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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制药: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0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 112,150,306.55 元,加上 2020 年初未分配利润 306,028,857.95 元,减
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1,215,030.66 元,减去 2019 年度股
东分红 27,792,000.00 元,2020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79,172,133.84 元。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拟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2,6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为 46,320,000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的比例为 41.30%。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
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