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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坦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彦周)2021-04-15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彦周)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本人作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任
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名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张彦周               6         6        0         0         0否                 2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务实的原则,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了各项议
题材料,会上认真听取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相关事
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时间            会议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0 年度拟与关联方新昌县泰坦国际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 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2020-4-16                                                                同意
            次会议             见;
                               3、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公司拟进行按揭担保总
                               额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6、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
                               独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独
2020-8-26                                                                同意
             次会议             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2020-12-17                                                               同意
             次会议             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2020-12-28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
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
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组织、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对相关职位薪酬与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对
董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的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公司财务报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
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
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及时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从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
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审议,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
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出具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为提高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为公司的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因任期届满原因,本人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感谢
公司一直以来的关怀,并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张彦周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