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0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
发表独立意见,尽职尽责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6
董事会召开次数 6 委托次数 0
缺席次数 0
亲自出席次数 0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缺席次数 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基于独立、审慎的立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0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因疫情的原因,本人主要通过邮件、电话代替现场考察,
与公司管理层不定期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关注董事会相关
决议的执行情况。
在疫情得到较好控制后,本人主要以现场调查方式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总计
时间为7天,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
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运用专业知识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等情况,本人通过听取相关人员
汇报,调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动态,为决策提供必要参考。
本人认为:2020年,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努力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2020年度,
公司生产经营良好,业绩稳定提升。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0年召集、主持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
提供相关服务的议案》、《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投票赞成;与此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施,
对相关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的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动态,积极提出咨询和建议意见,发挥专业所长,贡
献自己的才智。
2、通过公共媒体、中小股东等途径了解社会对公司形象及产品的意见,及
时向公司反馈信息并提出建议,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布信息,确保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努力提升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20年,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八、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为:zhouwei@swufe.edu.cn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周玮
2021 年 4 月 16 日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
发表独立意见,尽职尽责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6
董事会召开次数 6 委托次数 0
缺席次数 0
亲自出席次数 1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缺席次数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基于独立、审慎的立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0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因疫情的原因,本人主要通过邮件、电话代替现场考察,
与公司管理层不定期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关注董事会相关
决议的执行情况。
在疫情得到较好控制后,本人主要以现场调查方式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总计
时间为7天,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
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运用专业知识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等情况,本人通过听取相关人员
汇报,调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动态,为决策提供必要参考。
本人认为:2020年,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努力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2020年度,
公司生产经营良好,业绩稳定提升。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2020
年出席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
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供
相关服务的议案》、《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
票赞成;与此同时,本人高度重视公司高级人才的遴选,对公司发掘人才、留住
人才、激发人才潜能等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的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动态,积极提出咨询和建议意见,发挥专业所长,贡
献自己的才智。
2、通过公共媒体、中小股东等途径了解社会对公司形象及产品的意见,及
时向公司反馈信息并提出建议,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布信息,确保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努力提升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20年,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八、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为:272019766@qq.com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陈禹
2021 年 4 月 16 日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
发表独立意见,尽职尽责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6
董事会召开次数 6 委托次数 0
缺席次数 0
亲自出席次数 1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缺席次数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基于独立、审慎的立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0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因疫情的原因,本人主要通过邮件、电话代替现场考察,
与公司管理层不定期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关注董事会相关
决议的执行情况。
在疫情得到较好控制后,本人主要以现场调查方式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总计
时间为7天,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
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运用专业知识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等情况,本人通过听取相关人员
汇报,调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动态,为决策提供必要参考。
本人认为:2020年,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努力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2020年度,
公司生产经营良好,业绩稳定提升。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高度重视公司绩效考核和业务发展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多次与董事长、总
经理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交换意见,并提供了专业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的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动态,积极提出咨询和建议意见,发挥专业所长,贡
献自己的才智。
2、通过公共媒体、中小股东等途径了解社会对公司形象及产品的意见,及
时向公司反馈信息并提出建议,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布信息,确保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努力提升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20年,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八、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为:1538659618@qq.com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刘玉明
2021 年 4 月 16 日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
发表独立意见,尽职尽责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6
董事会召开次数 6 委托次数 0
缺席次数 0
亲自出席次数 1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缺席次数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基于独立、审慎的立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0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因疫情的原因,本人主要通过邮件、电话代替现场考察,
与公司管理层不定期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关注董事会相关
决议的执行情况。
在疫情得到较好控制后,本人主要以现场调查方式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总计
时间为7天,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
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运用专业知识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等情况,本人通过听取相关人员
汇报,调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动态,为决策提供必要参考。
本人认为:2020年,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努力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2020年度,
公司生产经营良好,业绩稳定提升。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高级人才的遴
选、业务发展规划等工作,对相关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的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动态,积极提出咨询和建议意见,发挥专业所长,贡
献自己的才智。
2、通过公共媒体、中小股东等途径了解社会对公司形象及产品的意见,及
时向公司反馈信息并提出建议,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布信息,确保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努力提升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20年,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八、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为:chentongw@cioc.ac.cn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陈彤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