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门三 和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三和”,原名称为江门鸿达造船有限公司)增 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8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3,84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43,432,44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90,407,560.00 元,已由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4,159,650.53 元后公司本次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9,680,349.47 元。2021 年 2 月 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1]ZC10012 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 5 个项目,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实施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号 资金投资额 主体 江门预应力高强度混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 江门 1 凝土管桩生产基地建 41,695.53 36,444.03 局备案项目代码: 三和 设项目 2019-440705-30-03-061741 湖北 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 湖北三和预应力高强 三和 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 2 度管桩生产线技改建 5,035.02 0.00 管桩 码: 设项目 有限 2019-420703-41-03-043344 公司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284.92 0.00 项目代码: 公司 2019-442000-30-03-070832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0.00 - 公司 5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 0.00 - 公司 合计 112,015.47 36,444.03 - 注: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36,444.03 万元是原测算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968.03 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江门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为江门三和,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359,680,349.47 元向江门三和增资,其中增加 其注册资本 62,678,500.00 元,剩余增资额 297,001,849.47 元全部作为资本溢价计 入资本公积,并由公司享有。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江门三和 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沙仔底 法定代表人:韦泽林 注册资本:3,732.15 万元人民币 2 成立日期:2005 年 7 月 25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高强度混凝土管桩、路桥砼构筑件、预制桩、 PC 预制构筑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特种矿物掺合料(含矿粉、磨细沙、机制砂加 工)、五金制品(不含电镀工序)、管桩制造机械及其配件,知识产权服务,货 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江门三和 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3,516,604.86 114,747,204.66 负债总额 51,942,125.20 87,195,723.40 净资产 31,574,479.66 27,551,481.26 项目 2019 年度(经审计) 2020 年度第三季度 营业收入 - 20,466,969.84 净利润 -3,425,520.34 -4,022,998.40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江门三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江门预应力高 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公司、江门三和对 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 江门三和、 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等四方将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内容,对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 使用的合法、有效。 3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江门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江门三和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 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公司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江门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 资子公司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招商证券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 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4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