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立方制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绍忠 联系电话:0571-28110996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德颂 联系电话:0571-281109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
限 于 防 止关 联 方占 用 公司 资 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否【注】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11月1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新规下的股票增减持业务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注:1、“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项目建设涉及土地性质变更的影响,项目进度滞后
于披露的建设计划,经审议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2、“原
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因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审批流程及新冠病毒疫情影响,项目进度滞后于披
露的建设计划,经审议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是 不适用
份的承诺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减持意向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接受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的承诺
5、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是 不适用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
是 不适用
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劳务派
是 不适用
遣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绍忠 钟德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