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 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立方制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6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13元/股,股票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53,569.0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5,902.0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47,667.0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9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 [2020]67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778.57万元,2021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 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078.5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240.34万元,累计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17.86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5,445,762.2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于2021年1月4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寿春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2021年3月26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大禹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称“大禹制药”)会同民生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宁国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2021年4月15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存放的募 集资金已按照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 用完毕,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注销该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 499020100100336687 135,898,079.2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 341302000013000854488 91,819,080.8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 58080078801400000798 117,728,602.07 国路支行 合 计 345,445,762.2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34,119.00元。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9 日 置 换 渗 透 泵 制 剂 车 间 建 设 项 目 预 先 投 入 自 筹 资 金 3,565,741.00元,2021年4月14日置换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968,378.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 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立方制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 [2022]1569号),认为立方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立方制药2021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台账,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立方制药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 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绍忠 钟德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667.0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78.5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40.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3)= 是否发生重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 否 17,661.03 17,661.03 4,223.77 4,580.34 25.93%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2.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9,232.54 9,232.54 313.47 313.47 3.40% 2024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 否 13,492.48 13,492.48 1,960.34 2,057.17 15.25%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7,281.00 7,281.00 7,281.00 7,289.35 100.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667.05 47,667.05 13,778.57 14,240.34 29.87%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1、“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项目建设涉及土地性质变更及新冠病毒疫情影响,项目进度滞后于披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露的建设计划,经审议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2、“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因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审批流程及新冠病毒疫情影响,项目进度滞后于披 露的建设计划,经审议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53.41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4,544.58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中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 8.3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