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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正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1-065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6,623,741 股,涉及 55 名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周一);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31 号”《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
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0]1256 号”《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
知》,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或“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1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35,3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后总股本为 180,400,000 股。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180,4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7 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在权益分派期间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和股份回购,未对公司总股本及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
                                       1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
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9 日、12 月 9 日办理完成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但未影响限
售条件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86,400,000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为 141,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80%。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未能解除限售股份的原因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按照上市时间计算,本次应当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7,085,741
股,实际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6,623,741 股(具体详见本公告第四部分内容),
差异原因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以
下简称“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账户”)中登记的托管股份不能解除限售,具体如下:
    (一)公司上市时,未确权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
之“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情况”的记载,公司上市时开立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
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账户”),其中登记了 7,840,528
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4.35%,具体托管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未确权原因

    1    YU NAN                        4,378,528     个人原因未及时开立证券账户
    2    SUN GUIPING JUDY              3,000,000     个人原因未及时开立证券账户
    3    陈健生                            350,000   个人原因未及时开立证券账户
    4    黄玉美                             30,000         无法取得联系
    5    徐明琪                             25,000         无法取得联系
    6    浦惠琴                             20,000         无法取得联系
    7    徐志尧                             10,000         无法取得联系
    8    杨国英                             12,000         无法取得联系
    9    仝如意                             15,000     已去世未及时办理继承

              合计                     7,840,528

                                       2
     注 1:YU NAN,《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
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的股本情况”中披露的中文
名为余楠,现加入加拿大国籍后的英文名字为“YU NAN”;
     注 2:SUN GUIPING JUDY,是《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的股本情况”中
披露的公司原股东崔维力持有公司股份的唯一且合法继承人;
     注 3:表中的其他股东均已在《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的股本情况”中披
露。
    (二)本次应解除限售股份与实际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存在差异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账户中托管的股份已变更为 462,000 股,曾
经登记在股份托管账户的股东 YU NAN、SUN GUIPING JUDY 因已完成开立证券账户
的工作,分别于 2021 年 2 月、2021 年 7 月将其持有的 4,378,528 股股份、3,000,000 股
股份(合计 7,378,528 股股份)从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账户中转出,并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该等股份登记在自身开立的证券账户中。至此,公
司未确权股份托管账户中托管的股份由 7,840,528 股变更为 462,000 股。鉴于登记在公
司未确权股份托管账户中的股份暂不具备申请解除限售的条件,因此公司本次申请解
除限售的股份中不包含该部分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66,623,741 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55 名,股东列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名称

     1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9    陈蓓蒂
     2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0    朱引芳
     3     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                  31    花美仙
     4     YU NAN                                32    赵树珍
     5     长春市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33    沈银娥
     6     李艳                                  34    姚幼琴
     7     长春长联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35    孟美珍
     8     SUN GUIPING JUDY                      36    王兆龙
     9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37    卢善玲
     10    孙海洋                                38    曹洁浩
     11    王彬生                                39    徐霞丽
     12    王健摄                                40    叶国良

                                            3
    序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名称

     13    杨汉超                                  41    高勇平
     14    倪昆                                    42    沈秀兰
     15    车汉澍                                  43    蔡丽蕾
     16    海宁瑞东启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    许菊霞
     17    海宁瑞东海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    罗启褘
     18    郭善苓                                  46    杨红英
     19    耿淑兰                                  47    吴文超
     20    高望                                    48    许邦自
     21    刘旭红                                  49    赵惠林
     22    汪静                                    50    钱建中
     23    刘振国                                  51    杜春华
     24    程群                                    52    张兆琴
     25    沈玲珍                                  53    汤克昌
     26    孙川栋                                  54    薛群
     27    沈惠荣                                  55    陆银琴
     28    陈贯英
    注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8 名法人股东的公司名称自公司上市日起未发
生过变更。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公司上
市前作出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内容:
    “本公司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如违反上述股份变
动相关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并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
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发行人股票。
    本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后续
减持股票计划,减持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确定。
                                          4
    本公司实施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前述监管规则另有规定
或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实施减持公司股份及信息披露亦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要
求。
    如本公司未按照本持股意向的承诺转让公司股份,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内容:
    “本公司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如违反上述股份变
动相关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转让部分
发行人股票。
    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公司进行减持,则每年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减持发行人
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未来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卖出
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如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减
持的,将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在减持计划中明确减持股份的数
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自本公司做出转让股份决定并公告之日起至完成股份转让的期限将不超过 6 个月。
    如本公司未按照本持股意向的承诺转让股份,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公司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
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人,本公司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
       3、本次其他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内容:
                                       5
       “本公司/本单位/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本单
位/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
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12 月 27 日(周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6,623,74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74%;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55 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详情见下表,为方便投资者阅
       读,将部分自然人股东持股信息予以合并:
                                                                             本次解除限售的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占公司总股
                                               份总数(股) 数量(股)
                                                                             本的比例(%)
 1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300,000   20,300,000           10.8906
 2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5.3648
 3      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                        5,625,000    5,625,000            3.0177
 4      YU NAN                                      4,378,528    4,378,528            2.3490
 5      长春市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3,375,000    3,375,000            1.8106
 6      李艳                                        3,159,213    3,159,213            1.6949
 7      长春长联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3,125,000    3,125,000            1.6765
 8      SUN GUIPING JUDY                            3,000,000    3,000,000            1.6094
 9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    2,500,000            1.3412
10      孙海洋                                      1,774,839    1,774,839            0.9522
11      王彬生                                      1,350,000    1,350,000            0.7242
12      王健摄                                      1,090,000    1,090,000            0.5848
13      杨汉超                                      1,000,000    1,000,000            0.5365
14      倪昆                                         650,000      650,000             0.3487
15      车汉澍                                       620,741      620,741             0.3330
16      海宁瑞东启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2,500      562,500             0.3018
                                               6
                                                                                          本次解除限售的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占公司总股
                                                    份总数(股) 数量(股)
                                                                                          本的比例(%)
 17     海宁瑞东海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2,500            562,500               0.3018
 18     郭善苓等 38 户自然人                               3,550,420          3,550,420              1.9047

                   合    计                             66,623,741           66,623,741           35.7424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李艳持有的公司 1,300,000 股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除此之外,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状态。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增+/减-)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41,300,000          75.80      -66,623,741        74,676,259           40.06

股权激励限售股                  6,000,000           3.22                 0        6,000,000            3.22
(包含高管锁定股)
首发前限售股                  135,300,000          72.59      -66,623,741        68,676,259           36.8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5,100,000          24.20      +66,623,741       111,723,741           59.94

三、总股本                    186,400,000         100.00      186,400,000       186,4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一)YU NAN(《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姓名为“余楠”,加入外籍后的姓名
 为“YU NAN”)及 SUN GUIPING JUDY(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去世股东崔维
 力持有公司股份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已完成确权登记,本次一起申请限售股解禁;仍
 有 7 名股东共计 462,000 股股份未完成确权登记,托管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暂无法申请解禁。
       (二)本次吉大正元申请解禁的 55 名股东中包括 8 名法人股东,前述 8 名法人股
 东自公司上市日(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期间,名称均未发生变更。
       (三)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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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做出的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吉大正元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吉大正元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吉大正元董事会关于股东解除限售股份相关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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