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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泓新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新建10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的公告2021-09-08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62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新建 10 万吨/年
           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新建 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的议案》,根

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变更原募投项目“6.5 万

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

新建“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0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36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1.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8,874.56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7,874.56 万元后,公司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1,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 日验资



                                     1
报告》(XYZH/2020BJAA110018)审验确认。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99,113.72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            资金比例
       10 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及
 1                                            34,404.50                 22,955.98         66.72%
         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
 2      EVA 装置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25,451.66                  7,578.87         29.78%

 3       6.5 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        32,910.18                     345.21          1.05%
 4               补充流动资金                 68,233.66                 68,233.66           100%
                  合计                      161,000.00                  99,113.72                  -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变更

原募投项目“6.5 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简称“原募投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 32,564.97 万元及利息用于投资新建“10 万吨/年

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简称“新募投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

占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20.23%。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完成原募投项目立项备案,并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

取得环评批复(枣环行审字〔2019〕5 号),项目计划在公司位于山东省滕州市

的厂区内建设,由公司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为 32,910.18 万元,其中:设备购

置费 10,647.44 万元、安装工程费 6,967.76 万元、建筑工程费 5,506.31 万元、

其他费用 9,788.68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原募投项目已完成工艺包设计和基础设计,处于建

                                              2
设前期准备阶段,尚未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345.21 万元,占

原 募 投 项 目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的 1.05% , 尚 未 投 入 的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为

32,564.97 万元,均进行专户管理。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因当时特种化学品产能和生产线组合无法完全满足高端差异化产品生产需

要,公司 2019 年计划建设原募投项目,拟通过提升生产能力,巩固和提高公司

在特种化学品领域的市场地位。因原募投项目规划产线较多,产品下游应用领域

广泛,市场开发时间较长,需分批分期建设,整体项目建设及投用周期较长,相

对而言资金和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因此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新募投项

目“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大背景下,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带动可再生能源如

光伏、风电和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对相关产品的需求迅猛增长。

结合公司现有产业链优势,为更好发挥成本优势和协同效应,进一步提高盈利能

力,拟以公司自产的环氧乙烷、二氧化碳、甲醇为原料,采用公司与合作方共同

开发的先进技术,投资建设“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

     新募投项目与原募投项目同属于环氧乙烷下游衍生产品,新募投项目拟在原

募投项目地址上建设,相关前期土地平整工作已完成,满足新募投项目建设用地

要求,具备快速开工建设的条件。

     与原募投项目相比,新募投项目“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

目”不仅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和土地使用效率,而且新募投项目所有主要原料均为

公司自产,与公司现有产业链协同效应更好,盈利能力更强;碳酸酯产品用于锂

电行业,生产过程中可消耗约 5 万吨/年的二氧化碳,完全符合“碳中和”方向

和绿色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新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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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实施主体: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滕州市木石镇公司现有厂区内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建设内容:

    新募投项目为碳酸酯联合装置,包含二氧化碳精制单元、碳酸乙烯酯(EC)

单元、碳酸二甲酯(DMC)单元和碳酸甲乙酯(EMC)单元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前期设计、场地建设、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等。项目达产后,可年产 5

万吨碳酸乙烯酯(EC)产品,5.26 万吨碳酸甲乙酯(EMC)产品、0.72 万吨碳酸

二乙酯(DEC)产品及副产 4.36 万吨乙二醇。

    6、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投资总额为 58,129.31 万元,包括用于购置设备、技术开发、工程建设

等,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32,564.97 万元及利息,剩余资金将以自筹资金投入。

预计项目建设周期 16 个月。

    7、项目已经取得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项目已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取得《 山东省建设项 目备案证明 》(备案

号:2108-370400-04-01-894805),其他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碳酸酯产品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

    电解液是锂离子电池的“血液”,决定锂离子电池综合性能,主要由锂盐、

溶剂、添加剂三部分的构成,电解液所需的溶剂为碳酸乙烯酯(EC)、碳酸丙烯

酯(PC)、碳酸二甲酯(DMC)、碳酸二乙酯(DEC)、碳酸甲乙酯(EMC)的混合体

系。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显示,2020 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

为 143GWh,同比增长 22%;2021 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有望达到 229GWh,同比增

速有望超过 60%;预计 2025 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将达到 611GWh,随着新能

源汽车、储能、3C 数码、小动力及电动工具等下游领域的需求进一步释放,未

来锂电池行业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


                                    4
    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锂电池需求爆发式增长和锂电池电解液需求同

步快速增长,预计到 2025 年全球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需求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0%,

作为锂电池电解液中主要组分,碳酸酯溶剂约占电解液质量的 80%,其市场需求

持续旺盛,市场空间广阔。

    公司拟投资建设的“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为碳酸酯

类产品,属于新能源材料,主要用作锂电池电解液的溶剂。项目产品为市场短缺

及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满足产品的市场需求、带动

相关行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2、工艺技术先进,成本优势明显

    项目拟使用与合作方共同开发的先进技术,采用新型催化剂体系,避免了目

前行业多数采用的催化剂所面临的失活与回收问题。该技术三废排放少,能耗指

标低,产品质量稳定,实现了绿色生产,具备工业化生产能力。该工艺技术成熟,

经济性较好,投资风险较低。

    项目所需主要原料环氧乙烷、二氧化碳、甲醇均为公司自产,与公司现有产

业链充分协同,可实现资源的循环与综合利用,成本竞争优势明显。产品用于锂

电行业,产品生产消耗公司副产的二氧化碳,可减少碳排放,符合“碳达峰、碳

中和”政策方向和绿色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3、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协同效应好

    项目位于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的现有厂区内,不需新增用地;项目原料全部

自产,供应稳定,可有效规避上游原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园区内给排水、

电力、道路、通信、排污等配套设施齐全,项目可以依托公司现有公用工程及辅

助设施,协同效应好。

    4、契合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股东利益

    公司作为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聚焦新材料产业方向,重点关注国

家需要和市场紧缺的高端新材料“卡脖子”领域,包括: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

细分品类的特种材料等。项目契合公司发展战略,将强化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


                                    5
的布局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持续提升。

    (三)项目实施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工程建设风险

    项目为新建项目,涉及到工程建设方面的不确定性。根据现有工程的地质条

件、水文报告,场地地质条件较好,发生与预测条件变化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具

备成熟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将制定系统防范对策,加强项目各环节的控制与管

理,将工程建设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2、市场开发风险

    项目产品市场潜力较大,发展前景广阔,但市场开发有一定周期。公司将持

续关注市场需求变化,与客户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技术先进、产业链一体化等优

势,提高装置运行效率和产品质量,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3、人力资源风险

    装置运行需要有一定经验的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司将依

托现有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员工

培训,为公司和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 15.03 亿元、净利润约 4.63 亿

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54.56%,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3.47 年(含建设期)。

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产

业链一体化优势,丰富产品结构,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

力和盈利能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6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变更后的项目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与公司现有产业链协同效应更好,产品方向好,盈利能力强,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

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巩固并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决策程序未出

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本次

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7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新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新募投项目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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