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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正元: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1-04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已于 2021 年 9 月 6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
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逢良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
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购置
长春土地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综合考虑土地位置对公司发展、员工稳定度的影响,公司拟购置位于高新
区光谷大街与飞跃中路交汇处的一宗土地,面积为 13,136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用地,使用期限至 2056 年 5 月 17 日。经具有评估资质的长春典华房地产估价有
限责任公司对该宗土地进行评估,采用成本法和基准地价法估价,出具了《房地
产估价报告》(长典华[2021]房估字第 711 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该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附属物评估价值合计为
2,848.27 万元。公司将按照评估价格购买该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经了解,
本次公司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附属物无权属争议以及其他限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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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情形。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上建设项目,并适时向相关主管部门申
请项目立项手续。

    前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附属物归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博维实业
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长春博维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
容。
    关联董事于逢良、高利、王连彬、张凤阁先生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北京房产
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拟购置北京新首钢商务区——中海 658 项目的办公场地,预算总金额
(含税)不超过 2 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不超过 2,000 平方米的场所,超
出募集资金金额上限的部分由自有资金补足。为提高流程推进效率,董事会拟授
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并办理资产购置相关事宜,在前述额
度和事项内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前述事项涉及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
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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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5.《房地产估价报告》(长典华[2021]房估字第 711 号)。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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