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立方制药: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存在可能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一、交易概述
     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诺威”)是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的参股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
司持有迈诺威 12.3457%的股权。
     因公司计划回收投资成本,拟转让部分迈诺威的股权,具体如下:

                               拟转让出资额(万   拟转让股权     拟转让价格
序号            受让方
                                     元)         比例(%)        (万元)
      平潭文周瑞吉投资合
 1                              7.6262          4.7075        3,059.88
      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潭凡润企业管理合
  2                             0.3738          0.2307          15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8.0000          4.9383         3209.88
    上述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股权转让前后,公司持有迈诺威股权情况如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转让前                    20                        12.3457
       转让后                    12                         7.4074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3209.88 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将持有的迈诺威 4.9383%的股
权(对应注册资本 8 万元)转让给平潭文周瑞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文周瑞吉”)和平潭凡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凡
润”),其中,文周瑞吉受让 7.6262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 4.7075%股权;凡润受
让 0.3738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 0.2307%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与文周瑞吉及凡润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平潭文周瑞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5CG567F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
    成立日期:2021 年 01 月 07 日
    主要办公地点:平潭县潭城镇小湖新庄 228 号 3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文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 万元
    主要股东:莘小虎持股 95%、上海文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 年营业收入 0 元、营业利润-250
元、净利润-250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0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50 元、净资产-250 元、负债总额 1200 元、应收款项总额 0 元。
    2、企业名称:平潭凡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5CFKE5R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
    成立日期:2021 年 01 月 07 日
    主要办公地点:平潭县金井大道东段 179-1 号 4 层 4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曙光
    出资额:240 万元
    主要股东:王曙光持股 97.92%、莘小虎持股 2.08%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 年营业收入 0 元、营业利润-535
元、净利润-535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5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15 元、净资产-535 元、负债总额 1350 元、应收款项总额 0 元。
    3、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
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导
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迈诺威 4.9383%(对应注册资本 8 万元)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迈诺威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1、迈诺威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5766U3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
    成立日期:2021 年 02 月 07 日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新锦湖路 3-1 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
期 A 栋 637 室
    法定代表人:刘飞
    注册资本:162 万元
    主要股东:刘飞持股 43.2099%、南京美诺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18.5185%、南京诺瑞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2.3457%,合肥立方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 12.3457%。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 年营业收入 165 万元,营业利润-2495
万元、净利润-2434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7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591 万元,净资产 6666 万元、负债总额-75 万元、应收款项总额
20 万元。
    2、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迈诺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公司拟
转让的迈诺威部分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平潭文周瑞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凡润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转让标的、数量、价格:出让方同意将持有迈诺威的 80,000 元注册资本
(截至本公告日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9383%,其中实缴 80,000 元,未缴 0 万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人民币 3,209.88 万元的价格(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款”)分别转让给受让方文周瑞吉和凡润。各受让方受让股权情况分别如下:

              股权转让款    标的股权对应迈诺威实缴注   标的股权对应迈诺威股
 受让方
            (人民币/元)     册资本(人民币/元)            权比例
凡润          1,500,000              3,738.46                0.2307%
文周瑞吉     30,598,765              76,261.54               4.7075%
    2、支付方式:各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六条所
述的“交割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分别被各受让方豁免后,且文周瑞吉完成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最后交割日)将股权转让款
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直接支付至出让方公司指定账户。

     3、交割先决条件:
     除非每一受让方各自非连带地事先作出书面豁免,每一受让方履行支付股
权转让款的义务应以下列先决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为前提:
    1)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股权转让的中国法律、法院、仲裁机构或
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本次股
权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
禁令;
    2)迈诺威通过相应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包括全部
现有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中一致同意并签署放弃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的
决议、同意签署本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并同意公司签署并执行相应法律文件;
    3)迈诺威通过相应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批准就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章
程作出相应的修改;
    4)迈诺威已通过股东会决议,对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享有的股东权利
作出同意批准;
    5)各方已顺利完成各交易文件的签署,包括本协议、《公司章程》《加入函》
以及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需要或应受让方要求签署的其他附属协议、决议及其他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工商备案材料);
    6)从本协议签署之日(包括签署日)至交割日,公司和迈诺威在本协议及
其附件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持续保持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并且履行了交
易文件规定的应于交割日或之前履行的承诺事项,没有任何违反交易文件的约定
的行为;
    7)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包括签署日)至交割日,不存在或没有发生对迈诺
威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财务结构、负债、技术、盈利前景和正常经营已产生或经
合理预见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它情况;
    8)迈诺威已经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
区分行;
    9)出让方、迈诺威和创始股东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向受让方出具确认上述先
决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的确认函。
    4、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5、协议修改和变更: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
更。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制成书面文件,经本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6、协议解除:本协议各方共同以书面协议解除并确定解除生效时间;若任
何下列情形发生,每一受让方有权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解
除本协议(为免疑义,该等解除仅在要求解除的受让方及其他各方之间生效,不
影响不要求解除的受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于通知中载明解除生
效日期:
    1)出让方或迈诺威在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的陈述或保证存在重大不真实的
或有重大遗漏;
    2)出让方或迈诺威违反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的约定、承诺、义务,并经受
让方发出书面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未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3)如本次股权转让无法在本协议签署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协商一
致认可的其他日期完成的。
    7、解除的效力:当本协议依上述条款解除后,除届时各方另有约定外,本
协议各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返还从对方得到的本协议项下的对
价,尽量恢复到本协议签订时的状态。本协议的解除仅在要求解除的受让方及其
他各方之间生效,不影响未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受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8、工商变更登记:出让方及迈诺威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开始着手办理关于本
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不晚于最后交割日后的十个工作日或受让
方全体另行事先同意的其他时间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9、违约责任:
    1)在不影响交易文件约定的其他救济权利和法定救济权利前提下,任何一
方对于其他方因其违反在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约
定或义务而遭受、蒙受或发生的或针对其他方提起的任何损害、损失、权利要求、
诉讼、付款要求、判决、和解、税费、利息、费用和开支,过错方应当向其他方
进行赔偿、为其他方提供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
    2)如文周瑞吉未能在 2022 年 3 月 29 日前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备案,任一受让方或出让方各自均有权取消本次股权转让并解除交易文件,在此
情况下任一受让方或出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自动终止且不受本协议“违
约责任”的约束。
    10、争议解决:各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
成后不存在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六、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迈诺威上一轮投后估值及同期其他股东转让价格
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商议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实
现税前利润约 2541.99 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将影响公司 2022 年的当期损益。
    公司对交易对手方的资金情况和资信情况进行了核查与分析,董事会认为交
易对手方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且《股权转让协议》中对付款安排及违约责任作
出了明确约定,该款项收回的风险可控。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受让方能否在 2022 年 3 月 29 日前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备案、本次股权转让能否在本协议签署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协商一致认
可的其他日期完成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迈诺威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