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彩虹集团: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2-04-19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计召开了四次会议,各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会议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所有议案均以全票审议通过。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年 1月 13日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

                                         1、《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年 4月 16日 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

                                         案》

                                         8、《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1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1年 8月 23日 报告》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1年 10月 25日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
   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报告期内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1年度
   公司董事会决策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
   范、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
   起较为完善并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认真审核了
   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以及公司2020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认为: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
   理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
   了股东合理诉求。
        3、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及时落实利润分配方案确保股东权益。



                                                                                   2
       4.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相关规定及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未发现
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以及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
行了监督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业
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
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
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
行。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认真审核后,
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健全完善,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相
关程序,未发生内幕交易,有效杜绝内幕交易的发生,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到的
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
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
    监事会对公司在报告期发生的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制定的对外担保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
担保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除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三、监事会尽职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监事均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四、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体
系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及进展情况、董事会和高管的履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能,不断提高
工作质量和效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与此同时,监事
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
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 4月 15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