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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12-0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新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对联泓新科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联泓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0 号)核
准,联泓新科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360,000 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
通知》(深证上〔2020〕119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88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1,027,36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为 880,00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66%,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47,3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4%。




                                    1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1,027,3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027,360,000 股增加至 1,335,568,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335,568,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为 1,144,000,000 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66%;无
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91,5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4%。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115,128,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8.62%,尚未解除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028,872,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7.04%。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有股份的锁定承诺及减持
意向承诺如下: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联泓盛、联泓兴、联泓锦、恒邦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联泓盛承诺:“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
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划。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50%,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
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
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企业将配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
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业
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5,1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序号                   股东全称
                                                   数(股)         量(股)
  1     滕州联泓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918,709      61,918,709

                                       3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序号                    股东全称
                                                       数(股)         量(股)
  2      嘉兴市恒邦投资有限公司                            39,000,000              39,000,000
  3      滕州联泓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72,826            9,072,826
  4      滕州联泓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36,465            5,136,465
                       合 计                              115,128,000          115,128,000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44,000,000   85.66     -115,128,000       1,028,872,000     77.04
      高管锁定股           /            /            /                 /               /
      首发前限售股    1,144,000,000   85.66     -115,128,000       1,028,872,000     77.0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91,568,000   14.34     +115,128,000        306,696,000      22.96
股
三、总股本            1,335,568,000   100.00         /             1,335,568,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联泓新科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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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义真                             幸    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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