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的专项意见2023-04-04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的专项意见
作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及要求,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2 年度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
一、关于对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及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度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
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期间的类
似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及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度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
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2022 年度的对外担保、违
规对外担保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完全符合各项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有损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的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晋勇 刘秀文 赵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