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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正元: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我们认真审阅了本事项的相关文件,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继续聘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晋勇、刘秀文、赵国华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