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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坦股份:关于监事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于克、股东梁行先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6,158,81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5%)的监事于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8%)。
           持有公司13,672,5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33%)的股东梁行先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3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于克、股东梁行先先生出具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于克、梁行先先生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无限售条件      质押冻结数量
               (股)                        (股)                     股份数量(股)          (股)

  于克         650,000         0.30%        5,508,810        2.55%           162,500               0

 梁行先       1,735,000        0.80%        11,937,510       5.53%          1,735,000              0

        注 : 公 司监 事于 克 先生通 过 公 司控 股股 东 绍兴泰 坦 投 资股 份有 限 公司间 接 持 有公 司
    5,508,810股。于克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为于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拟以集中竞价减持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
    于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
梁行先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0%。若
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
持计划将按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监事于克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股东梁行先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承诺已履行完毕。
    除上述承诺外,于克、梁行先先生未作过其他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于
克、梁行先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于克、梁行先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
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
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于克、梁行先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于克、梁行先先生将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于克先生出具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梁行先先生出具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