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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和管桩: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9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8 日(星期三)14:30
   2、 召开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 30 号三和管桩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韦泽林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2,84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 份 总 数
503,836,583 股的 81.93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2,81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3,836,583 股的 81.9343%;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8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503,836,583 股的 0.0055%。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3,836,583 股的 0.00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3,836,583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3,836,583 股的 0.0055%。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12,8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12,8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12,8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程益群、高毛英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