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1-06-09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7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0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412,800.00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
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032,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6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8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
2 08*****713 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权益分派申请日:2021年6月7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1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
2、咨询电话:028-85362392
3、传真:028-85373601
4、联系人:王婷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