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2-04-19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9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5月9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 2 )网 络 投票 :公司 将 通过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 交易 系 统和 互联 网 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
5.00 √
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
6.00 √
议案》
7.00 《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1、2、4至9、11至15已经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10已经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7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有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4、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6、议案4表决通过是议案5中注册资本变更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
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
送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 准(须在 2022 年 4月27 日17:30 前送达或 发送电子邮 件至
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
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
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联系人:张园园,
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温馨提示: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符合当地
适时发布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0
2、投票简称:立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
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1年度利 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 股 本预
4.00 √
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5.00 √
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
6.00 √
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
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法人股东统
表人姓名
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
姓名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如适用) 码(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
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