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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制药: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1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
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2,6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人民币 7.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64,848,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
同时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2,64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3 股 ,合计转增 27,792,000 股,转 增后公司总 股本为
120,432,000 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
增结果为准)。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
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
增)总额。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64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2,64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0,432,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
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77     季俊虬
    2            08*****307     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02*****266     邓晓娟
    4            02*****316     高美华
    5            02*****150     李孝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2 年 5 月 11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3,220,750    57.45%   15,966,225     -    69,186,975    57.4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44,028,600    47.53%   13,208,580     -    57,237,180    47.53%
        高管锁定股     9,192,150   9.92%     2,757,645     -    11,949,795     9.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419,250    42.55%   11,825,775     -    51,245,025    42.55%
三、总股本           92,640,000 100.00%     27,792,000     -   120,432,000 100.00%

  注: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20,432,0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1.43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 126 号
    2、咨询联系人:夏军、张园园
    3、咨询电话:0551-65350370
    4、传真电话:0551-65350370
    十、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