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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集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2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彩虹集团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划至指
定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                32,111.00 万元         32,111.00 万元
  2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9,495.00 万元          9,495.00 万元
                     合计                     41,606.00 万元         41,60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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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00.14 万元,收到资金利
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372.50 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41,578.36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以增加股东回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股东回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
括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
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
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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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并办理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
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
品,但现金管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
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该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
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发行的产品。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进行交易,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
等产品,严格控制并筛选交易对象、投资产品品种。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
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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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通过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
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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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
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彩虹集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彩虹集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华西证券对彩虹集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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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忠富                 周    晗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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