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联泓新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8-11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4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宁旻先生、李蓬先生、郑月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

股东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索继栓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公司股东滕州联泓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蔡文权先生为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光超先生、何明阳先生、施丹丹女

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施丹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1
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其选举提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

立董事备案》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

人分别进行表决,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董事会

换届选举,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董事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

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1、宁旻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

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91 年至 2000 年,历任联想集团总裁秘书、董事局主席助理;2000

年至今,历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助理总裁兼企划办副主任兼董

事会秘书、副总裁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

书兼联席公司秘书;2018 年 12 月获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

担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联泓新材料

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宁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及担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2、李蓬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

业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立大学。1994 年 8 月至 1999 年 8 月,担任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

子公司财务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2 年 12 月,担任美国 Teradyne Connection Systems 高级

金融分析师;2003 年 4 月 2014 年 2 月,历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投资

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企划办副主任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财务资产部总经

理、助理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兼现代服务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兼战

略投资部总经理、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历任联想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高级副总裁;

2020 年 1 月,担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0 年 2 月至今,担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及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联泓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


                                           3
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3、郑月明先生,196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中国科学院

化工新材料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理事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副

主任委员、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曾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枣庄市功

勋企业家”等荣誉。1991 年 6 月至 2004 年 4 月,在中国石化荆门石化总厂历任生产技术科

科长、调度长、一联合主任;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12 月,担任江苏科茵格特种沥青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4 月,担任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2010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历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总裁、

联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昊达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神达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联泓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2018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联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郑月明先生通过滕州联泓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郑月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4、索继栓先生,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所。1991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0 月,在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所工

作,历任羰基合成和选择氧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精细石油化工中间体国家工程研究中

心主任、兰州化学物理所所长助理、兰州化学物理所副所长、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副院长;

2003 年 11 月至 2009 年 8 月,担任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 9 月

至 2014 年 6 月,担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

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中国科学院


                                          4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

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索继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联

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5、蔡文权先生,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999 年 7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职于中国金龙松香集团公司;2006 年 4 月至 2006 年 6 月,担任北京英泰科隆科技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2006 年 6 月至 2012 年 4 月,历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战略投

资部、化工事业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历任联泓集团有

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8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蔡文权先生通过滕州联泓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蔡文权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任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1、刘光超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律师。

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北京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 年 4 月至 2001

年 3 月,在北京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 年 3 月至 2003 年 3 月,担任碧水源良

业环境艺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3 年 3 月至今,担任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5
伙人、主任。2019 年 2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光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2、何明阳先生,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

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教授,南京理工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精细石油化工江苏省重点实验

室副主任;2008 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6 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5 年度江苏省

科技进步一等奖。1982 年 6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江苏化工学院(现常州大学)化工系教师;

1992 年 6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江苏化工学院(现常州大学)应用化学系主任;1995 年 7 月

至 1997 年 8 月,任江苏石油化工学院(现常州大学)教务处处长;1997 年 9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江苏工业学院(现常州大学)化工系教师;2010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常州大学

石油化工学院院长;2017 年 3 月至今,任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教授。2019 年 2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何明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3、施丹丹女士,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注册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1997 年 8 月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中华

会计师事务所(后更名为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至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万隆会计师事务所

(现更名为瑞华)总经理助理;2010 年 7 月至今,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 年 2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6
    截至本公告日,施丹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