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30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3-019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17:3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荣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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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
发展规划。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形
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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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担保行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
定,执行相关内控制度,依法依规履行了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之前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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