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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19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成都
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
于受让子公司成都泉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成都泉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源卫生”)的外方股东日本阿斯
制药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阿斯制药”)、日本住商山美德化学株式会社(以下
简称“住商山美德”)自出资以来未实际参与泉源卫生的经营管理,出于收缩对
外投资目的转让其持有的泉源卫生股权,公司拟受让全部股权,不会对泉源卫生
目前和未来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泉源卫生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100%持有泉源卫
生股权,有利于更加有效地实施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和未
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正面影响。
    本次交易以泉源卫生经审计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为作价基础,
经公司与阿斯制药、住商山美德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兼顾了转、受让各方利
益,体现了市场定价、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此,我们同意《关于受让子公司成都泉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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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周玮                                      刘玉明




      陈彤                                      陈    禹




                                          二 O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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