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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正元:关于变更参股公司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1-024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参股公司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参股公司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
案》,同意自 2021 年 1 月 21 日起对参股公司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吉林安信”)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变更时间
    2021 年 1 月 21 日。
    2、变更原因
    公司持有吉林安信 12.50%的股权。2021 年 1 月 21 日,吉林安信召开股东会,
选举公司委派的代云平先生作为董事。代云平先生担任吉林安信董事后,公司在
吉林安信的董事席位占 1/3,对其经营有参与决策的权利,构成实质性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进行核算。
    3、变更前采用的核算方法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吉林安信股权按照其他权益工具进行列报,并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变更后采用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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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吉林安信的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列报,并按权益
法进行计量。
    5、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
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
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
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
    代云平先生担任吉林安信董事后,公司对吉林安信实质上构成了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有的吉林安信股权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次变更符合财政
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 年第一季度,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吉林安信投资收益-5.25 万元。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对吉林安信经营情况初步估计,预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
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三、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参股公司吉林省安信
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自 2021 年 1 月 21 日起对参
股公司吉林安信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变更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参股公司吉林省安信
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核算
方法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吉林安信股权的会计核算

                                    2
方法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以权益法
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对吉林安信的会计核算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自 2021 年 1 月 21
日起对参股公司吉林安信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吉林安信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表决、审批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有关吉林安信股权会计核算方法的
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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