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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泓新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0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联泓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泓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此次会议
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有
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
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
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进行编报,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
                                    1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制
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严格遵守内控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披露了对外担保
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52,100 万元,占报告
期期末归属上市公司净资产的 7.51%,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
此之外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2022 年度,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银行贷款担保,担保行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
执行相关内控制度,依法依规履行了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
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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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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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光超                       何明阳                施丹丹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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