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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泓新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0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此次会议相关的会议
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有利
于建立经营管理团队、骨干员工与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本次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履行了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
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有利
于建立经营管理团队、骨干员工与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本次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履行了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
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
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1/3
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
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履行了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
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保
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及公司长远发展,符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2 年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
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套期保
值功能,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
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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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光超                       何明阳                施丹丹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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