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意见2021-01-14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现对第九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
和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
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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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
全体监事签字:
张艳侠 刘 英
尹 华 陈伟丽
曾熹亮 陈 霞
夏晓鸣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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