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关于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21-04-01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2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定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新增临时议案的情况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泓集团”)提出的书面申请,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联泓集团提
议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新能凤凰(滕州)能
源有限公司 8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 号)和《联泓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联泓集团持有公司 531,8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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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人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因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宜,调整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联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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