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9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全体董事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
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董事会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是“十四五规划”的远景目标纲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
中采购,逐步扩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1 年重点工作任务。同时亦加快推进医疗器械行业的国家联采带量采购,国务
院常务会议明确将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药品集中采购成为现阶段
和未来影响医药行业最重要的政策之一。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
度的落地,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独立,优化资源,有利于药品研发和创新,提升监
管效能,厘清各主体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21 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来看,
2021 年,全国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29,288.5 亿元,同比增长 20.1%,
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整体增速 0.7 个百分点(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整体增
速为 19.4%),增速较上年同期增加 15.6 个百分点。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数
据,2021 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 8408.7 亿
元,增长 8.1%;中成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为 4862.2 亿元,增长 11.9%;化学原
料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 4414.9 亿元,增长 13.6%。
报告期内,董事会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克服新冠疫情的不利影
响,带领、激励全体员工执行和落实公司 2021 年度的发展战略,圆满完成年初确
定的各项计划和任务,全面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
础,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2.73 亿
元,较 2020 年增长 20.01%,其中医药工业同比增长 45.68%,医药批发配送同比
增长 7.23%,医药零售同比增长 17.94%。实现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1.93
亿元和 1.72 亿元,较 2020 年分别增长了 22.41%和 27.47%。报告期内,公司持续
加大研发投入,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8 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新申报发明专利及分案 13 项,4 项产品获注册受理,3 项产品获批生产。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共计拥有 43 项发明专利,10 项实用新型专利,1 项外观设计
专利。
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上市后首个完整年度,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流程,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公告及文件 125 项,相关文件均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
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和要求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
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效增进
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年度业绩说明会,半年度报告解读沟通会,并参与
了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 2 次,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并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同时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及调研内容的信息披露工作等。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认真做好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的维护工作,及时回复投
资者的提问,回复投资者关切问题。
四、报告期内,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合规、高效地开展各项工
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具体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序号 议案
1 关于设立投资部的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序号 议案
1 关于修改《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序号 议案
1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8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3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序号 议案
1 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序号 议案
1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 关于选举王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 关于聘任王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 关于修改《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邓晓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拟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序号 议案
序号 议案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根据 2021 年 4 月 29 日通过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组织实
施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264 万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4,632 万元(含税)。
股利派发事项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完成。
2、董事变化情况
2021 年 8 月,公司董事高美华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选举王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7
日组织完成董事工商备案。
3、公司上市后相关工作实施情况
公司已办理完成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章程修订,并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取得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3 月 27 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按照规定及时
审议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将“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除实际控制人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售股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
解除限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程序已根据规定办理完成。
为保证上市后公司运作规范,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修订了《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
财务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9 项制度。
(三)董事培训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至 11 月期间组织实施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
培训,内容涉及内幕知情人登记、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子公司风险防范
及管理、董监高增减持等多方面内容,增强合规意识,规范关键人员行为,保障公
司的规范运作。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专业优
势,积极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1、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 年 4 月 7 日
2、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5 日 1、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 年 8 月 14 日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2021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14 日 2、关于建议选举王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建议聘任王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29 日 1、关于建议选举邓晓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2021 年 4 月 7 日 1、关于建议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五)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1 年,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实际需要召集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和 3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完善情况
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
员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能力。公司上市
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过去的一年里,在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在完善治
理结构和提升经营业绩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规范运作,恪尽职守,紧紧围绕既定
的各项目标,凝心聚力,同心同德,奋发图强,全力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
施,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