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2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 月 13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52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39 名,代表股份 63,241,96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1 名,代表股份 63,223,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名,代表股份 17,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31 名,代表股份 7,617,1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3 名,代表股份 7,599,17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8 名,代表股份 17,98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3,235,6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3,232,7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07,9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8%;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2%;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
审议结果:通过。
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3,232,7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07,9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8%;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2%;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
审议结果:通过。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3,235,6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审议结果:通过。
5、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3,235,6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审议结果:通过。
6、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3,235,6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审议结果:通过。
7、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3,235,6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审议结果:通过。
8、 《关于修订<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3,235,6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马宏继、李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