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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坦股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修订稿)2022-03-28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修订稿)
保荐机构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坦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全洪涛                          联系电话:021-50934089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林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3月3日
                                             重点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涵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盖了信息披露相关职责、股份减持及内幕交易
                                             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日常披露,
                                             以及近期市场违规案例分析等内容。加深了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
                                             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同时,培训人员进一步
                                             讲解并强调了公司治理规范、杜绝内幕交易的重
                                             要性。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措施
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是                          不适用
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石培爱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相应职责,
                        2021年11月11日起由胡林接替石培爱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1. 保 荐 代 表 人 变 更
及其理由                2、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韩泽正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相应职责,
                     2022年2月22日起由全洪涛接替韩泽正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华龙证券在为蓝山科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提供保荐服务的
                        过程中未勤勉尽责,2021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龙证券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2. 报 告 期 内 中 国 证
                        华龙证券积极整改,整改工作如下:
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
                        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时缴付了罚没款;2、在公司层面设立了质量控制
人或者其保荐的 公
                        总部,完善调整了质量控制架构和团队;3、结合报会审核项目的复核,对投行
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
                        业务执业情况及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并排除风险隐患点;4、
事项及整改情况
                        重新梳理和修订完善了投行各项规章制度;5、加强了公司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6、开展了全员学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7、问责了蓝山科技项目相关人
                        员。
3. 其他需要报告的
                  无
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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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修订稿)》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全洪涛                             胡 林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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