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8-13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6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立方制药”)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8月30日下午15: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2 年8月 30日9:15—9:25 、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 2 ) 网 络投 票: 公司 将 通过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 交易 系 统和 互联网 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3日。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非独立董事季俊虬 √
1.02 非独立董事邓晓娟 √
1.03 非独立董事王清 √
1.04 非独立董事陈军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独立董事周世虹 √
2.02 独立董事杨模荣 √
2.03 独立董事李进华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汪琴 √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陈秋华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议案2应
选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议案3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2人。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
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
送达本公 司的时 间为 准(须在 2022 年 8月25日17 :30前送 达或 发送电子 邮件至
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
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
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联系人:张园园,
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温馨提示: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符合当地
适时发布的新冠疫情防疫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0
2、投票简称:立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议案2、议案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表决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在相
提案
提案名称 应栏内填入股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表示意见)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同意股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
1.00 应选人数4人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季俊虬 √
1.02 非独立董事邓晓娟 √
1.03 非独立董事王清 √
1.04 非独立董事陈军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
2.00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周世虹 √
2.02 独立董事杨模荣 √
2.03 独立董事李进华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
3.00 应选人数2人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汪琴 √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陈秋华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请在空格内填上对应表决票数。股东可将
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
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不投票者被视为放弃表决权。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
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
有的投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
“√”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法人股东统
表人姓名
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
姓名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如适用) 码(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
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