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关于2022年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08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8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
流动资金周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
拟在 2022 年度(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担
保金额及期限,按年费率 0.1%的标准向联想控股支付担保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鉴于联想控股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借壳上市。
(二)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提交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该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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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11 月 9 日;法定代表人:宁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122986;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
册资本:235,623.09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院 1 号楼
17 层 1701;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销售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联想控股无实际控制人。
3、关联关系:联想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4、经查询,联想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联想控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65,173,277.13 万元、净资产
为 8,667,319.89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41,756,685.21 万元、净利润为
878,246.53 万元;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66,302,465.63 万元、净资产为
8,922,092.48 万元,2021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 22,856,527.11 万元、净利润为
1,025,416.38 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用市场化定价,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公允、合理、互利的
原则,参照可比同类交易及市场价格,按年费率 0.1%的标准支付担保费,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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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合理。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联想控股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以联想控股、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
终协议为准。公司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期限,按年费率 0.1%的标准支付担保费。
五、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联想控股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拓展公
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费率系在参照可比同
类交易及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公司与联想控股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联想控股及其关联方累计已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75,499.18 万元,其中关联担保 40,000.00
万元、关联采购 17,325.53 万元、关联租赁 324.65 万元、关联投资 17,849.00
万元,以上均为已履行公司相应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是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
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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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该交易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定价公允、合理,
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综上,同意该议案。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2022 年间接控股
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联想控股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
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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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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