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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泓新科:关于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21-04-01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2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定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新增临时议案的情况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泓集团”)提出的书面申请,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联泓集团提

议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新能凤凰(滕州)能

源有限公司 8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 号)和《联泓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联泓集团持有公司 531,8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7%,


                                      1
符合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人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因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宜,调整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联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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