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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泓新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12-23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0-00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联泓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0 号)核

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36 万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8,874.5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874.56 万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61,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由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

日验资报告》(XYZH/2020BJAA110018)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1      10 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        34,404.50         34,404.50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合利用及烯烃分离系统配套
               技术改造项目
         EVA 装置管式尾技术升级改
  2                                      25,451.66         25,451.66
                   造项目

         6.5 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
  3                                      32,910.18         32,910.18
                  品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68,233.66

                合计                     92,766.34        161,000.00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余额为

人民币 68,233.66 万元。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8,233.66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

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次性转入公司

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一次性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

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2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一次性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

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

般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 日验资报告》(XYZH/2020BJAA110018)。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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