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4-0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立方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立方制药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316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13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53,569.0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5,902.0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667.0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771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20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的净额为39.3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的净额为39.35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706.4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于 2021年1月4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宁国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21 年3月 26日,公
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大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称“大禹制药”)会同民生证券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 499020100100336687 177,003,787.4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 341302000013000854488 92,325,4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
58080078801000000752 134,924,800.00
国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
1302049829202006976 72,810,000.00
行
合 计 477,063,987.4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立方制药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 用 情况 出具 了《 年度 募 集资 金存 放与 使用 情况 鉴 证报 告》 (中 汇会 鉴
[2021]1104号),认为立方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
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立方制药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
过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台账,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立方制药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
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绍忠 钟德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667.0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额(1) 投入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2) (3)=(2)/(1) 期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
否 17,661.03 17,661.03 - - -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2.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9,232.54 9,232.54 - - -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 否 13,492.48 13,492.48 - - -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7,281.00 7,281.0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667.05 47,667.05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