好临床试验规划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
项目合作洽谈,尽早推动项目进入临床试验研究。
    坚持以“营销即服务”的理念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状况,强化营销服务管理
及其产品服务的深耕细作,通过提升公司信息化水平、提高物流配送和零售连锁
规模等措施强化区域龙头地位。
    本所认为,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的合法性
    本所认为,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符合目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但本所不能判断将来可能发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变化对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的影响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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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
罚案件。
    2、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有关股东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出具的说明,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其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本所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律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做出的承诺及承诺约束措施的核查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
改革的意见》等的要求,就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份锁定、稳定股价的预案、
股份回购、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股票锁定期延长、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等作出了承诺并同时提
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该等承诺及承诺约束措施已在发行人《招股说
明书(申报稿)》中进行了披露。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承诺约束措施均系发
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
    (二)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核查
    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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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上市填补摊薄即期回报出具的承诺已在发行人《招股说
明书(申报稿)》中进行了披露。
    本所认为,发行人已对本次发行上市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订
了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了
相应承诺,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股东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核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计 5 名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即立
方集团、广发信德、广远众合、万联广生及天泽中鼎。
    1、立方集团
    根据立方集团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季俊虬持有立方集团
100%股权,本所认为,立方集团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
私募投资基金,按照规定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广发信德
    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公示信息,广发信德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
基金,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备案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6 日,管理人名
称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广远众合
    根据广远众合出具的书面说明,广远众合系广发信德的管理人广发信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跟投平台,资金来源于合伙人的自有/自筹资金,不存在对
外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以及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的情形,不属
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定义的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4、万联广生
    根据万联广生现行有效的章程及其出具的说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万联广生 100%股权,万联广生不存在对外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以及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2-164
定义的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5、天泽中鼎
    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公示信息,天泽中鼎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
基金,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备案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26 日,管理人名
称为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四)国有股权管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核发《关于合
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9]893 号),
同意发行人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发行人总股本 6,948 万股,其中,万联广生持有
105.36 万股,占总股本 1.52%,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SS)。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编制及讨论,并审阅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特别
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本所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认真审阅并予以确认。对于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根据发行人董事及发行人保
荐人(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书面承诺和确认,本所认为,发行人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要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应该披露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披露,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
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三、总体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
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
行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尚需获得深交所
的审核同意。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本五份,无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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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赵   洋


                             经办律师(签字):
                                                           李   梦


                             经办律师(签字):
                                                           马宏继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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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81
5-2-182
5-2-183
     附件一、发行人持有的药品(药用辅料)注册申请批件
序                              药品(药用辅料)批准   药品(药用辅料)批准文
         药品(药用辅料)名称
号                               文号(国药准字)          号有效期截至

1              非洛地平              H20103173              2020.01.27

2            诺氟沙星胶囊            H34022368              2020.05.10

3            复方肝浸膏片            H34024061              2020.05.10

4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H34022689              2020.05.10

5            红霉素肠溶片            H34022691              2020.05.10

6          枸橼酸喷托维林片          H34022791              2020.05.10

7          维 D2 磷酸氢钙片          H34024066              2020.05.10

8            盐酸小檗碱片            H34022696              2020.05.13

9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Z34020841              2020.05.13

10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H34024086              2020.05.13

11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H34024060              2020.05.13

12            利福平胶囊             H34022367              2020.05.13

13            板蓝根颗粒             Z34020922              2020.05.13

14            维生素 C 片            H34022683              2020.05.13

15           葡萄糖酸钙片            H34022369              2020.05.13

16             异烟肼片              H34022376              2020.05.13

17             安乃近片              H34022687              2020.05.13

18          乙酰螺旋霉素片           H34022375              2020.05.13

19         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H34022780              2020.05.13

20         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H34022781              2020.05.13

21         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H34022782              2020.05.13



                                 5-2-184
序                          药品(药用辅料)批准   药品(药用辅料)批准文
     药品(药用辅料)名称
号                           文号(国药准字)          号有效期截至

22     醋酸氟轻松乳膏            H34022783              2020.05.13

23   醋酸曲安西龙尿素乳膏        H34024059              2020.05.13

24        丹皮酚软膏             Z34020837              2020.05.24

25        甲硝唑片               H34022366              2020.05.24

26        坤宁颗粒               Z20050278              2020.07.21

27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        H20040773              2020.08.13

28   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        H20103571              2020.08.13

29        氯霉素胶囊             H34022676              2020.10.13

30       氨咖黄敏胶囊            H34024080              2020.10.13

31        利福定胶囊             H34024082              2020.10.13

32        胃膜素胶囊             H34024085              2020.10.13

33        大山楂冲剂             Z34020836              2020.10.13

34        食母生片               H19999428              2020.10.13

35        胆酸钠片               H19999429              2020.10.13

36    复方乙酰水杨酸片           H34022094              2020.10.13

37       葡萄糖酸钙片            H34022095              2020.10.13

38       盐酸麻黄碱片            H34022372              2020.10.13

39       盐酸麻黄碱片            H34022373              2020.10.13

40       盐酸麻黄碱片            H34022374              2020.10.13

41        异烟肼片               H34022377              2020.10.13

42     对乙酰氨基酚片            H34022672              2020.10.13

43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H34022673              2020.10.13



                             5-2-185
序                          药品(药用辅料)批准   药品(药用辅料)批准文
     药品(药用辅料)名称
号                           文号(国药准字)          号有效期截至

44       维生素 B1 片            H34022677              2020.10.13

45       维生素 B1 片            H34022678              2020.10.13

46       维生素 B2 片            H34022679              2020.10.13

47       维生素 B2 片            H34022680              2020.10.13

48       维生素 C 片             H34022681              2020.10.13

49       维生素 C 片             H34022682              2020.10.13

50        异烟肼片               H34022686              2020.10.13

51        安乃近片               H34022688              2020.10.13

52    马来酸氨苯那敏片           H34022693              2020.10.13

53       吡拉西坦片              H34022699              2020.10.13

54     对乙酰氨基酚片            H34022784              2020.10.13

55        干酵母片               H34022785              2020.10.13

56        干酵母片               H34022786              2020.10.13

57        干酵母片               H34022787              2020.10.13

58         肌苷片                H34022788              2020.10.13

59         多酶片                H34022853              2020.10.13

60     对乙酰氨基酚片            H34023120              2020.10.13

61       氯芬黄敏片              H34024083              2020.10.13

62      盐酸吗啉胍片             H34024087              2020.10.13

63       吉他霉素片              H34024183              2020.10.13

64        穿心莲片               Z34020834              2020.10.13

65        穿心莲片               Z34020835              2020.10.13



                             5-2-186
序                          药品(药用辅料)批准   药品(药用辅料)批准文
     药品(药用辅料)名称
号                           文号(国药准字)          号有效期截至

66      复方穿心莲片             Z34020838              2020.10.13

67        感冒清片               Z34020839              2020.10.13

68       牛黄解毒片              Z34020840              2020.10.13

69       双嘧达莫片              H34022370              2020.10.13

70      红霉素肠溶片             H34022690              2020.10.13

71     磷酸氢钙咀嚼片            H34024064              2020.10.13

72      三合钙咀嚼片             H34024065              2020.10.13

73        土霉素片               H34022371              2020.10.13

74       呋喃唑酮片              H34022378              2020.10.13

75      盐酸小檗碱片             H34022685              2020.10.13

76        四环素片               H34022694              2020.10.13

77        土霉素片               H34022695              2020.10.13

78       呋喃唑酮片              H34022698              2020.10.13

79        四环素片               H34022789              2020.10.13

80       呋喃唑酮片              H34022790              2020.10.13

81        氯霉素片               H34022692              2020.10.13

82     乙酰螺旋霉素片            H34022697              2020.10.13

83       克霉唑乳膏              H34022674              2020.10.13

84       克霉唑乳膏              H34022675              2020.10.13

85       红霉素软膏              H34022365              2020.10.13

86      克痤隐酮凝胶             Z20153071              2020.12.01

87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H20066405              2021.03.06



                             5-2-187
序                          药品(药用辅料)批准   药品(药用辅料)批准文
     药品(药用辅料)名称
号                           文号(国药准字)          号有效期截至

88      盐酸小檗碱片             H34022684              2021.04.26

89        醋酸纤维素         皖药准字 F20100003         2021.05.05

90      尿素维 E 乳膏            H20067642              2021.06.06

91      阿奇霉素胶囊             H20083579              2023.03.11

92      纯阳正气胶囊             Z20080182              2023.04.22

93     复方土荆皮凝胶            Z20080181              2023.04.22

94        二巯丁二酸             H20093135              2023.09.09

95          尿素                 H20143061              2023.11.11

96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H20090086              2023.12.04

97      益气和胃胶囊             Z20090731              2024.03.13

98      小儿消食颗粒             Z20090963              2024.05.19

99      固本咳喘颗粒             Z20090933              2024.06.09




                             5-2-188
     附件二、诚志生物持有的药品注册申请批件
序                                       药品批准文号     药品批准文号
                药品名称
号                                       (国药准字)      有效期截至

1            亮菌口服溶液                     H34020002    2020.06.07

2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H34024124    2021.12.14

3           五维他口服溶液                    H34024125    2021.12.14

4            小儿止咳糖浆                     Z34020813    2021.12.14

5            川贝枇杷糖浆                     Z34020842    2021.12.14

6           复方肝浸膏糖浆                    H34024081    2021.12.14

7          复方枸橼酸铁铵糖浆                 H34024063    2021.12.14

8           复方五味子糖浆                    H34024062    2021.12.14

9              浓维磷糖浆                     H34024084    2021.12.14

10             板蓝根糖浆                     Z34020833    2021.12.14




                                    5-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