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春 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吉大正元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3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2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827.7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009.6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5,818.0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业字[2020]4170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 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827.7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36,252.09 1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其中: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009.61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0.89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983.1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5,557.87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 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8,528.77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528.77 万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1,242.48 万元。其中 202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14,020.62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5,557.87 万 元,2022 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470.02 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5,557.8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 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吉 林银行长春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 方监管协议”),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012601100000943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 称“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 2 银行长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910188000874141)。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 限公司与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四方监管协议”),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2601100001294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万元)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0126011000009432 11,961.2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35910188000874141 2,532.69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0126011000012941 1,063.89 合计 15,557.87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31,242.48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 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3 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 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专字[2023]110Z0072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吉大正元 2022 年度《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吉大正元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及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吉大正元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 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 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沟通交流等。 招商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已对吉大正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度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吉大正元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 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 保荐机构对吉大正元披露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 奇 宁 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3 日 6 附表 1: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 年度 投入 募 募集资金总额 50,827.70 14,020.62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 累计 投入 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1,242.48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含部分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1) (2) (3)=(2)/(1)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 否 17,088.79 17,088.79 4,257.81 11,156.25 65.28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研究项目 7 2.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 否 21,847.77 21,847.77 6,019.63 16,080.63 73.60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平台建设项目 3.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 否 6,881.53 6,881.53 3,743.18 4,005.60 58.21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体系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5,818.09 45,818.09 14,020.62 31,242.48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45,818.09 45,818.09 14,020.62 31,242.4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不适用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购置北京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分实施地点的议案》,“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和“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实施地点,由原计划 地点变更情况 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变更为“新首钢商务区——中海 658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 方式调整情况 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8 截至 2021 年 3 月 8 日,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已先期投入 40,550,972.30 元,新一代应用安全支平合设项目已先期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44,355,764.38 元,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先期投入 380,943.42 元,合计已先期投入 85,287,680.1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 31 日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吉林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购买 7 天通知存款 20,000.00 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 1.35%-1.89%, 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解除,对超出基本留存余额 50.00 万元的协定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 1.35%-1.61%单独计息;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购买 7 天通知存款 5,000.00 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 1.89%,于 2022 年 12 月 22 金管理情况 日解除,对超出基本留存余额 50.00 万元的协定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 1.61%单独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2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55,578,731.37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