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23-03-22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及浙江泰
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情形。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
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均得到了合理
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
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