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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正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15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
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
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安排办理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05)。

    近日,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吉林
银行”)办理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发生变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办理吉林银行单位协定存款
    1、签约银行:吉林银行;
    2、最低留存额:人民币 50 万元;
    3、协定存款利率:年利率 1.90%【对最低留存额(含)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
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有效期:一年,自 2023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除非一方于
有效期限届满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展,有效期自届满日起自动延期一年,延
期次数不限。(如合同有效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使用期限
到期且未获得新的授权,公司将与对方及时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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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支取部分吉林银行 7 天通知存款
    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在吉林银行办理了 7 天通知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3-001)。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从前述吉林银行 7 天通知存款账户赎回募集资金
4,000,000 元,起息日为 2023 年 1 月 12 日,结息日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年利
率为 2%,合计利息金额 13,777.78 元。目前该产品余额为 106,000,000 元。
    此外,因后续持续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需求,公司预计将每月按需赎
回部分现金管理产品金额用于前述支出。公司将在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有
效期届满前统一披露后续赎回及利息情况。
    公司与吉林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
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
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
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
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并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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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
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吉林银行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产品,截至本公
告日,仍处于有效期的产品情况如下:
    定期通知存款产品:
                               金额                                          预期年化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收益率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 天到期自
 吉林银行     7 天通知存款   10,600.00           2023.1.12                       2.00%
                                                               动续存,具
                                                               体以公司赎
 光大银行     7 天通知存款   2,000.00            2023.1.13     回日期为准        2.00%

    协定存款产品:
                                                    产品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预期年化收益率
                                                  起止日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单位协定存款        2022.6.30-2023.6.29             1.51%

   吉林银行          单位协定存款        2023.3.14-2024.3.13             1.9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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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预期年化收益率
                                             起止日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银行         单位协定存款     2022.8.10-2023.8.9            1.90%

   *注:相关产品收益率可能会进行调整,最终以相关产品赎回时披露的数据为准。



    除前述现金管理产品外,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
他产品均已到期或赎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
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吉林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7 天通知开户证实书及支取凭证。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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