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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22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
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该解释对“关于试运行销售的
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22 年 5 月 19 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
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
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
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
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3、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该解释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该规定自公布之日
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布的《关于适用<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
和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
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关于适用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
1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系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
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