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21-01-2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2021 年 1 月




                           3-2-1-1
                                    声明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华林证券”、“保荐机构”)
接受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鑫铂股份”、“公司”、)
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出具本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保荐工作报告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含义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3-2-1-2
                                     释义

       在本保荐工作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鑫铂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
发行人律师、天禾所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容诚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
评估师、评估机构、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水致远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
华普天健             指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晋能集团             指   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和晋能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晶科能源             指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今创集团             指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今创风挡系统有限公司

无锡宏宇             指   无锡市宏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金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金鹏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和金鹏智能家
金鹏集团             指
                          居有限公司
美沃门窗             指   安徽美沃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正信光电             指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661 万股
上市                 指   本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交易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3-2-1-3
一、项目运作流程

(一)内部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履行了严格的内部审核
流程:

    1、立项审核:2020 年 3 月 27 日,本保荐机构召开立项委员会会议对本项
目进行审核,同意立项。

    2、内部核查部门审核:2020 年 4 月 6 日至 4 月 13 日,本保荐机构质量控
制部门和内核部门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及工作底稿进行了现场审核,并形成了审核
报告。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就内部核查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了逐项回复和整改。

    3、问核:2020 年 4 月 20 日,本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内核部负
责人对该项目的拟签字保荐代表人钟昊、李军进行了问核,并形成了问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根据问核意见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完善并逐项回复。

    4、内核小组审核: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内核会议,
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内核会议上,内核小组
成员对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存在问题及风险进行了讨论,项目组
就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答。

    内核小组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本项目。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对内核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内部核查部门对内核意见落
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5、反馈回复及更新财务数据的资料审核: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8 月 30 日对反馈回复及更新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后的申报资
料进行了审核。

    6、会后事项的资料审核: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1


                                  3-2-1-4
月 15 日对更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的会后事项资料进行了审核。


(二)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1、立项申请时间

    2020 年 3 月 17 日,本保荐机构项目组提交了本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

    2、立项会议时间

    本项目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通过立项会议。

    3、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构成(出席本次立项会议):黄萌、王粹萃、曹敏、
蔡晓涛、丛粼、邱菁菁、刘莹共 7 人。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1、项目组成员构成及分工

    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及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成员        姓名                          负责的主要具体工作
                            主要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复核其他
                        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复核全套申请文件;复核工作底稿;复
                        核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复核律师出具的相关文件;参与
                        发行人的辅导工作。
                            负责部分问核工作,包括核查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
               钟昊
                        与中介机构的关联关系;核查发行人重要合同的真实性及有
                        效性;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遭受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向公司主要
                        供应商和合作方询证相应的销售、采购金额及对应的应收应
                        付情况。
保荐代表人
                            共同全面协调、组织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复核其他项目
                        组成员的工作;复核全套申请文件;复核工作底稿;复核会
                        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复核律师出具的相关文件;参与发行
                        人的辅导工作。
                            负责发行人风险与其他重要事项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
               李军
                        包括分析发行人存在的风险因素、以往发生情况、风险控制
                        措施;核查发行人重大合同是否真实、合法,签署程序是否
                        合规,未来能否有效执行;核查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核查发行
                        人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宜、对外担保是否履行了内部审批程


                                   3-2-1-5
                      序和潜在的风险情况;核查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情况,
                      并核查其执行情况;核查中介机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核
                      查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历史分配情况和未来分配政策等
                      工作。
                          负责部分问核工作,包括访谈发行人董事长、董事会秘
                      书和财务负责人并随机访谈部分员工;包括走访发行人主管
                      部门并访谈相关工作人员;走访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及
                      往来银行并访谈相关业务人员;现场察看公司经营情况。
                          负责发行人财务与会计方面的尽职核查工作,包括复核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关注审计意见和重大异常事项;对财
                      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发行人盈利能力
                      及其持续性;关注其真实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分析发
                      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未来趋势等工作。
                          负责发行人风险与其他重要事项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
                      包括分析发行人存在的风险因素、以往发生情况、风险控制
                      措施;核查发行人重大合同是否真实、合法,签署程序是否
项目协办人   张海涛
                      合规,未来能否有效执行;核查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核查发行
                      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情况,并核查其执行情况;核查中介
                      机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核查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历
                      史分配情况和未来分配政策等工作。
                          负责部分问核工作,包括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查发行人专利、商标情况等。负责
                      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情况;
                          主要负责发行人基本情况、历史沿革方面的尽职调查工
                      作,包括核查发行人改制设立的合法合规性;核查发行人工
                      商登记及历次变更情况;核查发行人股东出资的合法性、出
                      资到位情况,核查股权转让等其他变动的合法合规性;核查
                      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状态。
                          负责发行人业务与技术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核查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核查发行人及行
                      业经营模式;核查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现状与发展情况,核查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竞争情况;核查发行人的销售模式、销
 项目组
              杨新    售情况及变动情况;核查发行人研发体制、研发模式、研发
 其他成员
                      投入和研发成果等情况;核查发行人在创新性和成长性方面
                      的情况等工作。
                          负责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核
                      查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政府审批及内部决策程序的合法
                      合规性;核查和分析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在市场、技术、管
                      理、人才等方面的可行性,在募集资金规模、固定资产投资、
                      独立性影响等方面的合理性等工作。
                          负责发行人未来发展与规划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
                      核查发行人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理念,关注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3-2-1-6
                        核查发行人历年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各项具体业务的发展目
                        标;核查分析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与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是
                        否一致等。
                            核查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核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
                        情况;核查发行人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核查发行人业务、
                        资产、机构、财务、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核查发行人合法、
                        诚信经营情况;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
                        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徐洪兴        负责发行人财务与会计方面的尽职核查工作,包括复核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关注审计意见和重大异常事项;对财
                        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发行人财务状况;
                        分析发行人盈利能力及其持续性;分析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关注其真实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核查发行人重大资本
                        性支出情况;分析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未来趋势等工
                        作。
                           负责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情况;核查发行
                        人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核查发行人业务、资产、机构、财
                        务、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核查发行人合法、诚信经营情况
                        等。
                           负责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
                        况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核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核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兼职情况等;核查董
               赵鋆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他
                        对外投资情况,关注竞业禁止和利益冲突的情况;核查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和违法违规情况等工作。
                           负责发行人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方面的尽职核查工作,包
                        括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内容合规性、制定(修订)的内部审
                        议程序合规性;核查发行人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
                        建立健全和规范运作情况;核查发行人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
                        健全和规范运作情况;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情况
                        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协助核查核查发行人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核查发行人业
                        务、资产、机构、财务、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核查发行人
                        合法、诚信经营情况等。
              方鑫宇
                           负责新增客户及供应商的走访工作,相关方银行流水的核
                        查,子公司及关联方最新一期财务数据的搜集和校对,招股
                        书及反馈回复文件的核对等工作。

    上述人员均具备完成各自工作所需要的行业、财务、法律知识及较为丰富的
执业经验,有能力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 号)


                                     3-2-1-7
的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2、进场工作的时间

    项目组成员于 2019 年 10 月正式进场,并开始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3、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项目组进场后,由保荐代表人组织、协调,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
调查的过程和内容包括:

    (1)初步尽职调查阶段

    项目立项前,本保荐机构安排项目组进行了现场调查,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进行了实地考察,取得了发行人关于股权结构、历次变更、业务模式、业务架构、
财务数据等基础材料,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做出基本判断。2020 年 3
月 27 日,本项目经批准立项。

    (2)全面尽职调查阶段

    立项后,项目组对本项目进行了详细及持续的尽职调查,从发行人的基本情
况、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财务状况、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公司治理、募集资金运用、
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各方面对发行人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

    (3)辅导验收情况

    发行人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进行辅导
备案,并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申请辅导验收。

    4、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为钟昊、李军,其中钟昊参加尽职调查工作的时间为 2020
年 1 月至今,李军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至今。

    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钟昊和李军认真贯彻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际参
与了尽职调查工作,通过走访及现场查看、审阅尽职调查文件资料、与实际控制


                                  3-2-1-8
人及关键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复核等手段,对企
业进行全面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此外,保荐代表人还认
真组织建立并复核了“辅导和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并为本项目建立了尽职调查
工作日志。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的主要过程

    1、内部核查部门的人员构成

    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包括质量控制部和内核部,共 7 人对本项目进行核
查,包括林祥、丛粼、杨贺、胡雨珊、张晓宣、李露、刘茜。

    2、现场核查次数及工作时间

    2020 年 4 月 6 日至 4 月 10 日,内部核查部门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


(五)问核的实施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葛其明、内核部负责人张晓宣对鑫
铂股份项目保荐代表人钟昊、李军就《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
表》的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进行了问核。

    在保荐代表人钟昊、李军就鑫铂股份项目《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
情况问核表》的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进行逐条汇报的基础上,参与问核的人员
一致认为:鑫铂股份项目已对上述重要事项履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不存在需要
补充的尽职调查工作。


(六)内核小组审核的主要过程

    1、内核小组会议时间

    本项目的内核小组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3 日。

    2、内核小组成员构成:本次内核会议参会内核小组成员共 7 人,包括:张
晓宣、林祥、刘莹、邱菁菁、王粹萃、邓磊、古范球。

    3、内核小组成员意见


                                 3-2-1-9
    内核小组经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申请文件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推
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内核小组表决结果:7 人参会,7 票同意、0 票反对。本项目获得内核小组
的审议通过。




                               3-2-1-10
二、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本项目立项提出的意见及解决情况

    按照本保荐机构立项管理的相关办法,本项目经投资银行事业部立项审查小
组的立项会议批准立项。

    立项过程中立项评估小组提出本项目关注问题包括:

    1、根据立项报告,鑫铂股份 2017 年存在周转银行贷款和不规范使用票据的
情况,股改前已清理并整改完毕。请项目组详细说明转贷款和违规票据贴现的背
景、涉及的客户、金额、是否构成违法违规,以及项目组针对整改情况执行的核
查程序。

    2、鑫铂股份于 2018 年 2 月、2018 年 12 月、2019 年 12 月获得外部投资者
的增资,请项目组说明增资的背景、是否存在对赌及其他利益安排。

    3、2018 年 12 月,鑫铂股份向员工持股平台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和冯飞定向发行 5,637,590 股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 1.80 元人民币,
合计增资 10,147,662.00 元。请项目组说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计算
过程是否合理、准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请项目组说明截止目前发行人储备订单情况,分析发行人的业绩增长是
否具有可持续性。

    项目组对立项审核时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对上述问题进
行了详细核查并分别出具了专项说明。


(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销售回款由第三方代客户支付的情形,第
三方回款金额占销售回款的比重分别为 4.30%、3.63%和 1.50%。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如下:


                                 3-2-1-11
   1、对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销售模式、第三方回款总
体情况及第三方回款的原因、背景及商业合理性等;

   2、获取与第三方回款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
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3、通过实地走访和视频走访方式对主要第三方回款客户相关负责人员进行
访谈,访谈过程中了解客户采购的商业理由、结算模式、委托第三方代付情况及
原因;

   4、向第三方回款客户进行函证;

   5、核查并确认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客户
及支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诉讼相关资料,核查并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不
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货款归属纠纷的情况;

   7、获取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明细和银行对账单,并追查至销售订单、销售发
票、签收单及银行回单,核实和确认委托付款的真实性、回款金额的准确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形不影响其销售真实
性,不构成影响发行条件事项。

    问题 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规模较小的客户以现金方式进行采购的情
况,现金回款占销售回款的比重分别为 2.13%、0.50%和 0.14%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如下:

    1、对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销售模式、现金回款总体
情况及现金回款的原因、背景及商业合理性等;

    2、获取与现金回款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相
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3、通过实地走访和视频走访方式对现金回款客户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访谈,
访谈过程中了解客户采购的商业理由、结算模式、现金回款的原因;


                               3-2-1-12
    4、向现金回款客户进行函证;

    5、核查并确认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与现金回款支付方
不存在关联关系;

    6、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诉讼相关资料,核查并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不
存在因现金回款导致货款归属纠纷情况;

    7、获取发行人现金回款明细,并追查至销售订单、销售发票、签收单及银
行回单,核实和确认现金回款的真实性、回款金额的准确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收款情形不影响其销售真实性
和内控有效性,不构成影响发行条件事项。

    问题 3:发行人尚未取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

    保荐机构了解、核查了发行人尚未取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可能给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发行人拟采取的相关补救措施。2020 年 4
月 15 日,天长市人民政府与鑫铂科技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协议书约定鑫铂科
技在天长市的滁州高新区内投资建设年产 7 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
型材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 252 亩。虽然目前鑫铂科技尚未
取得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但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用地已有合理
的进度安排。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问题 1:(1)请项目组说明各类产品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和具体方
法,报告期内是否一贯执行;(2)结合售价、销量变化,说明工业铝型材、工业
铝部件收入大幅增长,建筑铝型材收入基本保持稳定的原因,是否与行业的发展
趋势一致;(3)说明报告期内对各期间前十大客户收入真实性核查程序及结论;
(4)说明对旭乐德、太仓信隆、圣泰建设收入下滑并终止合作的原因,说明对
金鹏节能及其关联方、正信光电、德沃康能、大恒能源、收入增长的原因;(5)
经合同抽样检查发现,对部分客户采用铝锭锁价模式并预收订单款,请项目组说
明该定价模式的商业合理性,补充列示主要锁价客户收入及毛利情况,说明在原
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发行人如何采取措施降低经营风险,并在招股书中

                                  3-2-1-13
补充披露;(6)说明报告期内退换货的原因、金额、占比、发行人的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项目组回复如下:

       一、请项目组说明各类产品的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和具体方法,报
告期内是否一贯执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和具体方法列示如下:

分类      时点     依据      方法              原则                  合同约定条款
                                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客户签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字的签
     签收确认:        产 品 的 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
                收 单
     以货物发          主 要 风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在货物移交给需方验收合
                (形式
铝型 出、并由客        险 及 报 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格后,需方享有货物所有
                为销售
材 户签收确认          酬 转 移 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 权,在此之前的所有权归供
                结算单
     作为收入确        时 点 确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 方享有。
                和供货
     认时点            认收入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确 认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
                书)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确认方法一贯执行。

       二、结合售价、销量变化,说明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收入大幅增长,建
筑铝型材收入基本保持稳定的原因,是否与行业的发展趋势一致

                                                                         单位:吨、元/吨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销量       平均单价       销量        平均单价     销量        平均单价

 工业铝型材      26,364.58    17,384.00     20,673.02   17,194.24   18,777.21     16,810.46

 工业铝部件      12,029.12    20,198.20      6,827.06   20,169.07    3,106.28     20,985.87

 建筑铝型材      12,057.27    18,049.50     11,200.82   17,886.24   11,270.37     17,796.37

       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型材、工业铝部件销量大幅增长,建筑铝型材销量基
本保持稳定。

       (一)工业铝型材

       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铝型材的销售额分别为 31,565.35 万元、35,545.69 万


                                          3-2-1-14
元和 45,832.18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因为:

    1、工业铝型材平均单价报告期内分别为 16,810.46 元/吨、17,194.24 元/吨、
17,384.00 元/吨,价格上涨主要系:第一,销售单价较高的氧化型材占工业铝型
材销售收入比例报告期分别为 35.43%、53.92%、58.47%,工业铝型材的平均销
售单价相应增长;第二,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发行人
议价能力逐步增强;第三,发行人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筛选、优化客户,淘汰加工
费较低的素材客户,降低加工费较低的素材客户销量,工业素材的平均加工费报
告期内分别为 4,321.72 元/吨、4,595.12 元/吨和 4,718.60 元/吨,工业铝型材的平
均销售单价随之增长;

    2、报告期内,新能源光伏行业、轨道交通行业、汽车行业稳步发展,铝合
金在上述领域中的应用深入推进,带动了公司工业铝型材销售收入的逐年增长,
上述行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 16,213.85 万元、22,137.87 万元、30,149.57 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品质和及时的响应能力,获得了下游客
户的认可,成功导入了晶科能源(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企业)、今创集团(全
国轨道交通内装饰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新客户,进而带动工业铝型材产
品收入的增长。

    (二)工业铝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铝部件销售额分别为 6,518.80 万元、13,769.54 万元
和 24,296.66 万元,其增长速度较快,主要原因为:

    1、公司工业铝部件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为新能源光伏行业,2018 年度受光伏
行业“531 新政”等行业政策调整影响,国内光伏组件价格下降,工业铝部件最
主要客户晋能集团降低了其对光伏组件相关部件的采购价格,导致 2018 年度公
司工业铝部件产品平均单价下降幅度大于铝价格的下降幅度;2019 年度随着行
业政策调整影响的过渡完成,新能源光伏市场持续增长,公司工业铝部件产品的
单位价格逐步回升;

    2、公司工业铝部件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光伏领域,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
组件生产基地,报告期内,新能源光伏行业的稳定增长带动了公司工业铝部件产


                                  3-2-1-15
品收入的持续增长;

    3、报告期内,公司工业铝部件产品随着工艺的完善以及产能的扩充,进入
了快速增长期,获取的晋能集团的订单量持续增长,同时由于与行业龙头企业合
作的示范效应,成功导入了正信光电、大恒能源等新能源光伏领域新客户,产品
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三)建筑铝型材

    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筑铝型材销售额分别为 20,057.17 万元、20,034.05 万元
和 21,762.76 万元,其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基本维持稳定,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内建筑铝型材的平均单价分别为 17,796.37 元/吨、17,886.24 元/
吨、18,049.50 元/吨,呈逐年增加态势,主要系单位加工费较高的注胶、断桥及
木纹型材等后续加工产品的销售占比逐年提升,报告期内分别为 36.47%、
40.99%、45.33%。

    2、报告期内,公司逐渐减少订单量小的客户,逐步放弃毛利率低的客户,
集中产能服务如金鹏节能、美沃门窗等订单量持续稳定、型材加工程度要求较高
的大客户。

    三、说明报告期内对各期间前十大客户收入真实性核查程序及结论

    核查程序及结论如下:

    1、实地走访了前十大客户,访谈了主要的管理人员,实地考察了其经营场
所,确认了前十大客户的真实性;

    2、向前十大客户进行了函证,函证内容包括报告期发行人与其业务往来的
金额以及各报告期末的往来款余额。项目组对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全部发函,回
函金额占前十大客户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81.92%、94.64%和 97.37%。前十大客
户收入函证回函差异主要系时间性差异所致,无重大差异。对未回函客户项目组
执行了核查合同、订单、出库单、签收单、发票、期后回款等替代性程序。经核
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十大的收入真实准确;

    3、查询了前十大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就客户的股东情况、董监高情况等


                                 3-2-1-16
进行了详细的核查,并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和上述人员
近亲属的任职情况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比对,确认前十大客户与发行人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4、核对前十大客户的主要合同,检查合同条款,与发行人和其他客户签订
的合同条款进行比对,并抽查部分实际销售单据,包括向前十大客户销售的发票、
出库单以及打款凭证等,核查销售价格、付款方式等,确认销售条款不存在显著
差异;

    5、核查对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明细账追查至各批次
发货的发票、出库单、运输记录、签收单以及客户回款的相应凭证,检查收入确
认的真实性。执行截止测试,对发行人各期末前后一个月的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测
试,核查对客户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无误。从发货单、销售发票、发货清单等追
查至收入明细账。报告期发行人对前十大客户的收入确认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

    6、对各期主要客户进行纵向比较,对销售金额变动较大的主要客户,均要
求发行人解释原因,并对原因进行核查。经核查,报告期内对前十大客户的收入
变动具有合理性;

    7、对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毛利率进行分析性复核,核查各客户之间是否存在
显著差异,要求发行人解释原因,并对原因进行核查。经核查,报告期内对前十
大客户的销售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

    四、说明对旭乐德、太仓信隆、圣泰建设收入下滑并终止合作的原因,说明
对金鹏节能及其关联方、正信光电、德沃康、大恒能源收入增长的原因

                                                                          单位:万元

      客户           销售产品     2019 年销售额       2018 年销售额     2017 年销售额
旭乐德(上海)太阳
                     工业铝型材                   -              0.02         3,041.97
  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仓信隆车料有限
                     工业铝型材                   -           224.32          1,312.49
      公司
江苏圣泰建设有限
                     建筑铝型材                   -           939.88                 -
      公司
金鹏节能科技有限
                     建筑铝型材          4,752.58            2,440.49         1,250.86
  公司及其关联方


                                    3-2-1-17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
                 精加工铝制品         3,977.52           -            -
    有限公司
德沃康科技集团有
                   工业铝型材         1,985.48        7.63            -
    限公司
安徽大恒能源科技
                 精加工铝制品         1,305.97           -            -
    有限公司

    1、报告期对旭乐德、太仓信隆、圣泰建设收入下滑并终止合作的原因如下:

    旭乐德:报告期内向旭乐德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素材(即只经过挤压环节的产
品),其毛利率相对较低,同时由于发行人与旭乐德约定的信用期较长,回款较
慢,为了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发行人减少了对该客户的销售。

    太仓信隆:该客户在供应商询价过程中压价严重,对其销售的产品毛利率较
低;2018 年受到共享单车订单和传统自行车订单双双下降的影响,来自太仓信
隆的订单逐渐下降,2019 年 12 月,太仓信隆将原来经营的自行车零配件车把、
立管、避震前叉、坐垫杆等的生产销售业务及客户全数移转给同一控制下的公司
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太仓信隆转型为经营自有资产出租业务。

    圣泰建设:主要系 2018 年其承接的泰州保税区项目后续未再中标,由于客
户的自身原因不再与发行人合作。

    2、对金鹏节能及其关联方、正信光电、德沃康、大恒能源收入增长的原因

    金鹏节能及其关联方:受益于节能环保型门窗和幕墙的使用比例逐步提高,
铝合金节能门窗、铝塑复合门窗等一大批新型环保节能产品也在不断涌现,金鹏
节能及其关联方的系统门窗业务逐年发展,对铝型材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正信光电、大恒能源:随着发行人太阳能光伏铝部件的生产工艺日渐完善,
并受益于发行人对晋能集团和晶科能源销售的示范作用,客户对发行人的产品和
服务认可度较高。上述两家客户在华东地区需要具有一定规模产能的供应商稳定
供货,发行人符合其要求,成为其供应商,产品销量逐步上升;

    德沃康:主要系其原有供应商产能不足,德沃康主动联系到发行人;发行人
提供的产品报价对德沃康具有一定吸引力而成为其供应商。受益于智能医护、智
慧办公及智能家居对铝型材的需求增加,德沃康对发行人铝型材产品的需求量增
加。

                                 3-2-1-18
    五、经合同抽样检查发现,对部分客户采用铝锭锁价模式并预收订单款,请
项目组说明该定价模式的商业合理性,补充列示主要客户收入及毛利情况,说明
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发行人如何采取措施降低经营风险,并在招股
书中补充披露

    (一)采用铝锭锁价模式的商业合理性

    由于铝锭市场价格变动较为频繁、部分客户基于对铝锭价存在上涨的预期或
者保证原材料(铝锭)的供应,与发行人提前协商确定整体的采购订单以锁定铝
锭价格,确定铝锭数量,以合同签订当日长江有色金属网现货铝锭价格确定未来
订单的铝锭价格,需一次性付清所有铝锭货款,加工费按每次订单结算。

    (二)采用铝锭锁价模式的主要客户收入及毛利情况

    报告期内采用铝锭锁价模式的客户主要为江苏黄海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后合同主体变更为:江苏盐海动车装备有限公司)、杭州富诺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发行人对其收入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2019-12-31         2018 年/2018-12-31            2017 年/2017-12-31
   客户
           收入     毛利     预收款    收入     毛利       预收款    收入     毛利     预收款
江苏盐海动
车装备有限 278.97    65.10    961.26   329.62      76.46 1,200.23     39.33     4.98 1,384.10
  公司
杭州富诺机
械制造有限 173.50    26.32         -   412.63      50.80    223.13   336.12    42.68    143.34
  公司

    (三)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发行人如何采取措施降低经营风险,
并在招股书中补充披露

    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当期的
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确认采购量,由采购部门完成采
购。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铝棒,2017 至 2019 年度,铝棒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84.20%、82.96%和 84.68%。铝棒采取“铝锭的市场公开价格+铝棒加工

                                        3-2-1-19
费”的模式进行定价,公开市场的价格主要参考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金属
网铝锭的现货价格。少数情况下,当铝锭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时候,公司会在接
到销售订单后较短时间内采购铝锭,以规避铝锭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分别为 85.95%、84.38%和
83.68%,其中,直接材料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铝棒。公司采购铝棒主要采用“以
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模式,其定价模式采用“公开市场铝锭价格+铝棒加工费”
的方式,公开市场铝锭价格通过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金属网等公开交易市
场的铝锭现货或期货价格的均价确定。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公开市场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且生产周期
较短,在铝锭价格波动时公司具备一定的转嫁成本的能力,但由于客户订单下达
到交付产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相应主要原材料铝棒的采购时间对材料成本的影
响具有滞后性,若未来铝锭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将会给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
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

    六、说明报告期内退换货的原因、金额、占比、发行人的会计处理,是否存
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退换货金额                  1,317.73          851.75           802.28

        营业收入                  92,400.70        70,495.46        58,320.12

         比例                        1.43%            1.21%            1.38%

    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8%、1.21%和
1.43%,退换货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所有退换货主要原因系生产过程中出现少量产品外观瑕
疵或运输过程中产品受损等导致。

    发行人的会计处理如下:

    退货情况:1、对于本期未确认收入的发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发行人按

                                  3-2-1-20
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
商品”科目。

    2、对于本期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发行人在发生时冲减当期
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成本。

    换货情况:发行人先执行退货程序,再按照正常产品销售进行账务处理。

    发行人的退换货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所
生产产品质量保持稳定,退换货金额占比较小,均依照购销合同相关条款及发行
人退换货政策和流程妥善处理,未发生因退换货产生纠纷的情况。

    问题 2:请项目组说明(1)补充说明 2017 年末、2018 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
的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2)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报
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存在变更、是否得到严格执行;(3)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超过
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用放宽信用政策来扩大业务的情形;(4)
结合具体客户分析逾期未回款的原因、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风险、发行人关于
逾期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是否足够谨慎;(5)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核销情
况及核销原因。

    项目组回复如下

    一、补充说明 2017 年末、2018 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的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期后回款金额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应收账款余额
                                                                  (2019 年度)
           晶科能源                非关联方            5,101.99        13,980.24

           晋能集团                非关联方            2,586.48        14,631.44

           金鹏集团                非关联方            1,038.91         4,404.47

           今创集团                非关联方              756.75         2,954.06

           美沃门窗                非关联方              636.79         2,305.00

               合计                                   10,120.93        38,275.20


                                 3-2-1-2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后回款金额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应收账款余额
                                                                         (2018 年度)
  南方雄狮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22.22         1,320.66

             晋能集团                    非关联方             1,116.64        14,015.04

旭乐德(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10.97           610.97

             美沃门窗                    非关联方               545.21         1,739.59

     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69.86         1,529.65

               合计                                           3,864.90        19,215.91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7 年末、2018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期后回款
情况良好,2017 年末、2018 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期后已全部收回。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
存在变更、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一)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合同中的关于结算政策的主要条款情况如
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客户类型    约定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        信用期实际执行情况
                                                              由于每月对账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的收货,
                                                              当月开出发票,以及发票
                                   货到验收合格,上月 16 日至
                                                              寄过去需要 3-5 天时间,
                                   本月 15 日期间客户的收货,
                                                              票到后月结 60 天实际信
 1      晋能集团         工业型    销售方核对验收单、当月开
                                                              用期 60-110 天。
                                   具发票,票到后月结 60 天,
                                                              2017 年、2018 年执行情
                                   付款方式为汇款或银行承兑
                                                              况良好;2020 年受疫情
                                                              的影响,回款比正常信用
                                                              期稍有延迟。
                                                                信用期 60-90 天,执行情
                                                                况良好。截至 2019 年 12
                                   货到验收合格,卖方应在每
                                                                月 31 日,公司应收其款
                                   月 25 日开始对账,30 日之前
 2      晶科能源         工业型                                 项余额为 3,481.91 万元,
                                   开出发票,票到后月结 60 天,
                                                                其中逾期金额 15.56 万
                                   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
                                                                元,逾期金额较小,公司
                                                                应收其款项基本都在信


                                        3-2-1-2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客户类型    约定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         信用期实际执行情况
                                                                用期内。

                                 货到验收合格,上月 16 日至
                                                                信用期 30-60 天,执行情
                                 本月 15 日期间客户的收货,
                                                                况良好。截至 2019 年 12
                                 本月 15 日至 18 日销售方核
                                                                月 31 日,公司应收其款
                                 对验收单、开具发票,次月 5
                                                                项余额为 2,036.01 万元,
 3     金鹏集团        建筑型    日至 15 日,客户按合同付款。
                                                                其中逾期金额 178.77 万
                                 付款金额为客户账面应付金
                                                                元,逾期金额较小,公司
                                 额的 80%,其余欠款农历年
                                                                应收其款项基本都在信
                                 前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承
                                                                用期内。
                                 兑和银行转账比例 5:5
                                                                2019 年新增大客户,实
                                                                际执行时给予其一定的
                                                                信用展期,实际信用期为
                                                                60-90 天。截至 2019 年
                                 货到票到后一周内验收,验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其
                                 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       款项余额为 2,111.07 万
 4     正信光电        工业型
                                 货款,付款方式为 6 个月期      元,其中逾期金额 780.33
                                 银行承兑汇票                   万元,2020 年 1-3 月期
                                                                后回款金额 1,977.46 万
                                                                元,在全国疫情紧张、企
                                                                业复工较晚的背景下,期
                                                                后回款情况良好。
                                                                信用期 30-60 天,执行情
                                                                况良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其款
                                 货到验收合格,票到 30 天支
                                                                项余额为 691.89 万元,
 5     今创集团        工业型    付货款,付款方式为电汇或
                                                                其中逾期金额 118.41 万
                                 银行承兑
                                                                元,逾期金额较小,公司
                                                                应收其款项基本都在信
                                                                用期内。
                                 货到验收合格,货到后三日
                                 内或一月内对账,当月 25 日
                                                                信用期 30-60 天,执行情
 6     无锡宏宇        工业型    之前开票,次月 25 号前付清
                                                                况良好
                                 (10 号付一半,25 号付一
                                 半),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
                                 货到 5 日内进行验收,验收
                                 合格后,付款期为付款期起
       旭乐德(上                                               信用期 30-60 天,执行情
                                 始日 30 天(自然日)内,付
 7     海)太阳能科    工业型                                   况良好,2018 年与其不
                                 款期限的计算以发票收到日
       技有限公司                                               再合作。
                                 作为起始日。付款方式:电
                                 汇,另有约定除外。



                                      3-2-1-2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客户类型    约定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      信用期实际执行情况
                                                             2017 年,南方雄狮创建
                                 货到验收合格,每 200 万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
                                 一个付款节点,支付比例为    拖欠公司货款的情形,公
        南方雄狮创
                                 80%;五个工作日完成对账,   司经过法律程序已追回
 8      建集团股份     建筑型
                                 对账完毕五个工作日安排付    货款,2018 年、2019 年
        有限公司
                                 款,春节期间留 100 万在需   双方交易额很小。2019
                                 方账户,其余货款结清。      年 2 月起,公司不再对其
                                                             销售产品。
                                 货到验收合格,供方给与需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方 500 万元的垫资额度,超
                                                             公司应收其款项余额为
 9      美沃门窗       建筑型    出垫资额度后采用款到发货
                                                             584.48 万元,略超垫资额
                                 的方式结算,垫资款在年底
                                                             度,执行情况良好
                                 前结清。

       公司根据与客户合作的历史情况、客户综合实力、行业惯例等,采取不同的
结算模式,主要的结算方式有:先货后款、给予一定信用额度、现货现款等模式。
对于长期合作的工业类客户一般采取先货后款的模式,对于长期合作的建筑类客
户一般采取给予一定信用额度的模式,其他客户一般采取现款现货的方式。

     (二)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存在变更、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更。对于大部分客户,公司严格按照
双方约定的信用政策和付款方式执行,且执行情况良好。2020 年因疫情影响,
对于部分客户,公司综合考虑其偿还能力后,根据客户的现金流情况及回款计划,
给予了一定的信用展期。

       三、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超过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用放宽信
用政策来扩大业务的情形

     (一)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超过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0,890.98 万元、17,643.83 万元、
和 24,753.04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67%、25.03%和
26.79%,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所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逐年增长主要系发行人工业铝型材和工业铝部件的合计销售占比逐
年提升所致。
       公司与工业铝型材和工业铝部件客户的信用政策主要为先货后款的模式,与

                                     3-2-1-24
建筑铝型材客户的信用政策主要为给予一定信用额度和现款现货相结合的模式,
工业类客户的信用期相对较长。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铝型材和工业铝部件的合
计销售金额分别为 38,084.15 万元、49,315.22 万元和 70,128.84 万元,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50%、71.11%和 76.32%,工业类产品销售占比逐年提升,
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提升。

   (二)是否存在利用放宽信用政策来扩大业务的情形

    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增长主要系发行人工业铝型材
和工业铝部件的销售占比逐年提升所致,发行人不存在利用放宽信用政策来扩大
业务的情形。

    四、结合具体客户分析逾期未回款的原因、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风险、发
行人关于逾期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是否足够谨慎

   (一)分析具体客户逾期未回款的原因

   发行人 2019 年度前五大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末逾期金额及 2020 年 1-3
月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        其中逾期金额          期后收款
        客户名称
                           (2019/12/31)      (2019/12/31)    (2020 年 1-3 月)
        晋能集团                  7,240.77            2,041.82              3,792.13

        晶科能源                  3,481.91               15.56              3,085.23

        金鹏集团                  2,036.01              178.77              1,046.68

        正信光电                  2,111.07              780.33              1,977.46

        今创集团                   691.89               118.41               485.79

          合计                   15,561.65            3,134.89             10,387.29

注:同一控制下企业已合并统计。


    上述 2019 年度前五大客户期末应收账款逾期原因及期后收款说明如下:

    1、晋能集团

    发行人和晋能集团的结算政策为:货到验收合格,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期


                                    3-2-1-25
间客户的收货,销售方核对验收单、当月开具发票,票到后月结 60 天银行承兑,
公司给予其的信用期通常在 60-110 天。

    项目组获取了发行人对晋能集团 2019 年 10-12 月的销售收入,合计金额
5,318.11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晋能集团的款项金额合计 7,240.77
万元,其中逾期金额 2,041.82 万元,主要原因系晋能集团由于其销售收款问题导
致其现金流存在压力,发行人为了稳定客户给予其一定的信用展期。

    2020 年 1-3 月发行人对其期后收款金额为 3,792.13 万元,在全国疫情紧张、
企业复工较晚的背景下,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2、晶科能源

    晶科能源为发行人 2019 年第二大客户,2018 年下半年开始合作,发行人给
予的信用期为 60-90 天,合作以来,对方回款情况良好。2019 年 11-12 月对其销
售额为 2,696.27 万元,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小,2020 年 1-3 月期后收款情况良好。

    3、金鹏集团

    金鹏集团为发行人 2019 年第三大客户,发行人给予的信用期为 30-60 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金鹏集团的款项余额为 2,036.01 万元,其
中逾期金额 178.77 万元,逾期金额较小,发行人应收其款项基本都在信用期内。

    4、正信光电

    正信光电为发行人 2019 年新增大客户,发行人实际给予的信用期为 60-90
天。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正信光电的款项余额为 2,111.07 万元,
其中逾期金额 780.33 万元,2020 年 1-3 月期后回款金额 1,977.46 万元,在全国
疫情紧张、企业复工较晚的背景下,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5、今创集团

    今创集团为发行人 2019 年第五大客户,发行人给予的信用期为 30-60 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今创集团款项余额为 691.89 万元,其中逾
期金额 118.41 万元,逾期金额较小,发行人应收其款项基本都在信用期内。2020
年 1-3 月期后回款金额 485.79 万元,在全国疫情紧张、企业复工较晚的背景下,


                                  3-2-1-26
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项目组对以上客户 2019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与 2019 年度对其销售额进行了
函证,已获取回函,回函结果相符。并进行了现场走访,证实了上述应收款项逾
期的事实及原因。

      (二)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风险

      通过分析上述主要客户 2019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信用政策的时间、执行
情况、应收账款逾期及期后收款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逐年扩大,主
要系发行人优化客户结构,加大大型客户的开发及业务往来带来的,符合发行人
业务扩张、稳定客户的目的。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单位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5.49%、57.36%及 63.39%,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账龄都在一年以内。2019 年,
发行人全五大客户的资信及财务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资信、财务情况
                       山西省属重点国有企业、山西最大的清洁能源企业。多年世界
  1         晋能集团
                       500 强企业,2018 年营业收入 1,036.2 亿元。
                       全球最大的光伏产品制造商和光伏电力供应商之一。2019 年 12
  2         晶科能源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显示,总收入为 297.46
                       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9.695 亿元人民币。
                       金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金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
  3         金鹏集团   立于 2015 年 11 月,注册资本 7,800.00 万元,实缴出资 5000 万。
                       2018 年金鹏控股集团荣膺安徽省民营企业综合实力 5 强。
                       2019 全球新能源企业 500 强。2019 年中报显示,营业收入 8.99
  4         正信光电
                       亿元,净利润 1,594.59 万元,净资产 10.43 亿
                       全国轨道交通内装饰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19 年三季报
  5         今创集团
                       显示,其营业收入 27.3 亿,净利润 2.90 亿、净资产 40.91 亿

      由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为行业内知名企业,资金雄厚、
信誉良好,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三)发行人关于逾期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是否足够谨慎

      项目组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逾期及期后收
款情况进行分析,并实地走访了发行人主要客户,了解到应收账款产生逾期主要
受客户经营状况、现金流情况及回款计划影响。

                                    3-2-1-27
    发行人和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情
况良好,且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企业,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财务
风险。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 94%以上。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       和胜股份      闽发铝业        亚太科技        豪美新材    鑫铂股份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5.00%

  1-2 年         50.00%       10.00%             10.00%       10.00%      10.00%

  2-3 年       100.00%        20.00%             50.00%       50.00%      30.00%

  3-4 年       100.00%        50.00%             100.00%     100.00%      50.00%

  4-5 年       100.00%        50.00%             100.00%     10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各可比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对比同行业可比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账龄计提比例,发行人的计提政
策处于中位水平,符合行业惯例。

    综上所述,发行人计提坏账政策符合行业惯例,计提金额足够谨慎。

    五、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及核销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四)内核小组提出的主要问题、意见及落实情况

    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4,283.36
万元、4,988.46 万元和 6,863.16 万元,各期末员工人数分别为 638 人、861 人和
1,013 人。请项目组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年人均工资的变动情况,与当地居民人
均工资水平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人均工资水平变动进行对比,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
人为减少成本费用、粉饰财务报表的情形。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人均工资的变动情况



                                      3-2-1-28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人均工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年度工资总额(元)          62,634,048.79      44,686,333.94    35,362,750.46

  平均员工人数(人)                   987.67          783.92           649.08

   年平均工资(元)              63,416.18          57,003.93        54,481.06

  月平均工资(元/人)              5,284.68           4,750.33         4,540.09

注:年度工资总额为当期计提工资总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岗位员工薪酬政策如下:

    发行人员工薪资结构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及福利补贴组成。
固定工资参照当地企业工资水平,结合岗位特点、职务高低、员工学历、专业资
质、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绩效奖金主要根据员工岗位价值和职业技能评估确定;
加班工资系员工应工作需要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所获得的补偿;福利补贴包括有关
员工的通讯、交通、伙食、高温、岗位及住房及相关福利等,是公司整体薪酬体
系的重要补充。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平均工资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发行人生产、销售
规模的增长以及发行人对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生产工人、销售人员、管理人员、
研发人员的工资也随之增加。

    二、发行人人均工资与当地居民人均工资水平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人均工资与当地居民人均工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滁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                    —        73,608.00        65,273.00
  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制                    —        66,006.00        59,089.00
造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                    —        44,964.00        41,199.00
    人员年平均工资
  鑫铂股份年平均工资             63,416.18          57,003.93        54,481.06

注: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 年当地居民人均
工资水平数据暂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取。

                                    3-2-1-29
    发行人地处滁州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发行人员工大部分为附近村镇的居
民,发行人员工工资水平略低于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
资,高于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安徽省私营企业中,发行人
员工工资水平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优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工资水平随着发行人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而逐年上
升。

    三、发行人人均工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人均工资水平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均工资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人均工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年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和胜股份                      N/A             73,971.23          63,014.73

       闽发铝业                      N/A             80,145.66          64,260.99

       亚太科技                      N/A             83,237.27          78,472.52

       豪美新材                81,841.80             74,179.68          66,401.04

       平均数                  81,841.80             77,883.46          68,037.32

       鑫铂股份                63,416.18             57,003.93          54,481.06
注:1、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年报、招股说明书;2、和胜股份、闽发铝业、亚太科技 2019
年平均工资数据暂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人均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人均工资平
均水平,主要和发行人所处的地区有关。发行人地处滁州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
当地的工资水平较广东省、福建省、江苏省等发达地区的工资水平较低。和胜股
份地处广东省中山市,闽发铝业地处福建省泉州市,亚太科技地处江苏省无锡市,
豪美新材地处广东省清远市,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
高,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安徽省地区。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员工人均工资逐年增
加,2019 年,发行人员工人均工资和豪美新材员工人均工资差距较 2017 年、2018
年有所缩小,体现了发行人重视员工薪酬,逐步提升员工工资水平,充分发挥员
工工作的积极性。


                                     3-2-1-30
     四、发行人是否存在人为减少成本费用、粉饰财务报表的情形

     项目组通过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均工资的变动情况、发行人人均工资与当
地居民人均工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人均工资的对比情况,未发现发行人人均
工资变动存在异常情况。项目组认为,发行人的人均工资变动趋势,符合公司业
务规模增长的趋势,和当地工资水平较吻合,不存在人为减少成本费用,粉饰财
务报表的情形。

     问题 2、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较快,请项目组说明:(1)客户信用
期的制定标准,是否存在变动;(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是否合理,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较快,请项目组说明客户信用期的制定标
准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4,753.04        17,643.83      10,890.98

        减:坏账准备                 1,571.95         1,074.08         611.44

        应收账款净额                23,181.09        16,569.75      10,279.53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6.79%           25.03%         18.67%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0,890.98 万元、17,643.83 万元、
和 24,753.04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67%、25.03%
和 26.79%。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所致,应收账款余额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增长主要系发行人工业铝型材和工业铝部件的销售占比逐
年增长所致。

     发行人与工业铝型材和工业铝部件客户的信用政策主要为先货后款的模式,
发行人与建筑铝型材客户的信用政策主要为给予一定信用额度和现款现货相结


                                  3-2-1-31
合的模式,,工业类客户的信用期相对较长。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铝型材和工
业铝部件的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 38,084.15 万元、49,315.22 万元和 70,128.84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50%、71.11%和 76.32%,工业类产品占比
逐年提升,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提升。

    (二)客户信用期的制定标准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 5 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金额          比例

             晋能集团                   非关联方      7,240.77      29.25%

             晶科能源                   非关联方      3,481.91      14.07%

             正信光电                   非关联方      2,111.07       8.53%

             金鹏集团                   非关联方      2,036.01       8.23%

             无锡宏宇                   非关联方        822.19       3.32%

                        合计                         15,691.95      63.3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金额          比例

             晶科能源                   非关联方      5,101.99      28.91%

             晋能集团                   非关联方      2,586.48      14.66%

             金鹏集团                   非关联方      1,038.91       5.89%

             今创集团                   非关联方        756.75       4.29%

             美沃门窗                   非关联方        636.79       3.61%

                        合计                         10,120.93      57.3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金额          比例

   南方雄狮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22.22      10.31%

             晋能集团                   非关联方      1,116.64      10.25%

 旭乐德(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10.97       5.61%

             美沃门窗                   非关联方        545.21       5.01%


                                    3-2-1-32
       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69.86          4.31%

                        合计                                     3,864.90       35.49%
注:同一控制下客户已合并统计。

     项目组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合同,查看相关结算政
策的主要条款,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客户类型     约定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         信用期实际执行情况
                                                             由于每月对账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的收货,
                                                             当月开出发票,以及发票
                                  货到验收合格,上月 16 日至
                                                             寄过去需要 3-5 天时间,
                                  本月 15 日期间客户的收货,
                                                             票到后月结 60 天实际信
 1        晋能集团     工业型     销售方核对验收单、当月开
                                                             用期 60-110 天。
                                  具发票,票到后月结 60 天,
                                                             2017 年、2018 年执行情
                                  付款方式为汇款或银行承兑
                                                             况良好;2020 年受疫情
                                                             的影响,回款比正常信用
                                                             期稍有延迟。
                                                               信用期 60-90 天,执行情
                                                               况良好。截至 2019 年 12
                                  货到验收合格,卖方应在每 月 31 日,公司应收其款
                                  月 25 日开始对账,30 日之前 项余额为 3,481.91 万元,
 2        晶科能源     工业型
                                  开出发票,票到后月结 60 天, 其中逾期金额 15.56 万
                                  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           元,逾期金额较小,公司
                                                               应收其款项基本都在信
                                                               用期内。
                                  货到验收合格,上月 16 日至
                                                                 信用期 30-60 天,执行情
                                  本月 15 日期间客户的收货,
                                                                 况良好。截至 2019 年 12
                                  本月 15 日至 18 日销售方核
                                                                 月 31 日,公司应收其款
                                  对验收单、开具发票,次月 5
                                                                 项余额为 2,036.01 万元,
 3        金鹏集团     建筑型     日至 15 日,客户按合同付款。
                                                                 其中逾期金额 178.77 万
                                  付款金额为客户账面应付金
                                                                 元,逾期金额较小,公司
                                  额的 80%,其余欠款农历年
                                                                 应收其款项基本都在信
                                  前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承
                                                                 用期内。
                                  兑和银行转账比例 5:5
                                                                 2019 年新增大客户,实
                                                                 际执行时给予其一定的
                                  货到票到后一周内验收,验
                                                                 信用展期,实际信用期为
                                  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
 4        正信光电     工业型                                    60-90 天。截至 2019 年
                                  货款,付款方式为 6 个月期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其
                                  银行承兑汇票
                                                                 款项余额为 2,111.07 万
                                                                 元,其中逾期金额 780.33


                                       3-2-1-3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客户类型    约定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       信用期实际执行情况
                                                               万元,2020 年 1-3 月期
                                                               后回款金额 1,977.46 万
                                                               元,在全国疫情紧张、企
                                                               业复工较晚的背景下,期
                                                               后回款情况良好。
                                                               信用期 30-60 天,执行情
                                                               况良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其款
                                  货到验收合格,票到 30 天支
                                                               项余额为 691.89 万元,
 5        今创集团      工业型    付货款,付款方式为电汇或
                                                               其中逾期金额 118.41 万
                                  银行承兑
                                                               元,逾期金额较小,公司
                                                               应收其款项基本都在信
                                                               用期内。
                                  货到验收合格,货到后三日
                                  内或一月内对账,当月 25 日
                                                               信用期 30-60 天,执行情
 6        无锡宏宇      工业型    之前开票,次月 25 号前付清
                                                               况良好。
                                  (10 号付一半,25 号付一
                                  半),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
                                  货到 5 日内进行验收,验收
                                  合格后,付款期为付款期起
        旭乐德(上                                             信用期 30-60 天,执行情
                                  始日 30 天(自然日)内,付
 7      海)太阳能科    工业型                                 况良好,2018 年与其不
                                  款期限的计算以发票收到日
        技有限公司                                             再合作。
                                  作为起始日。付款方式:电
                                  汇,另有约定除外。
                                                            2017 年,南方雄狮创建
                                  货到验收合格,每 200 万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
                                  一个付款节点,支付比例为 拖欠公司货款的情形,公
         南方雄狮创
                                  80%;五个工作日完成对账, 司经过法律程序已追回
 8       建集团股份     建筑型
                                  对账完毕五个工作日安排付 货款,2018 年、2019 年
         有限公司
                                  款,春节期间留 100 万在需 双方交易额很小。2019
                                  方账户,其余货款结清。    年 2 月起,公司不再对其
                                                            销售产品。
                                  货到验收合格,供方给与需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方 500 万元的垫资额度,超
                                                               公司应收其款项余额为
 9        美沃门窗      建筑型    出垫资额度后采用款到发货
                                                               584.48 万元,略超垫资额
                                  的方式结算,垫资款在年底
                                                               度,执行情况良好。
                                  前结清。

注:上表客户已包含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与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等工业型客户的信用政策
主要为先货后款的模式,信用期一般为 30-110 天;公司与建筑铝型材客户的信

                                      3-2-1-34
用政策主要为给予一定信用额度和现款现货相结合的模式,信用期一般为 0-60
天。

       (三)客户信用期的制定标准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更。对于大部分客户,公司严格按照
双方约定的信用政策和付款方式执行,且执行情况良好。2020 年因疫情影响,
对于部分客户,公司综合考虑其偿还能力后,根据客户的现金流情况及回款计划,
给予了一定的信用展期。

       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坏账计提
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
比情况如下:

  账龄        和胜股份     闽发铝业        亚太科技        豪美新材    鑫铂股份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5.00%

  1-2 年         50.00%       10.00%             10.00%       10.00%      10.00%

  2-3 年        100.00%       20.00%             50.00%       50.00%      30.00%

  3-4 年        100.00%       50.00%             100.00%     100.00%      50.00%

  4-5 年        100.00%       50.00%             100.00%     10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各可比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账龄计提比例,发行人的计提政策
处于中位水平,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94.00%以上在账
龄 1 年以内,发生坏账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充分。




                                      3-2-1-35
               三、财务专项核查及其他核查事项

(一)IPO 财务信息专项核查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和《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
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 号)的要求,保荐机构认
真核查了发行人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内控体系、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归集、关
联方及关联交易、主要客户情况及资产权属、政府补助等财务会计信息,对发行
人报告期内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采取的核查手段主要包括:收集了重大合同、对发行人的主要供应
商、客户进行走访和函证、获取发行人银行账户对账单并进行核查、走访相关政
府部门、获取了发行人的收入明细及收入确认凭证、获取了发行人成本明细、期
间费用明细及往来凭证、获取了发行人的关联方名册及关联交易明细、取得了政
府补助的相关文件和回款凭证等文件。

    通过上述财务专项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报告期内
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净利润等方面的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

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披露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
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6 号)关于“相关中介机构应结合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经营模式等,制定符合发行人业务特点的尽职调查方案,尽
职调查的内容、程序、过程及结论应在各自工作底稿中予以反映,保荐机构还应
在保荐工作报告中说明其尽职调查情况及结论”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履行的核
查程序包括:1、针对行业经营模式,对发行人的业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并查阅
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2、了解发行人的销售模式、收入确认原则、客
户变化情况,进一步了解公司成本核算过程、成本结构及公司采购模式,对重要
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函证;3、核对公司期间费用核算内容、对重要费用项目进行

                                 3-2-1-36
抽样检查,并采用分析方式判断费用的整体的合理性;4、分析公司的利润构成,
对影响公司利润的要素进行分析判断合理性;5、比照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材料的
主要文件,根据信息披露指引的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补充完善信息披露。

    通过上述程序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

核查情况和结论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 号)关于“保
荐机构对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的核查要求。

    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获取了公司的采购入库明细,对公司的
采购规模、采购价格情况进行了分析;获取了公司的生产数据、销售明细,对公
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情况进行了分析;获取了公司的客户、
供应商名单,对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进行了分析;查询了最新税收
政策、财务报表,抽查了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内控体系,对发行人的税收情况
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自审计截止日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之日,公
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
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四)关于发行人股东中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问题的解答》关于“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以下称中介机构)在开展证券
发行业务的过程中,应对上述投资者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的要


                                3-2-1-37
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中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的章程及工商资料、查询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等方法对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进行了核
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东中,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滁州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和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除上
述股东之外,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
投资基金。


(五)关于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核查

    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3]42 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
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等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方案。

    发行人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方案未涉及股东公开发售的情形。公司发行人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等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制定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或审批程序。


(六)关于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相关责任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
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及配套文件关于强化发行人及


                                 3-2-1-38
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诚信义务的相关要求,在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披露了
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议案并出具相关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就履行相关承诺提出了
有效的失信约束或补救措施。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
具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进行了核查,并取得了相关承诺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内容合法、合理,失信约束或补救措施及时有效,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相关规定。


(七)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情况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即期回报会被摊薄,本保荐机构获
取了发行人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发行人所签署的确保履约措施的承
诺,同时获取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精神。


(八)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发行人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发行人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的
相关要求,召开了股东大会,制订了详细的利润分配制度。


                                 3-2-1-39
    1、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0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此议案: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
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2、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20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
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议案》。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的董事
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等资料,核查了发行人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认为发行
人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符合《通知》对利润分配的相关
要求。


(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建设投资项目均已完成项目主管部门的备
案程序,通过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核准批复,项目建设用地权属证书已经取得,
土地出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
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十)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存在的差异及解决情况

    保荐机构在尽职调查范围内并在合理、必要、适当及可能的调查、验证和复
核的基础上,对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业报告进行了必要的调查、验证和复核。

    通过上述合理、必要、适当和可能的核查与验证,本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证
券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的相关判断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件:《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3-2-1-40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张海涛
   项目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杨    新       徐洪兴        赵    鋆           方鑫宇

  其他项目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钟    昊         李     军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部门      葛其明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张晓宣
   内核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朱文瑾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朱文瑾
     总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 林   立
          名
                                                          年     月      日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3-2-1-41