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成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序号 主要单位 备注
1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2 新昌县泰坦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 新昌县艾达斯染整装备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 浙江融君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 阿克苏普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 南通科捷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序号 业务和事项类别 业务和事项
A.治理结构
B.组织架构
1 内部环境 C.内部审计
D.人力资源
E.企业文化
A.资金活动
B.采购业务
C.生产管理
D.资产管理
2 控制活动 E.销售业务
F.对外投资
G.关联交易
H.担保业务
I.财务报告
A.合同管理
3 控制手段 B.内部信息传递
C.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担保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A.资 产总 额的 1.5%>财 A.资产总额的 1%>财务
A. 财 务 报 告 错报 金 额 ≥
资产总额的 1.5%;或 务 报 告 错报 金 额 ≥ 资 产 报告错报金额,或;
总额的 1%,或;
B.财 务 报 告 错 报 金 额 ≥ B.利润总额的 3%>财务
利润总额的 5% B.利润总额的 5%>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
报 告 错 报金 额 ≥ 利润 总
额的 3%
(2)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A.控制环境无效; A.公 司非 管理层 存在严 除重大 缺陷和 重要缺陷
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 重的舞弊行为; 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管理人员 舞弊 并给企业 B. 公 司 未依 照公 认会 计
造成重要 损失 和不利影 准则选择 和应 用会计政
响; 策,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
C.注 册 会计 师发 现当 期 缺陷;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C. 公 司 应用 的会 计政 策
而内部控 制在 运行过程 不符合公 司会 计核算制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度;
D.公 司已 对外报 出的财 D.对 于非 常规或 特殊交
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影 易的账务 处理 没有建立
响其真实性、完整性、公 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
允性; 且没有相 应的 补偿性控
E. 公 司 审 计委 员 会和 内 制;
部审计机 构对 内部控制 E. 对 于 期 末财 务 报告 过
的监督无效; 程的控制 存在 一项或多
F.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重 大 缺 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
陷在合理 的时 间内未得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
到整改 完整的目标;
F.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缺 陷 未
得到整改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关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评价期内 因内 部控制设 营业收入总额的 1%。> 合并财 务报表 营业收入
计不健全 或运 行不规范 评价期内 因内 部控制设 总额的 0.5%>评价期内
等因素导 致直 接财产净 计不健全 或运 行不规范 因内部 控制设 计不健全
等因素导 致直 接财产净 或运行 不规范 等因素导
损 失 总 额 ≥ 合 并 财务 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损 失 总 额 ≥ 合 并 财务 报 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2)关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 A.决 策程 序出现 一般性 A.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营行为严 重违 反国家法 失误; B. 一 般 业务 制度 或系 统
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B. 重 要 业务 制度 或系 统 存在缺陷;
出现重大泄密案件、收到 存在缺陷; C. 一 般 岗位 业务 人员 流
重大经济 处罚 或产生重 C. 关 键 岗位 人员 流失 严 失严重;
大财产损失; 重; D.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B.重 要 业务 缺乏 制度 控 D.内 部控 制评价 的结果 E. 其 他 对 公司 产 生相 当
制或系统性失效,并且缺 特别是重 要缺 陷未得到 程度负面影响的情形
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整改;
C. 内 部 控制 评价 的结 果 E. 其 他 对 公司 产 生较 大
特别是重 大缺 陷未得到 负面影响的情形
整改;
D.负面消息流传,政府或
监管机构进行调查,引起
公众关注,造成客户大量
流失,或需登报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