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2-29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0-009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立方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1月13日下午14:0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1 年1月 13 日 9:15—9:25 、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6日。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上述议案2、3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部分议案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上海 证券报 》、《 中国 证券报 》及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1.00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00 √
议案》
《 关 于使 用闲 置自 有资 金进 行现 金管 理的 议
3.00 √
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制度>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
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
送 达 本 公 司 的 时 间 为 准 ( 须 在 2021 年 1月8 日17 :30 前 送 达 或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至
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
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
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联系人:张园园,
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 2 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0
2、投票简称:立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
1.00 √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
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 码/ 法 人股 东 统
表人姓名
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
姓名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如适用) 码(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
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