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3-16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4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
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公司
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旭冬先生、余飞涛女士及 王瑾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陈宥融先生汇报的《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管理层在本年度落实、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际情况。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4,329.2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6.18%;
实现营业利润 7,671.8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21%;实现利润总额 7,889.0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73.00 万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1.44%。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1 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102
号《2021 年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1 年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 72,730,006.45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16,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2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15,552,000.00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1.38%。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
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
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
不高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
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各银行具体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
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
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对部分客户采用按揭贷款方式销售设备,即
客户向银行申请办理设备按揭贷款,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客户为公司提供反
担保。
公司在买方信贷授信担保上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业务
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在银行审批的买方
信贷授信额度下且公司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 万元整的情况下,公司可连续、循环的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保证金担
保。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
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陈其新先生、陈宥融先生、赵
略先生、吕慧莲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2021 年度,公司实际向关联方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会务、
住宿等酒店服务共计 143.12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与实际控制人
陈其新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关联方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会务、
住宿等酒店服务,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为 700 万元。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
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 1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公开发行事
宜,同意公司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公开发行事
宜,同意公司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